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維修基金退款流程
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退不了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房屋維修基金退款流程如下:
1.聯系物業公司或小區物業管理處,申請退回維修基金;
2.准備材料:業主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業主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裝修合同等證件。另外,還需要提供對應的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3.物業公司或小區物業管理處審核退款申請,檢查繳納細節、資金流動情況,對申請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後,無業公司或小區物業管理處將會申請退款的金額退回到業主指定的銀行賬戶中。退款期限一般在30個工作日以內。
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三)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綜上所述: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退不了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