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維修基金按什麼標准收費
一般情況公共維修基金會按照房屋的類型確定的,如果是多層住宅會按照58元一平方米計算,如果是高層住宅也是會按照118元一平方米來計算的。公共維修基金主要是為了在小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上的,其利息用於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公共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交納,各地政策不同收費標准可能存在差異。公共維修資金標準是:
1、多層住宅(七層以下、不帶電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
2、多層住宅(七層以下、帶電梯)及小高層(十二層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
3、高層住宅(十二層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
一、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必須滿足的條件:
1、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2、公用部分、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限屆滿;
3、涉及物管區域或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同意等。
二、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有:
1、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主要是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工程。
2、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3、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⑵ 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侍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老和凱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注意事項: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由當地房產行政部門確定,所以維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區之間都有一定的差異,建議各位購房者到當地站或房管局站進行詳情查詢。
維修基金是業主為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其繳納標准、繳納時間、使用條件都有一定的要求。維修資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資金棚陪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
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新的產權所有人。
⑶ 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一、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1、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如下:
(1)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一定比例的維修基金;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二、住房維修基金繳費流程是什麼
住房維修基金繳費流程如下:
1、交納人如實填寫維修基金分戶卡,小區辦工作人員核驗分戶卡和相關材料,並核定維修基金數額;
2、交納人核對列印輸出的分戶卡並簽字確認;
3、交納人向小區辦足額交納維修基金,並取得小區辦開具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收據」第二聯和第四聯;
4、交納人持收據第四聯到交易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或到權屬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