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梯維修保養合同印花稅按什麼稅目交
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
稅率0.05%
㈡ 單單提供電梯保養的合同的印花稅稅目是什麼
電梯設備保養維修合同按"加工承攬合同"繳納印花稅。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㈢ 電梯維護保養需要繳納印花稅嗎應該填在哪裡呢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的規定,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因此,企業簽訂的電梯維修保養合同應當按照「加工承攬合同」稅目繳納印花稅,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㈣ 電梯維修保養要交印花稅
如果簽訂了電梯維護保養合同,記載了金額等事項,是需要按加工承攬合同繳納印花稅的。
㈤ 電梯維護保養費合同是否交印花稅
電梯維護保養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無需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三條 根據條例第四條第(3)款規定,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第十四條 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帳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
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
第十五條 條例第八條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稅目稅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
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