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电路失火了应该怎么找政府赔偿
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然后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如下。
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视情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救助人员花名册》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第二十三条 救灾资金必须全额发放到灾民手中,不得用于抵扣税、费和借款。
第七章 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县民政、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救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县监察、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对在救灾资金管理、发放、救助对象审核过程中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情形,要及时的上报县政府审定后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由县民政、财政部门负责扣减或追回相应补助资金。
第二十六条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资金的,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退还所用、所得资金。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乡镇及村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暗箱操作,优亲厚友,造成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失盗、浪费、冒领等重大损失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⑵ 家庭电路中的电是如何引起火灾的
家庭电路中的电之所以会引起火灾,最主要的原因是电路短路导致的。家庭中的电分为零线和火线。在正常情况下,零线和火线之间要有电器才可以,然后再也不会造成短路,所以家庭中由于电路短路引起火灾最常见的因素,就是因为电线漏电,导致电路没有经过电器,而直接造成了短路,引起了火灾。生活中引起火灾主要是这几个原因比较常见,所以,我们在使用电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电器的功率,如果电器功率比较大,那么我们一定要配备能够承受住这些功率的电线。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每一个线头的连接处一定要用绝缘胶带缠好,避免线头漏在外面,因为一旦零线和火线没有经过电器,而直接连接在一起,那么就会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⑶ 电路失火怎么办
1、及时切断电源。若仅个别因电器短路起火,可立即关闭电器电源开关,切断电源。若整个电路燃烧,则必卜昌须拉断总开关,切断总电源。切断电源后方可用常规的方法灭火,没有灭火器时可用水浇灭。
2、不能直接用水冲浇电器。电器设备着火后,不能直接用水冲浇。因为水有导电性,进入带电设备后易引触电,会降低设备绝缘性能,甚至引型桐扒起设备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变压器、油断路器等充油设备发生火灾后,可把水喷成雾状灭火。因水雾面积大,水珠强小,易吸热汽化,迅速降低火焰温度。
3、使用安全的灭火器具。电器设备运行中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扑灭。如果不能迅速断电,可轮简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