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沒有維修基金房屋頂歸誰維修
一、沒有維修基金房屋頂歸誰維修
1、沒有維修基金房屋頂一般是歸物業沖高搏管理的。如果在使用過程中,因為房屋質量的原因,導致房屋頂出現漏水的情況,而小區內又沒有物業的,可以與樓棟業主協商共同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2、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二、維修基金申請流程是什麼
1、擬修房屋申請人散祥向房屋所在地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申請,居委會收到申請後,向區房產管理部門查詢擬修房屋維修基金存儲情況;
2、區房產管理部門將維修基金查詢情況反饋給念沒居委會,居委會征詢相關業主意見並提出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書面意見;
3、由居委會負責委託房屋維修企業,提出房屋維修預算;
4、居委會持房屋維修預算書、業主明細表及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書面意見,提交區房產管理部門審查;
5、居委會到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
⑵ 沒有 物業 維修基金 維修老樓 怎麼辦
這個是目前小區管理上面的難點和歷史遺留問題,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明確是否應該補交維修資金。目前主要的情況如下:
1、新的商品房小區普遍不存在欠繳維修資金的情況;
2、拆遷安置房、廉建房等當時沒有產證或沒有辦理產證,隨著房產轉為普通商品房時,一般需要補交維修資金;
3、歷史遺留問題的老商品房小區,因當時的法規沒有規定必須繳納維修資金而導致維修資金沒有繳納的,目前一般通過政府部門協調開發商補交開發商繳納部分,居民未交的部分一般不再追繳。
4、老公房老小區等維修資金未到位的,同3,一般老公房小區由其開發單位(很多老公房是由國企或集體企業修建分給單位職工的福利)解決欠繳維修資金,一個個人的部分也不會追繳;
5、目前還存在一個問題,老小區由於開發時間較早,當初房價較低,目前通貨膨脹等原因,導致原有維修資金不足,對小區的維修產生較大影響,目前針對這種情況,法律層面(物權法,各地的物業管理條例等)指導業主再次籌集維修資金,但在實踐中還沒有看到成功案例。
⑶ 沒有維修基金的小區頂樓防水壞了怎麼辦
沒有維修基金的老舊小區,頂樓防水損壞,由單棟全部業主根據產權面積分攤續籌資金,所有維修的總金額除以單棟面積得出的每戶需要分攤的費用。
⑷ 沒有專項維修基金的大中修,資金怎麼解決
(一)通過業主大會決議,制定歸集專項維修資金的標准和方式,由版業主按標准交納。
(二)業主權大會制定或修改《管理規約》,約定業主如何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三)維持無專項維修資金的現狀,發生維修費用後再向業主分攤。
(四)其他來源。比如通過提取一定比例的物業費作為大中修費用支出,或者由小區公共收益支付。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⑸ 小區的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小區維修基金一般是在小區成立的時候所有業主共同繳納,只要小區出現損壞的情況都可以動用小區維修基金來進行維修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