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买新房要一次交房屋维修费 合法吗
新商品房在你收房90天以内,需缴纳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印花税,手续费,凭完税证明和缴款证明,办理你的房产证, 逾期不交,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给你计算滞纳罚金, 不缴纳以上税费,办不到你的房产证。
❷ 房屋维修费收费标准
新标准同时规定,中介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不论租赁期限长短,服务收费均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标准的70%。
《通知》重申了明码标价制度。据了解,市房地资源局、服务项目已经统一印制了各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牌,分发给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下月起,各经纪机构必须将公示牌张贴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方便客户查阅,接受社会监督。凡未明码标价的,客户有权拒付。
(2)收取房屋维修费合理吗扩展阅读:
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下,契税的费用是总金额的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上,144平米以下是1.5%,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大于144平米的,按照购房总金额的3%算,不是首套房的也是按照3%算。
2、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3、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拥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4、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❸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是否合理,每平方米多少钱
维修资金收费标准是由当地房产局规定的 每平方米多少钱因全国各地收费标准不等 以当地房产局标准为准
❹ 高层住宅收公共面积维修费合理吗
因为带电梯的多层及高层住宅的前期安装、后期维护、维修费用远远高于多层,所以收取的维修基金也高于多层。现行住宅维修基金的收取是按照2008年2月1日起由建设部、财政局联合颁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施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1年11月,伊宁市政府又依据该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对原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新建设电梯多层及高层住宅由原来按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分别提高为60元/平方米和90元/平方米;新建多层住宅由原有的按房价款的2%交费,调整为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交费。现伊宁市执行的都是此规定。
❺ 办房产证需要缴纳商品房屋维修基金么收取这个费用合法么
收取物业维修基金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也是合法合理的,在商品房交付之时,就需要全额支付物业维修基金的款项。
该款项是日后房屋的专项维修费用,如楼道、外墙、屋顶、渗水、漏水、修补、地面、公共照明等项目的维修养护。
❻ 收取房屋维修基金有法律依据吗
当然有,维修基金是政府行政收费,其法律依据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
❼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合理吗不管你维修不维修都要收费啊 房屋质量有问题应该找盖房子的啊 凭什么让我们付
房屋维修基金由小区内所有业主共同出资成立,这是国家的规定。
国家还规定,没过保修期的房屋出现问题,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按照责任大小共同负责;过了保修期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也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按照责任大小共同负责;过了保修期的房屋因老化需进行大修的,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房屋拆迁时,房屋维修基金还有剩余的,将退还给小区业主。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的标准是按照当地物价来确定的,你家140平米,每平米收取50-75元,应该不算贵,你不交,房管局是不能给你发房产证,有了房产证,你才能卖房子,遇到拆迁你才能得到赔偿,全国各地都这样,还是赶紧交了吧,50元总比75元便宜。。
❽ 房产开发商收取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吗
您好!
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购置新房或者旧房,要交纳一笔不小数字的房屋维修基金。这对许多不富裕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确确实实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啊! 该“基金”既不是行政收费,也不是国家税收,却可以和“契税”等国家税收平起平坐。如果你不交纳所谓房屋维修基金,房管部门就不给你办理房产证!现在工商局的工商管理费,国家“以人为本”也都取消了,而现在不阴不阳的“房屋维修基金”却依然坚挺的压在普通购房者身上!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到底是何物?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是不是合理也合法呢? 所谓《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条例》出台后,对房产公共部门的修缮,由房产管理部门按房价一定的比例或购房面积向购房消费者收取房屋维修基金,该基金专款专用,由房产部门代管,或由经批准的物业部门代管。 这里,我想提出几点疑问: 一是,房屋维修基金,为什么要向购房消费者收取?作为房屋,本来就是和家电、食品、汽车等一样,都属于消费品,只是所谓特殊,特殊,就是因为房屋建设质量要求要更高,标准更高,是国计民生的大件商品,但,房屋毕竟还是商品,可为什么要向购房消费者收取房屋维修基金?是不是所有购买汽车的消费者,都要交纳所谓汽车维修基金呢?彩电维修基金呢?这本应该由建设方承担的责任,莫名其妙地转嫁了一大部分给房屋购买者(消费者),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房屋和其他商品一样,也应该有保质期和维修期,作为房屋这种商品,其期限应该设定为50年以上,如果确实过了维修期,也应该由业主自主选择修缮方式方法,事前收取这么一大笔所谓“房屋维修基金”,是不是表明,开发商(建设单位)你质量马马虎虎就可以了,反正,以后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由那些消费者自己扛着呢? 二是,所谓“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的问题。有许多购房者反映,有相当一部分购房者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被房管部门挪用甚至政府挪用!还有的房屋管理部门与物业公司狼狈为奸,任意地挪用或骗取购房者的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失去了本该有的功能。 三是,“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根本没有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已经成为房产管理部门视同“行政收费”对待。房产管理部门缺乏宣传力度,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房屋维修基金到底是什么,用在哪里? 四是,一套房产存在重复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的不合理现象。业主在购房时,已经按比例或者面积交纳了房屋维修基金,可转让后,该房产又要受让方再一次按同样方式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同一套房产,如果转让多次,就收取多次房屋维修基金,请问,这是什么逻辑? 五是,房屋维修基金年限跨度那么大,管理上根本跟不上,甚至不规范,除了给购房者带来经济负担外,对购房者没有什么太多益处。不可能房子公摊部分一买下来,就要维修吧?公摊部分,也是开发商应该保质保量的部分,是消费者房产组成部分,摊入了购房者个人房屋面积里面的。作为房产开发商或生产者,保证房产质量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所以,让消费者承担所谓房屋维修基金,没有什么道理。就算遇见天灾人祸什么的,房屋公摊部分维修费用,也有业主们共同协商处理。莫名其妙地收取“房屋维修基金”,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值得商榷
望采纳,谢谢
❾ 小区物业收取公共设施维修费合理么》
一般业主在 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已经交过很大一笔物业维修基金,供电设备坏了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再收取维修费用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