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维修费税率是13还是6
设备维修费的税率:
1、设备维修费,属于修理修配,增值税适用税率13%;
2、中央空调维修费,属于建筑悄滚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9%;
3、电梯的维护保养,属于其他服务,增值值适用税率6%。
增值税发票怎么开步骤:
增值税发票开票流程: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填写商品信息→打印发票。
目前全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使山基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进入开票系统后,录入相应的购方信息,录入单价和数量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价税合计、含税价和税额,只需开票人核对一下,如果系统自动计算的数额有出入,是因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只需将单价多录入小数点后几位。
对于增值税这个概念而言,企业作为纳税主体,就有两种基本类别,分逗运谨别为小额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主体不同,税率就不同。然后,依照企业业务、产品不同,企业增值税的税率也不同。对于某些特殊行业,如出口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可以为0,也体现了税收对于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纳税主体不同,征收对象不同,故而税率不可能完全相同,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2. 修理费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加工、修理、修配提供的劳务为增值税应税劳务,维修费属于劳务。
一、技术维护费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
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5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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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3. 航天信息的金税盘有年服务费吗
有的。每年到期前,他们的客服会联系相关单位的财务,服务人员一般会上门来签订服务协议并收取费用,280元一年,如果有分盘的价格还高一些 一般纳税人金税盘的服务费可以做增值税全额抵扣。
拓展资料:
一、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