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物业电梯更换费用分摊纠纷
电梯是属于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对维护共有财产正常运行而产生的费用(当然包括电梯费),共有权人是有法定义务分担该费用的,而不仅仅是共有财产的使用人来分担。这就是分摊电梯费的法律、法理依据。
低层用户因实际使用电梯的次数少,可以适当降低,具体可与小区其他业主共同协商确定个数额,以体现民法公平合理原则。
B. 所有新购置房屋都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吗
您好,是要交的,开发商给一部分,自己交一部分用于以后维修房屋,电梯,内小区设施等使用 所有买新容房的就要交的,以前的公式是1198乘以3%乘以建筑面积,算出来就是维修基金的费用了,现在1198这个数应该有所增加了,好像在2000多一点。 还有一种算法是房屋面积乘于105元得出你要交的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