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供热管道维修费应该业主承担吗
法律分析:1、公共暖气管道的维修费用应该由供暖企业承担,业主不需要承担。
2、如果集中供热是由我们国家的一些供热单位来进行的。集中供热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新建的商品房还未移交公司,那么这时整个小区内的供热的维护和维修都是由开发商来进行负责,这个时间一般是两个采暖期。第二种颂桥形式就是已经移交供热公司的供热情况。这时小区内整个系统内的供热维护和维修都是由供热公司来进行负责。
3、如果采取的是小区自己供热,那么此时供热中所有的维修和维护都是由小区的产权单位来进行负责的。一般来说都判滚是开发商进行负责或者是物业进行负责,这个要看具体的产权情况。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野冲猛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Ⅱ 暖气坏了物业维修收费合法吗
合理。因为供复暖管网设备属于供热制公司专营社会设备,改造与维修都是应当由供暖公司负责,实际上与物业公司无关,那么物业公司维修收取费用是合理的。
1、根据不同地区的供热条例中可知,新建住宅小区内的供热经营设施(包括供热管道、换热系统和用热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投资、设计和建设、实行分户计量的,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意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综上,若暖气受损坏由供热企业维修,则全由供热企业承担,若物业根据业主的委托修理,则需要约定相应报酬,那么物业维修收费则是合理的。
Ⅲ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维护费合法吗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维护费,我认为是合法的,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供暖公司都会根据管道的安装年限以及实际的情,针对管道做一个全方位的检修与维护,所以费用就是从这种地方来了,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要客户在使用暖气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的保障,所以收取这笔费用来做,是为了让客户放心,很多人对这方面很不理解,说本来就应该由他们自己公司帮买单,但是实际上这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事情,只能从可下手才得以完成
Ⅳ 我家的暖气不热了,打电话找他们维修,他们说收费100元合理吗
现在人工都贵,100元算适中吧,至少北京是这样。最好先自己找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