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梯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业主还是租户承担
电梯维修费用由物业承担,因为电梯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物业有义务保障其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B. 租客应该支付电梯维修费用吗
不需要,因为法律规定房东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的各种设施完好,当然,电梯专实际上是由承属租人使用的,但毕竟不是由于你一个人使用损坏的,你只是这套房子的租客之一,在你以前还有好多认,建议和房东商量,付一点费用,毕竟还要住,何必搞得大家不高兴呢?
C. 承租房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房屋维修费用属于房屋原因或改动房屋结构的由房东承担,房东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租客承担,租客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D. 电梯维保费是租客还是业主付
法律分析:所有权和管理权委托物业管理的,并且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行和维修费用的,由物业负责电梯维修产生的费用,如果没有物业代管,电梯所有权由业主共有的,由业主进行承担,租户承担电梯日常的运行费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E. 请问租客在租房期间 房屋内的设备损坏了,应该是房东负责维修,还是租客自行承担呢 谢谢!
您好。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内的设备损坏的。如果是设备自然损坏,应当由房东负责维修,如果是租客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租客负责维修。
F. 租户在租住情况下,共用电梯损坏,是房东出钱还是租房人 租户在租住情况下,损坏公共电梯是房东赔还是租户赔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G. 在租房过程中电器自然坏了,是由房东还是租客承担费用呢
很多刚刚出来工作的年轻人大多会选择租房,一个人或者几个朋友合租,租房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那么在租房的过程中,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那就是租房里的家电坏了,如果不维修不仅日常生活不方便,等到不续租的时候如果被房东说损坏公共用品,需要支付赔偿费就得不偿失了。但是如果是选择修理,到底应该是租客承担维修费用还是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呢?
其实无论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要好好沟通,遇到麻烦多多协商,能够避免产生不少的纠纷。
H. 电梯使用过程中坏了是租客维修还是房主维修
鉴于你这个问题。对于电梯坏了。应该找专业的维修团队。再由租客或者房主维修。因为这是特种设备。租客跟房主只能说提供一些费用。看看电梯损坏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然后看是由房主付还是有租客付。希望能帮到你。
I. 电梯维修费用是业主承担吗
法律分析:电梯维修费用又业主承担。对电梯这种公用设施的维修,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电梯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电梯运行、修理、更新等费用。电梯是业主的共同财产,在运行和整改中产生的费用,理应由业主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