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进项税额抵扣包括哪些
一、进项税额抵扣包括哪些
1、进项税额抵扣包括:
(1)购进原材料或所销售的商品的进项税;
(2)购进原材料和销售商品时的运费计提的进项税;
(3)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消耗的燃料的进项税
(4)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接受的劳务的进项税,如维修费、安装费的进项税;
(5)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
2、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三十一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等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二、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B. 维修费可以抵扣吗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生产设备的维修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动产的维修费,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合理的维修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
C. 电梯维修费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电梯维修费能否抵扣增值税呢?答案是否定的。电梯作为不动产,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同样,电梯维修费也不具备抵扣增值税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特定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包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第二十三条进一步解释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细则中所称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涵盖了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指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货物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为混合销售行为。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而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无需缴纳增值税。依据本条第一款,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包括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综上所述,电梯维修费作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支出,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在进行财务处理时,企业应准确把握相关规定,合理规划税务策略,避免因错误理解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D. 营改增后房屋维修进项税能抵扣吗
你好,
如果属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回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答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进项税,可抵扣;
如果是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房屋而发生维修,取得进项税,不得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四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 维修费 可不可以抵扣
需要看你维修什么,若是不动产的话,则不可以抵扣。若不是就都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后续支出,应该在“销售费用”中支出,即对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维修支出均应列入企业的期间费用。因此,许多人按照计入当期损益即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规则认为,企业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进项税额均可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这种观点存在误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时规定上述非应税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发生的修缮建筑物的行为应归属于非应税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维修费用中购进的进项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尽管维修费用中所购进的扣除项目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也就是说,凡为修缮建筑物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其所含的进项税额均不得在销项税中抵扣。
在日常增值税纳税处理中,对于维修费用,还要防止人为缩小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范围,即对所有固定资产维修费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予以抵扣。除此以外,对企业为维修其他机器、设备而发生的维修费用中,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予以抵扣。这就扩大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往往需要对正常使用或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的固定资产发生一些后续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等,对于这些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的条件,则应该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就要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后,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修缮或装饰所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进项税。计入当期损益后,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情形,不得抵扣相关进项税额外,其余的均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发生维修费用而购进的进项税额。
F.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包括以下几点:
1、购进原材料或所销售的商品的进项税;
2、购进原材料(商品)和销售商品时的运费计提的进项税;
3、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消耗的燃料的进项税
4、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接受的劳务的进项税,如维修费、安装费的进项税;
5、购入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的进项税;
进项税一般指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
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