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区公共设施损坏是由物业还是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由物业公司还是业主承担维修费用的情形,%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内进行详细容规定,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通过协议方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具体情况,请物业公司和业主沟通协商确定。
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② 小区地下车库维修费用谁出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公司出。出资来源于业主每个月缴纳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③ 小区内公共设施被损坏,该谁来负责维护
如果当时小区里的公共设施被损坏的话,那么肯定是找到相应的负责人来进行维修。如果有人恶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维修这些公共设施。
如果是共用单位或者是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就需要有这个单元房的所有居民共同承担。除此之外,如果一栋楼房有两个单元门的话,也需要让这栋楼的居民对维修费进行分摊。总而言之就是在维修这些公共设施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够找到准确的负责人的话,就必须要让这个项目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些维修费用。当然如果能够找到责任人的话,最好这样子就可以明确到人,让负责人对这些维修费用进行承担,但是有时候这些公共设施是因为时间太过老旧的原因并不是由某些人恶意破坏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就需要让大家共同分担这些维修费用。
④ 物业管理的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合和社区论坛里有详细的介绍吗
1.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版电视、电话、宽权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2.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3.可以委托可以通过管理物业费的管理平台。比如合和 社区。可以通过大数据以及信用数据来收取物业费。
⑤ 小区楼顶维修费该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在我国,民事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全楼业主在对楼顶享有共有权利,自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⑥ 民法典小区楼顶维修费该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由该栋居民楼的全部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当然,如果有维修基金可以使用维修基金。小区楼顶并非顶楼住户的专有部分,而是该栋居民楼全部业主的共有部分,依据法律法规,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负有共同管理的义务,该义务主要就是体现在对楼顶的维护,因此,当楼顶需要维修时,该栋小区楼的全部业主应该平均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⑦ 小区道路维修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由业主共同承担。小区路面是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在需要维修的时候,首先要看它的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质量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如在保修期外,就要看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然后再决定如何来修理,一般在保修期外的,是需要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⑧ 小区维修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全楼业主应分摊维修费用。一方面,楼顶属于全楼业主的共有财产,另一方面,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⑨ 住宅小区地下主电缆坏了,维修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有相关规定或政策也请告知。谢谢。
摘要 这个是归小区全体业主承担。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居民小区内的设施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而小区电缆属于小区全体居民的,所以费用有小区全体居民出,不过交物业费的时候居民也交了公共维修基金,所以维修费用是可以从公共维修基金里面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