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
工程结算
单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
竣工图
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扣除
甲供
、三方供货材料、设备的多用
材料费
(实际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结算用量的差量乘甲方供应材料超量扣款单价)。同时,要对
甲供材料
、设备的多领和
少领
数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多领和少领数量要与现场工程师一起核对确认,并要对其少领和多领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验证结算数量的正确性。材料
价差
严格按材料
限价
调整。按承包合同确定的
结算方式
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
承包方
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
预算编制
中,因
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实际标高没能及时提供,造成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计算项目和工程量的,成本控制中心结算中一定要要求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对原预算做出相应调整。同一工程,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② 工程结算单说明
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对材料、设备的多领少领数量与现场工程师核对确认;材料价差严格按照材料限价调整;分次结算中注意前结算与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③ “工程结算单”标准格式谢谢!!!!!!!!!
“工程结算单”标准格式:
一、工程名称和总包单位;
二、施工单位和施工日期;
三、分项工程内容、序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金额;
四、标出备注和合计;
五、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统计员和预算员签字。
(3)工程项目维修费结算单扩展阅读: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④ 用电脑怎样制做维修工程结算表
整理以下资复料:
①制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及重要的会议纪要,这些文件是结算资料编制的最基本最直接的依据,直接影响结算时费用项目是否可以计入或调整、计算依据等;
②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它是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③投标报价或合同价,它是清单增减项、合同外项目等费用调整的依据;
④变更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指令、业主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措施、技术核定单等,它是计算标准提高等费用的依据;
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施工签证、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⑥与工程有关的定额,国家或地方调整政策、文件规定等。
⑤ 工程结算单要怎么填写
“工程结算单”标准格式:
一、工程名称和总包单位;
二、施工单位和施工日期;
三、分项工程内容、序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金额;
四、标出备注和合计;
五、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统计员和预算员签字。
(5)工程项目维修费结算单扩展阅读:
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⑥ 工程施工结算单
一、工程施工(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2.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3.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二、工程结算(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三、“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当中没有固定的表示项目,它们分两种情况计入资产负债表: (一)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企业应该用“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去“工程结算”科目余额的差额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己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它应该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 (二)如果“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大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则企业应该用“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它应该作为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降低企业负债。
⑦ 项目工程结算单
工程结算单甲方: 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1 工程合同总价 元2 变更增加项目 元3 变更减少项目 元4 工程结算总额 元5 甲方已付金额 元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