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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维修费谁出

发布时间:2022-05-06 00:13:40

㈠ 旧楼楼顶漏水谁来维护,损失谁来赔偿

旧楼楼顶漏水应由物业负责维修,造成的损失由物业负责赔偿。
一般情况下,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就是愿意付费,开发商也往往不会给与维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具体的维修劳务和费用可以跟破坏者商量决定,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等五种类型。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1、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2、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
3、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包括轻、重工业厂房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
4、由于政府物业的特殊性,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尤其在人员的保密意识上尤为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㈡ 房子在维修时,哪些部位的维修费是业主出的

自用部位和设备更新的费用是业主自己承担,而公用部位或公共设施内的维修费用,按容自己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承担。
维修费用的部分可以分为三种,具体如下:
1、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是小区的业主承担;
2、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是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3、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是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所以,上述共用部位、共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可在依法设立的维修基金中列支。上述维修项目中的材料费按约定支付。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㈢ 小区公共设施损坏是由物业还是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由物业公司还是业主承担维修费用的情形,%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内进行详细容规定,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通过协议方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具体情况,请物业公司和业主沟通协商确定。

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㈣ 同住一个单元楼顶漏水修里费是顶楼业主个人出还是大家一起来承担

应该大家一起来承担,虽然你不住顶楼,但是你们一个单元是一个整体,楼顶是大家的,管道也是大家的,需要各位业主共同的维护。

㈤ 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基金。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则分摊。

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住宅楼房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住宅楼房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一幢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开发企业应根据以上原则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承担维修费用。



(5)公共区域维修费谁出扩展阅读

管委会合并、分立或撤销时,应凭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证明及产权人明细户清单,到代管单位办理合并、分立或撤销管委会账户手续。

产权人变更时,维修基金产权应同时变更。原产权人或变更后的产权人应持转让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到管委会登记变更,并由管委会到代管单位办理产权人明细户更名手续。维修基金由转让双方按明细户内的账面余额进行结算。

产权人因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灭失的,可办理销户手续。经管委会出具证明后,到代管单位按维修基金明细户账面余额提取。其中,属于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应按售房单位和个人累计交纳的比例分别退还。

㈥ 顶楼漏水维修费用谁承担

一方面,楼顶属于全楼业主的共有财产。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则进一步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与之对应,本案所涉屋顶覆盖着全楼,关乎全楼业主的共同利益,决定了其虽然不属于某一位业主的室内,楼下的业主很少涉足,平时也只是与你的生活直接、密切相关,但它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为全楼业主共有。

另一方面,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在我国,民事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全楼业主对屋顶享有共有权利,可以对屋顶进行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正如物权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的,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结合本案,全楼业主对屋顶的核心义务无疑是维护。维护的内容自然包括在屋顶出现漏水情形时,共同出资恢复到能够发挥正常作用的状态,而且任何一位业主都不得以自己不需要、不使用等种种理由推脱。基于全楼业主对于屋顶所享有的份额均等,所产生的维修费用自然应当由大家平均分摊。

㈦ 政府修的房子,买给老百姓,维修费该谁负责

如果是已经买入手的这个房子,嗯,购房的合同之类的或者是房屋的款项已经结清的话,这个房子现在来说就是属于谁的情况下,这个维修费用就由谁来负责。

㈧ 业主室外水管及供水设备坏了,需要业主来承担维修费用吗

你好,业主室外水管及供水设备损坏,这是公共设施,是由物业承担维修费用,
物业收取了业主的物业费,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像室外水管供水设备损坏,应该由物业承担维修的责任同时支付费用,业主是不用承担的。

㈨ 电梯维修费用是业主出还是物业出

物业出。

电梯维修费用是物业出,因为电梯的维护保养是由电梯公司或委托的维保单位进行。而且在交房的时候,业主也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所以对电梯这种公用设施的维修,可以动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

根据物权法第79条规定:建设物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资金,归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在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并且维修资金的筹集以及利用情况必须公布。

根据规定:

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构成,一般包括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费用,公共区域(含楼道)用水用电等。

不包括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支出的维修费。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由此可知,物业服务费当中只包含电梯维护和保养的费用,不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㈩ 公共设施维修费由谁收取

这个费用已经包含在业主缴纳的物业费里面了。就是平常的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的费用。如果你说的是大修,应该在业主入住的时候缴纳。交给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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