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费审计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
人员经费审计中,工资、补助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审计的重点。对工资支出的审计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1)被审计单位人员否超编,是否按规定的人数、范围、标准开支,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和虚报冒领、吃空额等情况。(2)被审计单位发放工资是否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以内,补增职工、调入职工以及职工转正、定级、升级是否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手续是否完备;职工调出或职工死亡时,是否行政国防审计及时办理调减工资基金手续。(3)被审计单位发放工资是否按规定日期发放,有无提前或推后的情况,支付的工资是否均向银行提取,有无从收入中或备用金中抵支的情况。对补助工资和职工福利的审计,应着重审查有无滥发钱物问题
❷ 审计发现学校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偿还债务怎么处罚
先查找制度看看有没有处罚规定吧,如果没有你们审计组要出建议。一般就是调账,回归正常归还,并对其行为进行党纪处罚、行政处罚、罚款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❸ 事业单位经费账目如何审计
和普通的审计相比,事业单位经费的审计只是要多注意是否超出预算,超出的部分是否履行了追加手续,经费各项支出是否均严格遵守预算用途等。其他的就如一般审计一样,看看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票据是否合规即可
❹ 如何审计修理费
维修费的审计有以下几点1、维修事项的真实性。是否有完整的维修记录,版包括《维修申请》、维权修发票、申请人对维修事项的确认、联系电话2、维修单价确定的合理性。一般维修事项应该与维修单位约定好维修单价,签订维修协议,根据授权报公司审核后执行。而不是直接由物业部人员临时性的制定。已经约定维修单价的,审计人员应该对单价进行市场询价
❺ 如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制度
1、严格规划管理,加快教育设施建设步伐。要科学制订教育规划,将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同时细化教育规划的实施计划,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义务教育稳步有序的发展。要建立教育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在城市建设中坚持教育优先的原则,留足教育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并组织实施教育设施建设计划。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管理职能,让教育部门全程参与有关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确保教育配套设施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和使用。
2、完善保障机制,加大教育经费的财政性投入。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优先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要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单独列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要及时划拨义务教育经费,规范转移支付行为,加快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规范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将当年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布,做到及时、足额、透明支出。
3、优化资源配置和运行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对现行的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清理、调整和完善,使政策导向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快校网布局调整,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机制,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全面总结、完善和推广鹿城区的集团化办学经验,通过组建紧密型和松散型城乡教育集团,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4、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要保障教师的福利待遇,依法达到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要求。
5、加大对民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和管理。要专题研究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的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等问题,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确保这些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加强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规范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入学条件,保证外来民工子女能依法入学、安全上学,学习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6、妥善解决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几个具体问题。要对我市中小学欠债、能维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教学设备维修更新的长效机制建立、校产确权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❻ 什么是义保经费
义保经费可以说是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简称,就是用于保障学生义务教育的费用。
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组织、指导学校编制全口径年度预算,预算批复到各村小。学校支出前,须按年初批复的预算及时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和大额支出申请,按时申报政府采购项目。
同时,制订教育民生工程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对义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全方位进行督察。健全内控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加强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间协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义保经费使用和监管责任。
(6)义教经费维修费是否需要审计扩展阅读:
具体例子:
濉溪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季报及通报制度,义保经费民生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为及时全面掌握各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管好、用好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濉溪县多措并举抓好义保经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管好义保经费。濉溪县紧紧围绕管好、用好义保经费管理目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等系列财务制度,重点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强化监管。
严格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收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组织、指导学校编制全口径年度预算,预算批复到各村小。学校支出前,须按年初批复的预算及时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和大额支出申请,按时申报政府采购项目。
加大督查力度,实施责任追究。濉溪县教育局制订教育民生工程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对义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全方位进行督察。实行量化考核评比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内部监督,提升管理水平。健全内控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间协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义保经费使用和监管责任。
❼ 义务教育办公费审计重点
既然是办公费,你就要看有没有挪用款项,比如:私设名目套用款项,其他经费塞进了办公费、非定点采购,虚假发票,无标准发放补助等
❽ 工会经费的收支应该由内审来审计吗
工会经费的收支不应该由内审来审计。
一般的工会经费贩使用情况审查是分两个层面进行的:一是由工会组织内部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二是由上级主管工会的审计部门审计。
工会经费审计的法律依据:
1、工会法律规定。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督”,国家的监督就包括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同时,《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五个方面: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它收入。
财政部门每年拨给工会组织的疗休养事业补助、离退休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补助都属于财政性资金。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工会会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支付,或在税前列支,这些也属于财政性资金。从工会经费来源来看,工会经费应纳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2、审计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它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对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组织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地方总工会作为与地方政府财政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应当接受审计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审计监督。另外,工会经费审查委会属于工会组织的内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工会经费审查委会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因此,从审计机关的职责来看,工会经费应纳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❾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含义,内容.什么时候实行的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等,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九”成果的巩固,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深化改革。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内容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先落实各省(区、市)制订的本省(区、市)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中央适时制定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担。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对中西部地区,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区、市)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对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根据其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实施步骤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
(一)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二)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省(区、市)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区、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五)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式由地方确定,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落实分担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订本省(区、市)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行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四)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❿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第六章 教育经费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经费的决算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三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不低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的五倍。
第三十六条省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本省义务教育经费,并根据各地财政收入状况,确定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项目和比例。
省人民政府应当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扶持特殊教育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山区、库区、行蓄洪区等贫困地区以及皖北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城镇薄弱学校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不得减少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新增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管理,按照规定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