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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私车公用维修费

发布时间:2022-07-11 22:19:58

㈠ 私车公用有关费用是否允许税前列支的有关规定

随着个人经济收入的快速增长,私家车越来越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由于汽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并且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税务总局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规定,对纳税人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遇到的主要问题有: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公司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因此,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公司,进项抵扣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二、企业所得税处理外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内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税务规定,可以参考:北京地税的规定:《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江苏国税的规定: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大连地税的规定:《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9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方式有偿使用,包括投资者在内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其相应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如确属租赁性质应按双方签订的合规的书面租赁合同,凭相关发票,其相关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三、个人所得税处理私车公用对企业来说,另一个税务风险就是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哪些所得应该扣缴个人所得税,究竟该按哪个税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少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公司要罚款,对个人还要追缴税款。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需按以下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交纳营业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采用报销形式的也应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公司对使用员工汽车发生的费用采用报销的形式,本来不属于员工个人的所得,但按照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因此,各地的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会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没有制定扣除标准。以下是地方的税务规定,可以参考:北京地税的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68号)规定,对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均应视同企业向个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的,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纳税。四、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股东需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对所得扣除一定比例后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的规定:1.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目前广州的标准:广州地税(穗地税函[2005]146号)规定,广州市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的汽车同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统一按购买车辆支出的20%比例减除应纳税所得额。3.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4.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针对这种情况,从纳税的角度来看,购买的汽车所有权到公司名下,对公司和股东都比较有利。总之,对私车公用问题,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决定了公司和个人如何缴纳所得税。要降低私车公用的税收负担,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租赁的方式,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2.支付汽车费用避免采用员工报销的形式;3.员工可以用汽车投资入股;4.员工可以将汽车卖给公司,只要售价不超过原值,免征增值税。采用3、4两种方式的不仅所有的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没有问题,固定资产还可以计提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私车公用涉及到的税金:(1)个人所得税:A.出租方为本企业职工,并且签定了租车协议(需贴印花税),举例如下:租金3000元/月,则:工资-2000后缴纳个人工薪所得税。按(3000-800)×20%缴纳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税。B.出租方为本企业职工,但无租车协议,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工资+3000-2000)×适用税率C.出租方为非本企业职工,则所有费用均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A.在签定协议的基础上,下列三项可税前列支:a.汽油费b.过路费c.停车费B.在签定协议的基础上,下列四项不可税前列支:a.养路费b.保险费c.修理费d.停车泊位费C.无协议时,上述七项均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㈡ 私车公用费用问题

私车公用,首先公司要与私车主签订一个租车协议,明确租车使用费,租车期限,注明租车车俩名称及型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租车使用费(租赁费)、油耗费、过路过桥费可凭发票公司报销,保险费、维修费属私车主的费用,不能在公司报销。税务部门(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但经济事项要求真实,合情合理。

㈢ 私车公用的费用和税务应如何处理

私车公用可以与个人签订一个租赁协议,所发生的汽车租赁费、修理费、油费,可以税前扣除,其他费用不得扣除。

㈣ 私车公用,加油费及维修费用能在公司报销吗

要看你是怎么和领导协调的,如果所有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车公用了谁知道专到底有没有公属用,对吧。所以先和领导协商好。如果你是上层,那点费用我想你也不要区纠结。有时候一些小问题可以体现领导对员工或是下属的一些态度转变

㈤ 私车公用可以报销保险费和维修费吗

私车公用车的保险费,可以在单位报销入账,但是,报销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如果让费用合理合法的税前扣除,可以签一份车辆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5)重庆私车公用维修费扩展阅读:

保险费必须性:

保险费所解决的是意外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意外事件又具有二个特点:一是必然存在性。在我们的生活中诸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是必然发生的。如果没有意外事件的必然存在性,人们就不必采取诸多措施进行预防。

如果意外事件不是必然存在,保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二是偶然发生性。尽管意外事件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意外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是否造成或即使造成但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程度,又是偶然的。

被保险人支出了保险费,就是把意外事件存在的必然性和意外事件发生的偶然性结合起来,把绝对变数变成相对常数,把不确定的东西确定化。一个明白的被保险人会认识到,在支出了保险费后,如果没有遇到意外事件,说明他的一切运行活动正常。

而且由于运行正常而获得了应有的收益,因此他不会对因未遭遇意外事件发生经济损失而没有得到赔款产生吃亏的感觉。如果遇到了意外事件,造成经济损失,得到了赔款,只是补偿了他损失的部分,而因意外事件的发生影响了他的正常运行。

㈥ 私车公用费用怎么报销

公车私用涉及的费用大体包括三个部分:一、车辆运行的直接费用;二、车辆的折旧补偿与自驾的劳务补偿;三,车辆保险、维修等间接费用。私车公用涉及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税务的解释看,不完全认可,也不完全否定。譬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私车公用费用的性质私车公用的本质是企业与员工个人就交通工具的承租与出租。私车公用的费用一方面具有费用报销的性质,如油耗、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直接费用,另一方面又具有补偿性质,如劳务补偿、车辆折旧补偿。私车公用发生的直接费用可以凭发票据实报销,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点有共识。补偿性质的费用处理相对复杂,需要分析对待。对于不具有唯一性、专属性的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保养费、维修费、折旧费等间接费用,很明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做个转换,将这些间接费用改换为租赁费面目就有可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文将具体讲解。(三)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如何规范如何让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做到规范合理、税前扣除理由充分呢?具体操作时,建议做到以下几点:(1)明确哪些岗位、哪些员工适用私车公用,企业要有书面备案登记,避免把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与发放全员性的交通补贴混同。(2)与适用私车公用的员工签订用车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这点非常重要,可以解答变相发放交通补贴的质疑。(3)私车公用的出车记录企业应专门登记,登记簿记录清楚每次出车的时间、往返地点、公里数,车牌号、所办事由等,并需车主签字确认。(4)协议中要约定清楚费用报销与用车补贴的支付标准与形式。直接费用由员工凭发票据实报销,其中,油费可依据运行公里数及油耗标准报销,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根据出车记录报销。(5)给予员工的用车补贴(包括劳务补贴、车损补贴等)制定报销标准。补贴金额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需要注意的是,补贴金额要想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员工到当地税务代开租赁费发票。

㈦ 私车公用的车辆维修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吗

1、私车公用的车辆维修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用来抵扣,但必版须是真实的且发权 票的台头是单位的。
2、根据我国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之差,为应纳税额。税法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采取的是列举法。即税法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没有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则允许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小轿车维修费和汽油费的进项税额,如果没列在规定不能抵扣范围之列的,则可以进行抵扣。

㈧ 公务员私家车因公发生轻微事故,可以报销维修费用吗

谁开的车,责任就是谁的
公家不负责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失
包括交通安全法规
这个由司机承担

㈨ 私车的车辆维修费能报销做账吗

如果报销的话是违反财务规定的,除非与公车的混在一起报销可能相对风险会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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