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区物业收取管道维护费合理吗
如果是园区内的管道维修,大家缴的物业费中包括这项费用,如果是个人(自己)家室内的管道维修收取费用,应该与业主(个人)沟通协商。
Ⅱ 小区物业 维修水管 收费吗
你先看一下物业费的用途:下面这些费用里面有哪一条能够支持你的观点?上门为你更换是一种人性化的服务,并不是你自己所想的他们又没付出多少力气,服务也分有形无形的,如果你实在是觉得吃亏,你花点钱自己买套工具,以后干嘛都自己维修,不要再叫物业不就得了。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Ⅲ 物业费包括下水管道维修费吗!
合理。下水管堵了应该是谁造成的谁承担责任,但是因为是1楼的主管,使用这条管道的人都有责任,那么都应该承担疏通费用。而原先的管道并没有问题,所以不在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之内。谁受益谁承担责任。
Ⅳ 小区污水主管道维修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经鉴定,污水主管道因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进行维修,可要求开发商、水管供应商承担;若管道漏水是自然损坏的,产生的费用由物业启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若是因为小区业主自身原因导致的,则由业主进行维修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
(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
(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本办法所称的保修期限自物业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Ⅳ 公用自来水修理要钱是否符合法规
你们那里肯定的没有安装一户一表
而且你们维修的管道又肯定是单元总水表之后的部分
这部分的维修是要居民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的
停水是有不妥
可是自来水公司也没有别的手段了啊
协调很费时费力的啊
说不定半年也搞不掂
自来水公司不是政府部门
是企业
只是比较特殊的企业
法律和法规都没有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停水
但是各地自来水公司都会制定相应的条例
在这方面只有1994年国务院公布的《城市供水条例》可以参考
但是其中没有可以解决你碰到的情况的条款
只是规定不得擅自停水及停水前必须提前通知
找媒体也许有用
但是没解决根本的问题
媒体可以迫使自来水公司不停水
但是估计媒体没法让不愿意交维修费的人去交费
只要矛盾还存在
就总有再爆发的时候
问题的关键是有人不想交应该交的钱
而不是自来水公司该不该停水
也许在国外直接就寄法院传票到你们单元来了
还是去装一户一表吧
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了
Ⅵ 物业管理条例中下水管维修费用由谁付款
物业管理条例中,下水管维修费用由业主支付。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2、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3、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4、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6)管道维修费该不该收取扩展阅读 :
1、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规定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罚款;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2)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3)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Ⅶ 业主室外水管及供水设备坏了,需要业主来承担维修费用吗
你好,业主室外水管及供水设备损坏,这是公共设施,是由物业承担维修费用,
物业收取了业主的物业费,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像室外水管供水设备损坏,应该由物业承担维修的责任同时支付费用,业主是不用承担的。
Ⅷ 供热管道维修费应该业主承担吗
法律分析:1、公共暖气管道的维修费用应该由供暖企业承担,业主不需要承担。
2、如果集中供热是由我们国家的一些供热单位来进行的。集中供热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新建的商品房还未移交公司,那么这时整个小区内的供热的维护和维修都是由开发商来进行负责,这个时间一般是两个采暖期。第二种形式就是已经移交供热公司的供热情况。这时小区内整个系统内的供热维护和维修都是由供热公司来进行负责。
3、如果采取的是小区自己供热,那么此时供热中所有的维修和维护都是由小区的产权单位来进行负责的。一般来说都是开发商进行负责或者是物业进行负责,这个要看具体的产权情况。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Ⅸ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维护费合法吗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维护费,我认为是合法的,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供暖公司都会根据管道的安装年限以及实际的情,针对管道做一个全方位的检修与维护,所以费用就是从这种地方来了,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要客户在使用暖气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的保障,所以收取这笔费用来做,是为了让客户放心,很多人对这方面很不理解,说本来就应该由他们自己公司帮买单,但是实际上这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事情,只能从可下手才得以完成
Ⅹ 物业公司该不该收管道占用费或者维护费
这个要看你们安装的电是否是要占用公共场地,如果不占用,那就不用缴纳的,但安装过程中有破坏的在使用完后应该由电力部门或你恢复,要看你和电业部门合同方式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