㈠ 維修基金原件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維修基金收據丟了去繳納維修基金的地方詢問,都有補辦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復印,再蓋章。有的城市比較先進,會重新列印。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㈡ 物業維修基金收據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物業維修基金發票丟了,可以到維修基金窗口進行補辦,補辦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備案合同、購房發票進行查檔核實,如確認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員給予出具登報聲明作廢的手續。到當地的報社登報聲明丟失收據作廢。拿刊登丟失票據聲明作廢的報紙,再回到維修資金窗口,進行補辦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㈢ 維修基金收據丟了怎麼辦
房屋維修基金收據丟了可以到維修基金窗口使用存根復印蓋章,蓋章說明與原件一致;或者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銀行憑證、匯款記錄到維修基金窗口查檔核實,登報聲明原收據作廢重新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