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车辆年检费,加油费,维修费各计记入什么费用
管理费用——车辆费(也可包括车辆修理费)
——修理费
『贰』 如何通过钉钉管理车辆的加油维修费
钉钉里面有个“易车队”,去钉钉应用市场开通试用,可以在易车队里面上报车辆的维修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等,非常的简单,也非常的实用。
『叁』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费列支电费,审计如何认定
审计发现,有的公车支出费用从账面看似乎合理合法,但其中的问题也由明转暗更加隐蔽, 增加了审计的难度,这就需要我们及时转换思路,找准切入点,发现问题线索。
一、看是否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一是重点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公车定编数、实有数及型号,审查车辆是否存在超编及车辆配置超标的问题。二是重点审查被审计单位公车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派车审批程序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规定严格管理车辆。比如油卡管理、定点维修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如果发现该单位如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制度执行不严,则在油料管理、公车使用维修等方面可能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二、审查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情况。
按正常情况,一辆公车一周工作日运行5天,一天最多跑不到8个小时。按此标准测算,一辆车一年或一天的耗油量在一个合理区间。审计时第一是收集被审计单位公车基本信息,包括行驶证、号牌、型号、购置使用年限、排量、油箱最大容积、加油卡和近几年运行里程等内容。二是收集该单位的加油情况。如使用IC卡加油的,可查看每次加油数量小票;未实行IC卡加油,可直接调取用车派出单和统计该车燃油费支出较高的某几个年度或月份的所有加油发票。根据上述收集到的情况和数据,制作燃油费支出情况统计表,统计筛查该车单次加油量大于该车油箱最大容积的数据(单次加油量小于且接近或等于该车辆油箱最大容积的部分不予考虑),有明显异常数据的,需要进一步核实。审查加油的间隔日期,审查是否存在同一日期加油次数大于1次或连续日期且加油金额和数量相同等异常情况。同时查看加油日期和过路费支出票据有无发生在节假日、双休日或车辆维修期间,如发现异常数据,可向有关人员做调查笔录进行核实。被调查人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和提供有效证明能够排除异常的,可初步判定该单位油料管理上存在巨大漏洞,可能存在私车公养或多报燃油支出形成变相列支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三、审查公务用车维修支出费用。
一是审查是否存在报销非本单位车辆维修费用等问题,主要是验证车辆归属,调取“维修结算审核单"中车辆信息进行核对,确定车辆是否为被审计单位车辆。二是核对车辆维修信息。了解被审计单位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可调取车辆维修清单、车辆修理单位的维修明细表等资料,核实车辆维修基础信息资料与报销资料是否存在不符的问题,查找分析具体原因。三是审查车辆维修是否存在过度的问题。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状况和运行里程而定,但有些单位存在对公车过度维修的现象。审计人员可选取抽查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支出较大或维修频率较频繁的年度或月份的维修保养支出单据,按照维修保养时间项目等因素进行统计,分析车辆是否存在短时间频繁维修、维修项目相同或内容相近、正常保养零配件更换频次与正常使用时间不相吻合进行过度保养或维修的问题。如出现上述情况需进一步查找原因看是否存在虚列维修费用变相列支的问题线索。
『肆』 单位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方法
1.目的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油料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和油耗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车辆和行政车辆。
3.职责
3.1器材部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3.2器材部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并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有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3综合队机修车间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4相关人员(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器材部、填写《车辆报修单》,经维修主管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
4.程序
4.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
4.1.1保养、维修服务提供方的选择,由器材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
4.1.2维修服务方选择依据
——保养维修的技术(资质、技术力量、质量、时间);
——配件价格、工时价格;
——公司服务、信誉。
4.1.3器材部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与其他的维修公司进行比较,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连续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4.2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2.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各单位设备员监督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力争做到每天“三段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4.2.2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平时视车辆情况自行清洗,行政车辆每周星期二为车辆保养日。工程车辆每月给两次车辆保养时间,定为每月第二、四周四下午作为司机的保养日。所有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整车全面清洗,并进行例行保养。
4.2.3制定检车日制,定于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检查后结合上月的平时保养情况,综合评比。如当天天气不好,则暂停检车,具体检查时间由器材部另行通知安排。车辆检查由器材部组织,安全部和各单位设备员协助,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器材部存档。要求:
A、保养日:司机必须更换工作服,亲自注油,每月二次,向本单位设备员报告注油、充电、加水等情况,本单位设备员跟踪监督检查。
B、他人不得代司机注油,如发现对本车司机和注油人各罚款200元。
C、油嘴注不了油,应由司机自己更换处理,严重者可由机修车间修理人员解决。
D、对不按要求保养者,司机停开或调换,并进行处罚。
E、对大家公认的车辆保养好的司机可表扬和奖励。
F、不论什么原因、条件,都必须执行保养项目,否则按保养项目罚款。
4.2.4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2.5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2.6每月由驾驶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工作有效。
4.2.7每月由驾驶人员自行检查车辆消防设施,器材部、安全部、各单位设备员共同跟踪监督复查。
4.2.8各单位设备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安全事故而影响施工生产。
4.2.9定期保养内容
——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行政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工程车辆每运行500小时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设备本身状况、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
4.3维修保养具体实施
4.3.1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技术档案,记载车辆使用日期、基本装备、技术性能、行驶里程、作业台班台时数量、维修情况等内容。
4.3.2成立车辆维修鉴定小组,专门负责车辆维修鉴定、换件、保养等工作。
4.3.3各单位设备员根据本单位驾驶员提供的车辆运行里程/台时数填写运行记录并提交器材部,经器材部统计核实后,再根据统计情况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3.4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外委维修保养时必须填写《外委维修审批单》并经批准同意。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综合队机修车间进行,的确在机修车间无法维修而需外委维修或新增、更换零部件和保养的,必须经器材部、机修车间及车辆所属单位共同鉴字确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定点修理厂维修或保养。外委维修原则上由器材部、综合队、使用单位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主管经理同意后,才可委托修理厂维修,否则,不予结算修理费。车辆外出期间确需维修,修车前需请示器材部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否则费用自理,修复后修理工时费、配件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器材部、综合队机修车间、车辆所属单位共同鉴定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费用自理。强硬更换的配件及维修费自理。一次维修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须报请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维修。
4.3.5综合部行政用小轿车在4S(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店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4.3.6凡外委维修保养的车辆,驾驶员应自始之终全程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4.3.7外委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3.8车辆的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办理程序与车辆维修相同。
4.3.9凡车辆更换下来的磨损件、坏件,应收缴仓库统一保存和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处理。
4.3.10定点修理每月由器材部结算修理费,之前驾驶员应检查修理项目,确认修理合格。
4.3.11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器材部、车辆单位设备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及作业。
4.3.12驾驶员要恪尽职责,加强车辆的维护,保持整洁,行车及作业时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文明行车,厉行节约。
4.4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油耗档案
4.4.1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每辆车分别建立运行公里/台时记录和加油、维修台帐、管理档案将作为对驾驶员年终考核和领取出车补助的主要依据。设立车辆运行里程/台时、用油及维修费公示栏,每台车辆的运行里程/台时、油耗及维修费等每月公布一次。
4.4.2每次修车和保养车辆,在机修车间维修保养的由机修车间做好记录存档并抄送器材部,外委维修的由器材部做好记录归档,车辆所属单位设备员也要做记录并存档,最后所有车辆维修信息报送器材部在《车辆维修登记表》中记录存档并分析维修情况。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4.4.3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同时注明处理的时间和公里/台时数。更换轮胎必须记录轮胎编号。记录由器材部和车辆所属单位设备员存档。
4.5油料管理
4.5.1综合部的车辆用油由综合部和器材部负责管理,其他车辆用油由器材部和综合队管理。
4.5.2车辆加油时,由驾驶员领取加油单在指地点加油,同时填报车辆里程表总数或运行台时数。综合队、综合部、器材部、各使用单位每月底进行油耗、运行里程/台时数量核对。因公外出加油,加油发票经派车人签字和登记后,逐级签字报销。
4.5.3外单位和他人用车,根据实际情况,耗油量按里程数/运行台时数着实处理。驾驶员不准将油料转让给外单位和私人,如发现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
4.5.4柴油的补给由器材部安排加油车来工地指定地点加油,汽油的补给由器材部安排到外面指定加油点加油,如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出加油需请示部门经理及按相关程序规定执行。
4.5.5每次加油时要登记加油量,以及加油时的公里/台时数。加油必须有驾驶员和器材部的签名确认。
5.相关记录
5.1《车辆报修单》
5.2《外委维修审批单》
5.3《车辆维修登记表》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伍』 私车加油费可以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开支吗
私车来加油费可以从公务用车源运行维护费中开支吗?
私家车加油,是不可以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开支的。因为私家车是个人用的车,不属于公务用车,所以只能是自己消费,而公务用车是属于公用车的费用,所以运行费用是在公路运行维护费中开支。
『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怎么做
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
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 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柒』 和公务车有关的科目是不是都计入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里面啊
是的。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政府财力状况,科学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编制内公务用车数量和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按照隶属关系列入各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二十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级科目。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经济分类的,应当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单独列示。
(7)公务用车油费维修费审批单扩展阅读: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支出。
第十二条对各有关部门编制的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并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三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一般公务用车和部级干部用车购置费用,分别归口列入四个管理局的部门预算。
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购置费用,列入各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十四条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购置费用,列入各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按照地方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列入地方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十六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建设支出”类或者“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购置”款级科目。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经济分类的,应当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单独列示。
『捌』 车辆管理制度
给你个范例,自己根据情况修改。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玖』 乡镇公务用车标准
一、车辆管理与调度
1、政府公用车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党政办公室指派专人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统一调度。
2、严禁公车私用,出车人未经党政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出车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3、未安排出车任务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前指定车位。非公务活动,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4、党政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月底由办公室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5、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保管。车辆发生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
二、车辆维护
1、出车人应在每次出车时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2、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出车人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党政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到政府指定维修点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党政办留存。不经办公室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3、党政办公室与政府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镇长审批后,到财会部门结算。
三、车辆用油
1、车辆用油由党政办公室开具油卡,按照外出或下村的加油标准进行加油。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到加油卡时,经主管领导同意,开具加油发票,按规定程序报销。
3、长途出差往返300公里以上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镇长审批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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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VIP专享文档 2019-05-21 1页 用App免费查看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用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镇财政据实报销。
第三条 分管计划生育领导用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计生办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条 其他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费用除车辆保险及检验费用由镇财政统一列支外,其余费用实行包干制。
第五条 实行经费包干的公务用车油料费由财政分局按月拨付,所有车辆均实行集中修理,由财政分局统一到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在1000元/次以下的由用车人员签字认可,在1001元-3000元/次的由镇财政分局核实后认可,在3001-5000元/次的须经镇人民政府镇长批准,5000元/次以上的经镇党政会议同意后方可修理。
第六条 党政领导原则上不允许驾车,由相关用车人员在所分管联系的部门中,明确一名持有驾驶证的工作人员兼任驾驶员。
第七条 公务用车驾驶员须与党政办公室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须遵章守纪,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凡因驾驶员违章行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概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八条 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酒店、桑拿、娱乐场所等不宜停放公车的地方,如出现上述情况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上级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用车者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 禁止公车私用,凡因公车私用造成的一切责任概由用车者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用车者或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如私自借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概由用车者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相冲突,则自行作废。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