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开展趋势怎么eimkt
8月来4日,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源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作为新一轮鼓励集成电路与软件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集合,与此前的国发〔2000〕18号、国发〔2011〕4号文件相比,新的文件首次将集成电路放到了首位和最重要的位置,在减免所得税、增值税、关税,鼓励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进口,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可谓“干货满满”。
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5月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量为406.1亿个,同比增长14.3%,进口金额为26607.5百万美元,同比增长11.1%,2020年6月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量为420.5亿个,同比增长20.5%,进口金额为28894.5百万美元,同比增长18.6%,2020年6月前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量不断增长。
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主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特种电子气体和环氧模塑料四种关键产品,其中塑料封装(主要为环氧模塑料)占近半市场。
——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② 2020年~2030年最热门、最有发展潜力的行业是哪个
2020年~2030年最热门、最有发展前景的行业,从国家发展的高度来看,一定是集成电路行业,更准确地说,应该是集成电路产业。为什么这样肯定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2000年,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这个文件被称为18号文。2011年,国务院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这个文件被称为4号文。这2份文件在当时是将软件和集成电路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进行发展引导。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集成电路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就。但是,在关键的核心技术方面,一直依赖进口,以至于近年来芯片断供导致的多个产业连锁负面反应,给很多行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于2020年10月全国第一个将微电子学院更名为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该院将在自旋电子芯片、人工智能芯片及生物芯片等领域发力。今年6月,北航与华为联合启动了集成电路领军人才培养基地。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作为我国电子信息领域人才培养和科研重要基地,未来也将发挥重要作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国际微电子学院也在“自主创芯”的路上出发了;还有很多的顶尖大学也陆续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
尽管集成电路产业不是一个新兴产业,但是从国家层面来主导一个产业从上游到下游全产业链的发展,必将让集成电路产业成为未来10年最热门、最有发展前景的产业。
③ 集成电路软件产业获政策加持,这个产业有什么工种
集成电路行业近期重磅新闻频发。国务院8月4日晚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称《若干政策》),70余家上市公司迎来政策大礼包。
为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今年以来相关政策频发,《若干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成为再次推动产业发展的催化剂。《若干政策》强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要求各部门、各地方要尽快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加快政策落地,确保取得实效,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④ 国务院大力支持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发展
[汽车之家行业]?日前,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提出,我国将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八大方面给予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支持。
此外,《若干政策》还鼓励国际企业在华建设研发中心,此举可以加强国内行业协会与国际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支持国内企业在境内外与国际企业开展合作,深度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协作和国际标准制定。根据《若干政策》,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含设计、生产、封装、测试、装备、材料企业)和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编辑点评:
《若干政策》的发布对于日益崛起的中国汽车产业智能化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各项切实有利的政策不仅可以推动本土相关企业的发展,也可以吸引更多相关行业的国际企业投入资源,长远来看有助于提升集成电路与软件产业的高度本地化。在这个全球化局势发生变革的当下,能够在高精尖行业把握关键技术将帮助我们占据主动权。(文/汽车之家丁伯骏)
⑤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适用类型
法律分析:(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实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和范围,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在本政策实施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发〔2011〕4号文件明确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一条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第三条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 继续实施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⑥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