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办法 多少钱
按照19年公示:“现将本市2019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予以公示,本次奖励金额为15829.7万元。”,公示表格名单越近8000人,平均一人近两万。
20年的金额和名单还没出来,我应该也在里面,坐等
❷ 上海浦东新区新政策
法律分析: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在总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实施经验基础上,研究在浦东特定区域对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浦东特定区域开展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试点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意见的落地将推动浦东加速成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产业项目落地孵化的优质土壤,吸引行业领先领先公司投资入驻,并助力浦东打造产业集群高地及生态体系建设。随着相关鼓励政策的推出,相关领域公司望迎来机遇。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三)发展目标。到2035年,浦东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构建,现代化城区全面建成,现代化治理全面实现,城市发展能级和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到2050年,浦东建设成为在全球具有强大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影响力的城市重要承载区,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的全球典范,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璀璨明珠。
❸ 上海市集成电路中级职称可以申请个人减免么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为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沪地税颁布新的规定,上海市集成电路中级职称进行申请办理即可申请个人减免业务。
❹ 上海市集成电路中级能申报个人所得税么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能。上海市集成电路中级是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区税务分局和市财税分局来电,要求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设计人员的奖金,经市政府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办理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
1、进行备案登记。
2、免税申请。
3、受理审核即可。
❺ 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 成立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我国集成电路与软件产业,国家教育部、科技部于2003年春决定在国内有相对优势的高等学校建立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这是继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集成电路与软件重大专项之后,为克服我国集成电路人才短缺,抓紧培养集成电路专业人才方面的重大举措。
鉴于我国集成电路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仅次于美、日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集成电路市场,吸引着国际上众多知名厂商的注意力,但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国的集成电路领域专业人才极度短缺,这无疑将会严重影响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和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2003年10月,教育部、科技部批准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九所大学为首批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单位,2004年8月,教育部又批准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等六所高校为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单位,并同意北京工业大学和中山大学开展筹建工作。至此,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布局初步形成。
此举对我国在新世纪20年历史机遇期中迅速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尤其是培育新兴的集成电路设计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 目标任务
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计划的目标是通过6-8年的努力,培养4万名集成电路设计人才和1万名集成电路工艺人才。
● 支撑单位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杭州:浙江大学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南京:东南大学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
● 管理机构
为了更好更科学地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人才的培养工作,提高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教育部办公厅和科技部办公厅发文成立了全国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专家指导委员会(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
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对国内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和集成电路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深入研究;
◎ 为我国集成电路人才培养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意见;
◎ 提出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方案;
◎ 指导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
● 师资培养
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加强依托高校集成电路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我国集成电路领域师资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成立了国家集成电路师资国际培训中心(杭州)(IITEC)。
该中心的目标:有计划地引国际先进而又适合我国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需要的课程体系和相应教材。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提供国际水准的师资力量培训,以学术专题讲座、先进课程短期培训、短期出国培训等方式向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提供服务。
1.2003年10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2004年8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3.北京工业大学和中山大学筹建中.
❻ 上海经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1、按目前政策规定只有软件企业及集成电路设计业可以自主决定工资并在税前列支。
2、在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张江高科技园区属开发区内)的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年。
3、对经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每两年复审一次,凡经复查达不到高新技术标准的企业,不得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❼ 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设计中级职称可以用来居转户吗
不是说拿到中级职称就可以居转户了,其他条件也需要满足。
居住证需要满7年,在上海需要交满7年的社保。
连续三年的纳税基数也要满足条件。
❽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的介绍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根据国家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由上海市政府于2002年底版支持组建成立,权是面向全国集成电路企业、大学及研究所开放的非盈利性公共研发机构,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化经营管理,并于2007年5月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核准为国家级集成电路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保持以发展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相适应的应用技术为主线,通过与产业界协调发展的方式获得持续发展能力。研发中心坚持“以国际化合作建立基础、以产学研结合集聚资源、以市场化运作获取发展”,与一批国际著名半导体厂商,研究机构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研发中心正在建设一条跟上国际主流水平的集成电路开放式中试线,将形成国内最大的集成电路公共研发平台。
❾ 中芯国际将在上海投资120亿美元建厂,芯片投资有哪些前景
在芯片领域,中国大部分芯片要靠美国进口,现在中国着重发展这个项目,我只能说这个领域在中国市场前景十分可观。
❿ 上海市《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2000年12月1日 沪府发〔2000〕5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上海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除享受《若干政策》、国家及本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外,同时执行本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机构和认定程序,由市信息办会同市计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软件产业
第四条 由市政府安排5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
在上述资金中,专门设立风险种子资金,与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软件产业。
第五条 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
第六条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的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要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其他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对软件产业进行投资。
由市重组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作。
第七条 凡在沪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2000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本市软件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本市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第八条 浦东软件园、上海软件园、国家信息安全(东部)基地和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内的软件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0%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政府在专项资金中支持相关园区、基地,用于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对软件企业的设立实行登记制。
第十条 由政府投资的项目,软件系统价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
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涉及国家安全的软件产品,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
软件安全产品经国家信息安全认定机构认定后,方可在本市销售。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行为,并配合司法机关维护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正版软件。当年不购买正版软件的,予以调减相应预算。
第十二条 本市建立软件产品出口的互联网专用通道。通过专用通道出口的软件产品,经海关确认后,可按有形贸易方式进行收付汇核销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企业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再开发后出口的,经海关核准,对该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采取适当保税措施或按加工贸易办法办理。
第十四条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按有关规定享有软件进出口经营权。
市外经贸委、市经委等部门和上海实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海外公司要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开设分支机构,并在设立和办理手续等方面对这些企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十五条 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设计人员的奖励,经市信息办报市政府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实物形式给予软件人员的奖励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第十七条 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可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办法;需要经常派员往返香港的软件企业,可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的手续;无行政主管部门的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境),经市信息办确认,可以通过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十八条 高等院校要加强计算机、软件等专业建设,允许在校学生转向软件专业,允许在校学生到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对成绩突出者,可给予学分。
高等院校在与软件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中,实行“双语”教学。
第十九条 鼓励境内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著名软件企业合作办学或建立软件职业培训机构,培养软件人员。
软件人员的培训,纳入本市智力引进计划。在智力引进项目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软件人员参加培训。
第三章 集成电路制造业
第二十条 新建的芯片、掩膜、封装、测试等集成电路制造及相关项目,经认定,属于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由地方财税比照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扶持。
第二十一条 将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列为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对其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人民币部分,提供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
第二十二条 对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项目,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免收该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增容费、煤气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
第二十三条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场等单位建立全天候预约制度,为集成电路企业进出口货物设立特快专门报关窗口,提供10小时内取、发货便利。
第二十四条 由市重组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作。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支持上市的集成电路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增发等方式,扩大规模。
第二十五条 本政策规定中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软件产业的有关政策,亦适用于集成电路企业。
第四章 集成电路设计业
第二十六条 由市科委制定专项资助计划,安排经费建立IP库(集成电路设计构件库),并构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平台,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服务和性能、质量的评测认证。
鼓励电子整机产品生产企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
第二十七条 境外企业向国内企业转让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使用权或所有权,其中技术先进的,经同级财税部门核准,免征预提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的集成电路,确实需要到境外生产芯片、掩膜或进行封装、测试等工序的,其加工合同(包括规格、数量)经市信息办认定后,产品进口时按优惠暂定税率征收关税。加工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中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如加工过程中需要回国内完成某些中间步骤后,再到境外继续加工的,采取适当保税措施。
第二十九条 本政策规定第二章对软件产业的有关政策,亦适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