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进境修理物品的维修费需要征税吗
有偿修理物品进口时需要向海关交纳税款 以修理费为完税价格 并且签发打印付汇联 实际支付修理费
免费不交税 不付汇
② 维修费税率
法律分析:维修费的税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3%。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 境外修理修配 劳务需要纳税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由此可见,题中“维修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而非营业税征税范围,即由国税征管而非地税征管。
仅就题中已提供信息来推断,地税很可能是以“服务业”税目,按境内劳务,要求题中企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鉴于此,题中应当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联系,了解其征税的具体税法条款依据,然而再与其进行沟通协调为宜。
关于补充问题。
前面已经说明了,从题中叙述来看,题中劳务系“修理修配劳务”,无论其是否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或者说属于国税征管范围,其本身与营业税、地税没有关系。而题中现在的问题是,地税要求交纳营业税,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来判断,其应当是针对外方为题中企业提供的代为修理的“服务业劳务”,而不是针对“修理修配劳务”本身。如果是针对“服务业劳务”,则纳税人为外方,题中支付企业只是代为扣缴税款而已。
要弄清地税究竟为何要对该款项征税,以及征税是否合法合理,只能向其咨询并进行沟通,了解其依据,之后才能找到解决办法。
关于再次补充问题。
1.这种费用本身属于售后服务范畴,应该记入销售费用范畴,销售费用自然不能征收增值税吧?
2.国税局已经明确,该项是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范畴,且已经开具免税证明!主要:出口是免征增值税的!
请注意,前文并不是说“销售费用”或者“售后服务费”需要交纳增值税,而是说,题中维修费即使涉税,也只涉及增值税,而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由于题中企业并未取得“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3.地税局的说辞也模棱两可,先是说要征,后来向市局证明了说不征~现在款已经付出去了,又打电话说要征。根据竟然是营业税暂行条例?依我的看法,这是应该不用缴纳营业税贷,但是没有相关条款。
再次说明,题中支付款项本身,并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既然题中地税方面要求征税,那么,题中企业完全可以要求其明示征税依据,而不是简单一句“依据营业税条例”。
相关判断、建议,请阅见上文的“关于补充问题”内容。
④ 修理修配劳务属于什么税目
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不动产维修费用增值税能抵扣吗
【法律依据】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⑤ 向国外客户支付佣金需要交税吗
需要交税。根据财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向国外客户支付佣金,企业应依据下列公式计算扣缴增值税额:
应扣缴增值税=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6%)×6%
企业付给国内客户的佣金,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且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5)支付境外维修费增值税扩展阅读:
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⑥ 支付给国外企业维修费是否要代扣税10%企业所得税国外企业维修费是否要交增值税
支付给外国企业维修费需要扣缴预提所得税,基本税率20%。具体税率依国际税收协定,不同的国家不同,最低10%。你在汇款前需要扣缴并上缴国税局,取得完税凭证,否则外汇管理局不会同意你们汇款。
第二问意思不清,是你们是否需要扣缴他们的税款还是他们是否需要回去交税?
⑦ 支付境外公司服务费是否缴纳税金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所以A公司要按技术服务计缴增值税;您公司对外付款时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根据税收协定,劳务场所构成常设机构的情况是:企业通过雇员或者其他人员,在该国内为同一个项目或有关项目提供的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仅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为限。
所以,A公司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形成经营活动的场所、机构,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没有超过六个月的,没有构成常设机构的,该营业利润在A公司该国交所得税,不在中国交所得税;若构成常设机构,应当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收入减成本、费用等扣除项后),适有25%的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合以上政策,对境外支付经营费用款项的涉税情况分类如下:
一、增值税
在中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的纳税人要交增值税。通常情况下,境内的增值税业务是:
1、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
2、不动产相关的销售或租赁中,不动产在中国境内;
3、矿产资源使用权的转让的,矿产资源在中国境内;
4、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5、劳务的发生地在中国境内;
特殊情况
以下境内单位作为购买方,购买境外单位的业务,不属于境内增值税业务:
1、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和有形动产;
根据以上规定,向境外单位支付我国增值税应税业务的款项时,境外机构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场所的,付款方应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二、企业所得税
1、不考虑税收协定的情况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经营机构、场所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关的所得(收入减成本、费用等扣除项后),适用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与经营机构、场所无关的所得,按预提所得税税率10%,由付款方代扣代缴所得税;
2、有税收协定的情况
一般税收协定约定,营业机构、场所的营业利润在非居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当营业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时,要在中国境内就与该营业机构、场所相关的境内、境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与经营机构、场所无关的所得,按税收协定约定的预提税率,由付款方代扣代缴所得税。
⑧ 购买的进口产品寄回国外维修,维修完成后返回国内还需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么
一般是不需要的,但是手续比较麻烦。你可以联系原进口海关办理。
⑨ 进境修理物品的维修费需要征税吗
进境修理物品的维修费需要征税。
进出境修理物品的管理规定
征税管理规定
(l)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关提交进口税款担保。
(2)进境修理货物需要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的,办理原材料、零部件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境修理货物的维修合同、进境修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单(与进境修理货物同时申报进口的除外).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进口原材料、零部件仅限用于进境修理货物的修理,修理剩余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当随进境修理货物一同复运出境。
(3)办理进境修理货物及剩余进境原材料、零部件复运出境的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及进境原材料、零部件的原进口报关单和维修合同等单证。海关凭此办理解除修理货物及原材料、零部件进境时纳税义务人提供税款担保的相关手续。
(4)进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将进境修理货物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请延期。
进境修理货物未在海关允许期限内复运出境的,海关对其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将该货物进境时纳税义务人提供的税款担保转为税款。
(5)经国务院批准,由民航局核定的国内航空公司进口用于国际和港澳航线营运的飞机及其发动机维修用航空器材,按比例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办理出境修理货物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
(7)办理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原出口报关单和维修合同、维修发票。海关按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复运进境之日适用的汇率、税率,审核计征进口税款。
(8)出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请延期复运进境。出境修理货物超过海关允许期限进境的,海关对其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征税管理规定征收进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