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维修费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多少算报废
车辆出了事故需要进行维修而按照保险公司的政策是维修费只要达到或是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就可以申请推全损报废!
Ⅱ 汽车出保险一次的维修费最高多少
没有限额,只要保险险额足够,正常修理全部报的
Ⅲ 汽车一年维修费用多少合理
看你怎么开车的,开车是否爱惜,保养是否到位,如你做的都很好,就不需要几个维修费的。
Ⅳ 汽车保险杠被撞,如果保险公司合作的修理厂虚高修理费对车主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呢
没有关系,问题其实不大,关键是不管对方到哪里修车,修理的价格都是按照你这边保险公司定损员定的价格来进行维修的,所以不必担心,按照正常流程,让你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去他选择修理的地方定损,修理之后你拿到修车发票,就可以理赔了。如果对方称价格不够,修不下来,那你就有理由叫他到你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维修,因为没有理由同样的价格2家修理厂一家可以修,一家不能修。
车险定损高了的话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倒是不会有什么特别的负面影响,只是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投保人的实际维修费用产生疑虑,从而进行调查,影响到理赔周期。一般来说是车险定损太低会有比较大的影响,毕竟车险理赔不仅以定损为准,如果实际维修费用高于定损金额,那么超出部分还需要车主自掏腰包。一般来说,车险定损金是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确认的,定损的时候车主最好在场,这样的话也可以及时进行协商处理。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最好先让对方掏钱给你修车, 4s店定损维修时候尽量拆开定损.否则修理完毕,资料移交, 再有问题对方或者保险公司不认,不要急于结案,修理定损金额不满意貌似可以考虑二次定损。对方把你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保险法上没有规定误工费,交通费,折旧费等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车辆维修费在元限额内赔偿)。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再由对方肇事者负责赔偿,也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对你进行赔偿。4给出维修详单,是保险公司需要跟4s店商量维修的总价。你通知事故责任方,也就是撞坏你车的肇事司机,告知车辆已经拆解完毕,修理厂已经做好价格,需要肇事司机来拆解现场进行确认,肇事方来到现场确认后,就可以要求对方把所有维修费用结清。付给对方发票。付发票的前提是你先跟修理厂沟通好,总计多少费用,包括需要虚报的那部分预算,再不能有后续发生费用的可能。对方来现场确认的时候,是他和承保他车辆的保险公司业务员一起来,对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要对你车辆拆解部分进行照相存档,并和承修你车辆的修理厂进行维修费用的探讨,然后做出赔偿金额。
Ⅳ 设备维修费用过高主要是指一次大修超员值多少以上
摘要 亲您好。
Ⅵ 汽车修理有收费标准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国国家标准》及《汽车维修企业的开业条件》规定,汽修业开业条件按汽车修理规模大小,共分三种资质,一类,二类,三类。其中一类资质的修理厂定义为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也就是说其作业内容包含有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 二类企业定义为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三类企业定义为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 开业条件中有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在所有这些条件中,只有设备条件单独列项,可以看作是作为必备要求。 事实上,正是对于设备的分级要求,决定了一类二类三类企业的分别以及相关取费标准的分别。一类企业要求要有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工具和主要手工具;二类企业跟一类企业有些相近;三类企业没有要求检测设备,只要求与专项修理相关的设备。 由于一二三类企业投入不同,规模不同,资质不同,缴税费率不同,所以收费标准也会不同。 各修理厂的各项收费标准,在开业之初便上报交通局。由交通局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依据同行业普遍价格,进行审定。审定的结果,要企业明码实价来执行。并且要求所有企业把价格表列好表格,挂在墙上,让消费者一眼可以看到。 与一般人想象的相反,企业自报的各项修理价格并不高,主管部门交通局要管的是过低的价格。因为,按照行业标准,每一行费用都取得清楚明白,哪个企业如果收取过低,一定在操作上不太规范,或者偷工减料,或者投机取巧,还会造成行业恶性竞争,造成修理质量下降,让行业不能健康发展,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关于维修收费,国家规定是由定额工时费和实耗材料费(含管理费)组成。 按照国家定额,每一项修理都有相应的经过严格审核的标准,相同的车型工时价格相同,不同的车型工时价格不同。一般来说,车型越高档,工时价格越高。 不同的企业(一二三类型企业都按此标准执行)都执行此价格标准。 但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维修设备大量的更新换代,实际中已很少执行此定额标准。
Ⅶ 车辆维修费用一次性达到多少算报废
维修费超过车辆折旧价值的70%就可以算报废了。
Ⅷ 汽车维修发票的额度比保险定损少,保险公司给报销吗
这是可以报销的,因为维修的费用低于保险定损价格,所以保险公司会给报销的。
在很多时候是汽车维修费用超出保险定损价,一般来说,只要被修车辆的实际情况确实是需要修那么多钱,保险公司最后的定损肯定是以这个实际情况为准的。对于造成这种差价的原因,一般来说有两种:
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
无责方的修理费中有不必要、不合理的部分。如把可以修复、不必要换新的零件直接换成了新的,或者刻意去选择人工费、零件费高于市场价的修理厂,造成了修理费的虚高。
对于出现保险定损低于修理费的情况,车主务必先协商好再修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比如去当地物价局定损。
Ⅸ 请问:小车维修费达到车损险保额的百分之60以上就能定为全损
1、保险就是补偿。
2、如果你没有保险,可能出了事,所有损失就是自己承担。
3、对于全损车,因为如果硬是要修理,肯定也是可以修好的。
4、但是可能零部件的所有费用,可能会超过4.7万。 即使修好,那安全性能,能够保证吗?你可能不敢开、或者不会再要了。
5、所以,保险公司就推定全损,一次性帮你处理掉。你也省心省事,保险公司可能多少可以少赔付一些。
6、具体的相关协议,一定要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签订,最好去保险公司职场,避免部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修理厂勾结,而损害你的利益。
7、签订书必须要有保险公司的公章,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个人签名均是无效的,除非有授权委托书。所以,最好是有保险公司公章 。
■为什么提醒你这个防止工作人员与修理厂呢?
■因为保险公司通常做法是:一个全损车,给你4.7万,车辆由保险公司拥有,保险公司到时可能会收集起来,进行后续拍卖、或者直接废物变卖等。
■还有就是:全损车,给你3.7万,车辆还是你所有,你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你去卖废铁也好,或其它也好。
■所以,一般较少有:直接卖给修理厂的。(但是不排除保险公司与个别修理厂有合作关系。)
■总之,如果认为:保险公司有损害你的权益,你要保管好证据,必要时投诉、举报,甚至诉讼解决。
2019-01-17 01:26
车辆损失程度达到报废程度可与保险公司签订报废协议,一般是否达到报废程度是由保险公司通过车辆当时的实际价值以及修复所需费用两者的对比进而决定的,当然你也可以自己跟保险公司公司协商进行推定全损
全损处理一般两种情况
1.按报废,残值归保险公司(当然你也可以提出要求要,如果你要保险公司会扣掉残值费用,一般还是给保险公司吧),终止保险合同
2.按修复,协商包干,保险公司按修复价跟你协商赔你一笔修复费用(比报废低),事故车由始至终都在你手上,后续无需验车无需旧件回收无需发票,终不终止合同要你跟保险公司另外协商
2019-01-20 13:36
投保人的保险车辆出现全损理赔,保险公司对于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的案件按照保险车辆损失前的实际价值为标准计算赔偿。
1.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保险人会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货币赔偿: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
(2)实物赔偿:保险人以实物替换受损标的,该实物应具有保险标的出险前同等的类型、结构、状态和性能;
(3)实际修复:保险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复受损标的。
2.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进行全损理赔的,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保险赔款中扣除。
4.其他保险理赔需要递交的相关材料按照理赔要求同时提供。
2019-01-13 14:46
1、如果车主在投保车险时以新车购置价作为基本保额,当保险车辆全损时,依照保险条款规定,以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给予赔偿。
2、车辆全损时按车辆的定损金额赔偿而不是按投保时车辆的投保金额赔偿;车主为减少支付第三人赔偿金而作出的不符合事实的协议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保险合同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即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真实有效。
Ⅹ 定损金额高于实际维修费用,是不是算骗保
不算。
定损高于维修费的办法:
1、如果定损价格与实际修理费用差距较大的话,车主应该与保险公司客服联系要求协商。如果对方不积极参与协商,可以直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保存好事故发生时以及发生后车损情况的照片。
2、在车辆维修前,车主需要和修理厂沟通,只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维修项目进行维修。不可以“顺便”对非事故导致的日常损耗配件进行更换或者维修,以免产生额外的费用。
3、如果车辆维修的实际费用比定损金额高出很多,车主与保险公司协商失败后提出诉讼。可以在诉讼阶段申请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依法由败诉方承担。
可以避免的定损:
第一种是当保险公司在定损的时候是不是有些配件建议为修理,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觉得应该必须更换。
第二种是车上有一些伤痕并不是本次事故产生的,但是要求同此次事故一起处理。
第三种是一般保险公司可能都会按照二类维修价格给报价,但是却要选择4S店等相对价格比较高的地方进行修理。
根据的不同需求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如果是因为上述的问题产生了超高的维修费,可以想方法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