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区业委会收费违法吗
【法律分析】
违约。小区业委会没有资格收费。小区业委会没有资格收费。业主委员会是非政府组织,无权收费。收费必须向当地物价局收取“收费许可证”。申请《收费许可证》,业主委员会不能提供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收费资格证明等,收费标准也由物价局核定确定。业主委员会收取的费用是任意的,业主有权拒付。如果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党员,可以向纪委或当地市长办公室、物价局举报,维护业主权益。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贰』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收费
法律分析: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资格收费。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叁』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收费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为业主服务的,如果小区业主达成缴费修理电梯,业主委员会有权收这项费用,并与修理电梯的相关部门签订合同,供参考。
『肆』 请问业委会有权收取物业费吗
1、业主委员会无权收取物业费。
2、业主自治是好事,但是必须依法办事,法律有明文规定。
3、业委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
4、开发商占据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业委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起诉开发商侵犯房屋所有权,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伍』 业主委员会有权收取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没有权利收取物业费,只有督促业主限期缴纳的权利。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陆』 业主委员会有权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不能。动用维修资金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除非你能组织一个队伍去科普,去抗衡业委会,不然维修资金必定没有了。他们可以用一个名义花这笔钱,然后在小区门口摆摊,搞一个回馈业主的活动,只需要你在相关项目书以及同意动用维修金的文件上签上大名,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的用这笔钱,只要账目做的好就行了。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柒』 业委会是否有权领取公共维修基金
不可以。物业本身没有权力收取公共维修基金,但可受业委会委托代收相关费用。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捌』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自行收取业主费用管理小区的权利
无权。其无权自行决定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玖』 业委会可以收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业委会不可以收取物业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权利收取物业费的,只有督促业主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物业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拾』 小区业主代表能收取任何费用吗
无权。其无权自行决定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是指在城市一定区域内建筑的、具有相对独立居住环境的大片居民住宅,配有成套的生活服务设施,如商业网点、学校(幼儿园)等。
城市住宅小区(neighbourhood)、居民小区一般简称做小区,是指以住宅为主并配套有相应公用设施及非住宅房屋的居住区、花园住宅、住宅组团。
小区的特点:住宅形式的多样性;规划的统一性;小区功能的多样性;房屋产权的多元性;小区的现代社会性。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