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车子被人追尾,对方全责,除对方支付维修费用外,要对方赔偿误工费,
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都不愿意赔偿被撞车辆的误工费、交通费。想要获得误工费和交通费的话,就必须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应该赔偿误工费和交通费。这个过程比较漫长,大约需要1-2个月的时间,很耗精力的。最后未必能得到多少赔偿。
一般来说车辆事故后要到4S店维修,不是很严重的车损,维修时间也就是2-5天,而且修车期间,车主可以继续上班的,等车辆修好后去取车就可以了。耽误不了多少工作时间,获得误工费赔偿的概率就比较低。但是营运车辆的话,应该赔偿停止营运的损失。法院也是支持的。
交通费的问题,法院也支持赔偿修车期间的打车费,一般只能赔偿从家到单位直线距离的打车费。还要有票具。总之很麻烦的事情。
因此车辆发生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的事情,得过且过,能绕人户且饶人,修车时间短的话,就算了。修车时间长,或者是营运车辆的,那就只能是起诉,看法院怎么判决。
㈡ 轿车被撞,对方负全责,除了维修费外,还可以要求什么补偿
关键看车伤的情况
1、要是比较重,可以告诉对方车被撞了,要是卖车,肯定得折价,得补偿。
2、如果交警协调不成功,就要去法院打官司,耗时耗力。
3、去4s店车费油费之类的,还是找到办案交巡警协调一下吧。
4、向警方查询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由警方委托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做评估。
5、可以先垫付车辆修理费用,后凭发票向法院起诉肇事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
㈢ 车子被撞的很厉害,对方全责,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除维修费用以外的费用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除维修费用以外的费用,如: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3)汽车被撞除维修费外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㈣ 车子被撞了,除了维修以外,还能要求对方赔车损费吗
您好,不可以,开车出去难免会磕磕碰碰,也许自己很小心但是免不了别的车撞到你的车,而有时自己大意也会碰到别人的车,碰到车修好就行了没必要再要什么损失费,因为都不是故意的。
㈤ 车子被撞对方全责,除了维修费,还有其他费用吗
非运营车辆索赔车损之外的费用有难度。如果费用不太就不要了,费用较大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就提请诉讼吧,法院会支持合理费用的,比如车辆贬值、误工,就是麻烦一点。
㈥ 汽车被撞,赔偿维修费,误工费问题
这个,首先要明确责任方,我看你开头说是你的车无车损险,后来看到你说是对方倒车撞到你的,那这样的话应该是对方的全责。碰到你这样,保险公司不给换,保险公司的的客户也就是被保险人(就是对方车辆的车主)不予配合的话的确想换驾驶楼是不太可能的。。。至于务工费,如果没有人伤的前提下是没有什么务工费的。 最好是能够让公安机关把责任定下来,出具事故认定书。
㈦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还可以其他的费用吗
车被撞,别人全责,除了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费外,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辆施救费、经版营性车辆的合理停权运损失、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㈧ 我的车被撞了,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还有没有其他赔偿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对方还需要承担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因车辆贬值费用不能明确计算,所以不予支持。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8)汽车被撞除维修费外扩展阅读: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㈨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除修车外我还能有什么赔偿
您好,您还可以要求其依法支付折损费,误工费等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