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费计入什么科目
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中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
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
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
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全部计入当
期营业外支出。
5.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单设“150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6.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B.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计入固定资产吗
要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房屋修缮时需做如下会计处理:
1、将固版定资产按账面价值权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若不提折旧则不设此科目)
贷:固定资产
2、结算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事业支出——维修费(若不计提折旧则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货币资金类科目
3、交付使用后: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C. 行政事业单位维修费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吗
如果是对固定资产维修,产生的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即固定资产原值+改扩建、维修支出-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维修后的固定资产价值
D.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计入固定资产吗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计入要看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属于你们单位,则看金额是否达到股东资产原值的比例(大修:达到50%;改良达到20%);如果不属于你们单位,则进行分期摊销。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中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接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拓展资料:
1、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得超过10年”。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