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扣留质保金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既然是扣留质保金,应该是甲方(发包方)应付,乙方(承包方)是应收回而不是应付。
质保金应答记入“应付账款”。因为质保金属于建造工程项目成本的一部分。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质保金
质保金到期后,支付质保金
借:应付账款—质保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扣留了质保金,作为销售折让处理,直接核销不支付部分
借:应付账款—质保金
贷:在建工程—**项目
⑵ 质保金会计分录
质保金会计分录是在复借贷时关于缴制纳、收到质保金的记录。
具体细节如下:
一、缴纳质保金
1.缴纳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2.退还保证金做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3.被扣保证金做
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收款。
二、收到质保金
1.钱汇入公司账户时: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某人。
2.汇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单位——贷:银行存款。
3.退回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单位。
⑶ 我公司请别人维修,给我公司已开票,款已付。我公司既扣除承建方的质保金,又能把维修费进成本怎做账
建议,将已扣除的质保金抵顶付出的维修费用;如有维修费用大于质保金部分,作为费用处理。
⑷ 支付车间屋顶修理费,扣质量保证金费用怎么走会计科目
产生屋顶修理费全额计入”管理费用-维修费“,质保金部份计入”其他应付款-质量保证金“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质量保证金
⑸ 质保金怎么扣
法律分析: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手续,主要有两种:
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在合同双方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则适用第一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这也是实践中发包人最经常采用的质保金扣留方式。但是,如果实践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这一常规性的质保金扣留方式,将与关于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发生冲突。从合法性考虑,今后发包人应尽量采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保金的方式,或采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函的方式。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不支付全额,而按照规定,扣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扣留的比例可以自由协商确定,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工程总价款的3%,否则扣留比例过程多,需要支付利息。
⑹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质保金」发生时的税会处理
第一种情形,发生时点及返还时点均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按照营业税条例的规定,此类「质保金」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畴,无论到期是否实际收到款项,均应在2016年4月所属期申报缴纳对应的营业税。
对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二种情形,发生时点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返还时点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如施工企业已向甲方开具营业税发票,则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应在430前申报缴纳营业税;否则,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45条的规定,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三、「质保金」到期的税会处理
「质保金」到期的处理,可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全额收回的,施工企业应以质保金全额为销售额,根据所选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1 某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乙与房地产企业甲2016年6月15日签订A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中约定,合同结算总价款为13320万元,预留质保金666万元,到期日为2017年6月15日。乙企业对A工程选用一般计税方法。
乙企业2016年6月15日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666万元
贷:工程结算 60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2017年6月15日质保金到期,未发生保修义务,乙企业全额收回666万元质保金,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 666万元
贷:应收账款 666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万元
第二种情形:「质保金」到期前,发生保修义务,施工企业选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发生的保修费用,进项税额可以据实抵扣,到期回收保修金应计算销项税额。
例2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业,由于工程出现缺陷,乙企业应承担工程保修义务,乙企业预计需要50万元。至3月15日,乙企业完成保修作业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发生保修费用价税合计48万元,其中取得专票并认证抵扣9万元, 6月15日收到质保金666万元。
1月5日,预计保修费用:
借:销售费用 50万元
贷:预计负债 50万元
保修发生成本费用:
借:预计负债 48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万元
贷:银行存款 57万元
冲回多提的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2万元
贷:销售费用 2万元
「质保金」返还业务处理同例1。
第三种情形:「质保金」到期前,甲方扣除乙方「质保金」,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在甲方扣除「质保金」之日发生纳税义务,确认销项税额。
例3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业,由于工程出现缺陷,甲方决定扣除质保金66.6万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6月15日乙企业收到质保金599.4万元。
2017年1月5日,甲方扣除质保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66.6万元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66.6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万元
2017年6月15日,收到剩余质保金时:
借:银行存款 599.4万元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质保金 599.4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9.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万元
⑺ 扣质保金怎么做账
1、企业为质保金缴纳方的,被扣留质保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质保金
2、企业为质保金收款方的,扣留对方质保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质保金
贷:营业外收入
质保金一般指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质量保修金及质量保证金两种不同含义,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⑻ 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费用冲质保金,我方应如何做账
程完工后发生的维修费和质保金,新规定计入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制造费用。
新准内则规定,不容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明确指出: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制造费用”科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费用项目是生产车间的机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无固定资产修理费项目。
⑼ 因为维修,我们扣了他的部分质保金,现在质保金到期,我们该怎么做账呢。
维修费从质保金里扣除,质保期满,退回剩余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