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包工程款抵扣的问题
分包工程款抵扣:
一、B公司有分包给C公司属于二次分包,为建筑法规定的禁止行为,需要妥善处置。
二、实际纳税实务中,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做到这样,当然也是施工各方希望达到的结果:A \B\C公司各自承担如下金额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这种结局的达成需要练好的税收征纳关系及合理沟通。
三、理论上的解释是:C公司的20万元不可以被B公司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属个人而不是其他单位,同时与原条例第五条“(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相比,分包的对象也由原规定的“他人”调整为“其他单位”,也就是说对分包给个人的部分不得扣除,此规定与建筑业相关法律对非建筑企业不得从事建筑业务相一致。
② 维修费进项税能抵扣吗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的。但是备注写清楚维修什么为好。
③ 开具的建筑服务业维修费增值税普通发票能被抵扣吗
建筑服务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④ 建筑业增值税如何抵扣
建筑服务业之前的增值税税率为11%,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之后,建筑业税率调整为10%,货物销售税率调整为16%。但是,税率的下调没有改变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税负会比之前略有小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②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10%)*10%
②进项税=含税进项额÷(1+税率)*税率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⑤ 修理费的抵扣
当然能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内
(二)用于非应税项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办公用小车用汽油、及修理费的增值税”不在此列。
不要去考虑什么情况能抵,而是反过来看什么情况不能抵,大家都只做对自己有利的选择。这是经验,能抵则抵啊!
既然能抵,便没有限额。
⑥ 维修费 可不可以抵扣
需要看你维修什么,若是不动产的话,则不可以抵扣。若不是就都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销售费用”中支出,即对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维修支出均应列入企业的期间费用。因此,许多人按照计入当期损益即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规则认为,企业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进项税额均可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这种观点存在误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时规定上述非应税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发生的修缮建筑物的行为应归属于非应税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维修费用中购进的进项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尽管维修费用中所购进的扣除项目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也就是说,凡为修缮建筑物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其所含的进项税额均不得在销项税中抵扣。
在日常增值税纳税处理中,对于维修费用,还要防止人为缩小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范围,即对所有固定资产维修费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予以抵扣。除此以外,对企业为维修其他机器、设备而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予以抵扣。这就扩大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往往需要对正常使用或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的固定资产发生一些后续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等,对于这些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的条件,则应该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就要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后,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进项税。计入当期损益后,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情形,不得抵扣相关进项税额外,其余的均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发生维修费用而购进的进项税额。
⑦ 维修费6%的税率能抵扣吗
6%税率属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维修费增值是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⑧ 维修费是是否可以抵扣
需要看你维修什么,若是不动产的话,则不可以抵扣。若不是就都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
⑨ 营改增后建筑业劳务分包怎么抵扣
这个要分情况:
1、如果是适应简易征收办法的,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2、如果是适应一般征收办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额×11%。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
(9)分包维修费抵扣扩展阅读:
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
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
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在零散的劳务承包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
⑩ 维修费用的增值税发票怎样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取得维修费用的增值税发票,且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按照票面税额认证抵扣。
一、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抵扣法
适用范围
1、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
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操作简介
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网站(每次只能同时插入一个金税盘或税控盘,且不要同时插入其它数字证书,如银行U盾等);
2、首次登录平台时,纳税人需确认和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设置平台密码及找回问题。平台密码设置后纳税人需输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CA密码(非开票软件密码)和平台密码的双重密码后,进行平台登录。
3、纳税人可通过“发票勾选”或“批量勾选”模块,在可勾选和确认时间段内,按照税款所属期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撤销勾选;
4、当期勾选、确认的开始时间为您完成上一期申报之后(平台将自动获取您的申报完成情况),结束时间为您完成当期申报之后;若您一直未进行当期申报,当期勾选确认的截止时间为当期申报截止期当天。当平台成功获取您当期申报完成的结果时,将立即开启您下期的勾选确认操作窗口,请您关注平台中“税款所属期”的变化。
5、纳税人可在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和确认操作窗口期内,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必须手工确认)
6、您可以实时通过抵扣统计模块查询当期已认证的所有发票数据,作为您当期进行申报抵扣的依据。抵扣统计模块的统计表中包含了对应税款所属期勾选认证(即,勾选确认)的数据和扫描认证的数据。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会触发该统计表的更新,请您关注统计表右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其中,勾选认证数据会在您完成确认操作后的当天准实时更新,扫描认证的数据会在您完成扫描的当晚进行更新。
7、抵扣统计模块中的异常发票清单,是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含作废、失控、红冲和异常)的发票,不能作为当期的有效抵扣依据。建议您下载发票清单查看明细,并对此部分数据进行相应处理。
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右上角有“操作手册”,内有详细说明,可以下载查看。
注意事项:“勾选确认”每个月可以执行多次,注意申报前将需要抵扣的发票都要选择确认,一旦申报成功,再次“勾选确认”的为下一所属期的发票。
企业点击确认操作时,会弹出三个选择项“未完成申报”,”已完成申报“,”不确定“,请企业根据实际申报完成情况,进行选择:
1、若您未完成本期申报工作,请选择“未完成申报”选项,本次确认提交成功,属期为当期;
2、若实际情况为已完成本期申报工作,请选择“已完成申报”选项,系统会认为您已完成本期的勾选认证工作,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并将当前税款所属期自动转到下期,您勾选认证的发票可在下期进行操作,请慎重选择;
3、若您无法确定实际申报工作是否完成,请选择“不确定”选项,系统将不做任何处理。
千万注意:企业未完成本期申报工作,不要选择“已完成申报”选项,系统自动将税款所属期跳转为下期,导致企业无法完成当期勾选认证工作;为避免给企业带来麻烦和困扰,请企业根据实际当期申报完成情况,慎重选择。
2扫描认证抵扣
二、扫描认证目前有三种方法
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是目前税务局认可的两种方式,同样有效。建议您采用更便捷、高效的认证方式。
请注意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操作窗口和数据所属期有所差异。以1月税款所属期数据为例说明如下:
1月税款所属期发票,勾选确认的操作窗口期为2月申报前;
1月税款所属期发票,扫描认证的操作窗口期为1月1日至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