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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时期的家具有哪些特点

发布时间:2023-10-10 08:56:22

⑴ 夏商周王朝的家具有哪些规定

夏商周王朝的等级制度在家具上也有所体现,不仅家具的形制、使用要版按照严格的等级与名分权行事,就是家具的材质、色彩、纹饰等也有不可逾越的严格规定。

比如席的使用,其材质、花纹、边饰等,都有相应的规定。周天子在封国命侯大典时,三重坐席为“莞筵纷纯”,即以丝带为边的莞席,和“缫席画纯”,即画五色云气为边饰的缫席,再加上“次席黼纯”,即竹席镶以黑白相间的花边。而以下的诸侯、卿大夫等,皆有符合身份、地位的花饰。

⑵ 春秋战国时期的家具有什么特点

史前家具是指出现在远古时代至公元前16世纪的家具
史前家具的主要特征:
(1)家具雏形的出现。主要表现在木棺、木豆、木斗、木匣、木俎、木案等的创造。
(2)石斧、石锛等工具的出现。制作工具主要是石斧、石锛的应用,以及榫卯制作的石凿、骨凿、角凿、石楔、木棒出现。
(3)简单的结构形式出现。木构件横竖咬合,板与板相拼采用企口衔接结构形式。家具的挖磨、捆绑形式或支撑等工艺形式开始出现。

夏、商、周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
(1)家具母体形象的出现。俎,在虞氏时称为“完俎”;完,“断木为四足而已”(汉代郑玄的说法)。夏后称为“厥俎”,多用于祭祀,其形状是两侧腿间出现穿插的横枨。商时称为“具”,利用树枝多弯曲的特点,俎腿做成弧形,并穿插于落地加长的横枨上,使木结构趋于合理,这应该就是后来几案“拖泥”结构的母体形式。
(2)席、床等文字的出现。
(3)家具装饰纹样的漆画出现。

2.春秋战国时期家具(约公元前770年至前221年)
这个时期,青铜器开始衰落,漆器开始大量生产。铁骑工具的产生、髹漆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技术高超的名工巧匠的不断出现,使得家具在制作和使用要求上都达到空前的高度。
家具品种:俎、案、几、床、舆、禁、座屏、箱和架。
春秋战国时期家具的主要特征:
(1)鲁班、木工七部出现。战国的围栏大床和刳制而成的较大矩形箱子的出现。
(2)木工工具的变革,使家具制作有了质的飞跃。主要表现在:造器具的使用和各个工种的分化,产生了规、矩、悬、水平、绳索等测量器;燕尾榫、凸凹榫、格肩榫开化寺出现。家具制作有了质的飞跃;搭接、榫结合的燕尾榫、凸凹榫、格角榫开始较合理地运用。
(3)家具装饰的兴起。髹漆和绘漆工艺的进步;雕花装饰家具中的雕花与雕绘渗透互补;编织工艺的大量出现。

⑶ 椅子的演变历史

古人是席地而坐,室内以床为主,地面铺席;再后来出现屏、几、案等家具,床既是卧具也是坐具,在此基础上又延生出榻等。到商、周、秦、汉、魏各时期,没有太多变化,有凳、桌出现,但不是主流;直到汉代,胡床进入中原地带,到南北朝时期,高型坐具陆续出现,垂足而坐开始流行。憩居形式到了唐代仍然是两种形式并行,高的桌、椅、凳等已被不少人所使用,但席地而坐仍然是很多人的日常习惯。
真正开始垂足高坐从宋代,各种配合高坐的家具也应运而生。元、明、清各代,对家具的生产、设计要求精益求精,尤其是明清两代,成为传统家具的全盛时期。
中国历代家具的特质,在于它不仅仅通过各历史时期的演变,完善其服务于人类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出在其特定环境里形成的不同的艺术风格。在现存的位数众多的明清家具中,比较集中的体现出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和沉重的历史文化价值。这就使家具成为中华民族值得骄傲并珍视的文化遗产之一。
宋代以前的生活方式起居习惯都与后来差别很大,所以我们今天几乎无法见到宋以前的家具实物。宋以后的千年当中,人们习惯于垂足高坐,并产生大量既美观又实用的家具,明清家具是家具的黄金时代,可以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明及清代前期家具制造业空前繁荣,大致上可归于两个原因,一是城市乡镇的商品经济普遍发达起来,社会时尚的追求也从另一个侧面刺激了家具的供需数量;另一个原因可能与海运的开放有关,硬质木材大量涌入,使工匠们有发挥的空间,竟相制造出在坚固程度和美观实用等方面都超越了前代的家具。
人类脱离洞穴生活后,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部落纷争、城邦混战的徘徊时期。中国在商代进入青铜文明时期,从现有的出土文物中可以看到当时高超的铸造技术和不凡的审美趣味。在先民的日常生活当中,祭祀活动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把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寄托于上天的佑护。礼器成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器物,其中也有一部分器物可视为早期的家具,起到置物、储存等作用。比如“俎”,就是一种专门用来屠宰牲畜的案子,并把宰杀完的祭品放在上面;再如“禁”,是商周时期放酒器的台子,造型浑厚,纹饰多为恐怖的饕餮纹。
此外,商代已出现了比较成熟的髹漆技术,并被运用到床、案类家具的装饰上。从出土的一些漆器残片上,可以看到丰富的纹饰,在红地黑花之外,还镶嵌象牙、松石等,其技术达到了很高水平。
春秋时期,奴隶社会走向崩溃,整个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到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大有提高,人们的生存环境也相应地得到改善,与前代相比,家具的制造水平有很大提高。尤其在木材加工方面,出现了象鲁班这样的技术高超的工匠,不仅促进了家具的发展,而且在木构建筑上也发挥了他们的才能。由于冶金技术的进步,炼铁技术的改进给木材加工带来了突飞猛进的变革,出现了丰富的加工器械和工具,如铁制的锯、斧、钻、凿、铲、刨等等,为家具的制造带来了便利条件。相传锯子就是由鲁班发明的,工艺的改进也促进了家具的改进。
当时主要的家具品种是几、案等。其中木制品大部分都以漆髹饰,一则为了美观,显示家具主人的身份和地位,二则是对木材起保护作用。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是坐、跪于地上,所以几、案都比较低。
床的出现,使人类的生活水平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木材埋于地下,受潮受压,容易***;使用过程中也容易受到水、火的损害,所以我们很难见到那时的实物。在河南信阳出土的彩绘大床,是极其难得的物证,可以看出楚国的家具制造情况,亦可依此推断它的前身。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使用屏风的记载,它起到分割空间、美化环境的作用,春秋、战国时期,其制作和髹饰都已相当精美。
秦始皇统一天下,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政治、经济、文化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规模庞大的阿房宫是秦始皇大兴土木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当时的辉煌都随着战火和天灾付之一炬,豪华的陈设和恢宏的殿堂都无处找寻了,我们只能借助于史料记载和文学作品来想象当时的境况。
汉代仍然是席地而坐,室内生活以床、榻为中心,床的功能不仅供睡眠,用餐、交谈等活动也都在床上进行,大量的汉代画像砖、画像石都体现了这样的场景。床与榻略有不同,床高于榻,比榻宽些。设置于床上的帐幔也有重要作用,夏日避蚊虫、冬日御风寒,同时起到美化的作用,也是显示身份、财富的标志。
几在汉代是等级制度的象征,皇帝用玉几,公侯用木几或竹几,几置于床前,在生活、起居中起着重要作用。案的作用相当大,上至天子,下至百姓,都用案作为饮食用桌,也用来放置竹简、伏案写作。
随着对西域各国的频繁交流,打破了各国间相对隔绝的状态。胡床就在此时传入我国,这是一种形如马扎的坐具,以后被发展成可折叠马扎、交椅等,更为重要的是为后来人们的“垂足而坐”奠定了基础。
从魏晋六朝至宋元时期,前后千年有余。中国社会此期间出现过激烈变动,魏晋南北朝连年战乱,李唐王朝太平盛事,宋代市井生活日益繁荣,元帝国疆域辽阔,史无前例。这些剧烈的变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变化,元朝时意大利旅行家马克"波罗对雄伟壮丽的东方帝国赞颂有加,东方文明的光芒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形成鲜明对比。这一时期,中国人的生活以及中国人在生活中所使用的家具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席地而坐”是魏晋以前中国人固有的习惯,从东汉时期开始,随着东西各民族的交流,新的生活方式传入中国,“垂足而坐”的形式更方便、更舒适,为中国人所接受,这种坐姿的传入与佛教的传入有直接关系,尤其到魏晋南北朝以后,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俗生活形态开始了。
尽管汉末至六朝这一段时间政治混乱、战争频仍,但其间的精神生活却很自由很开放,艺术创造充满热情。在战乱中疲于奔命的人们对佛教所描绘的来世充满幻想,而超脱凡俗的高士放浪形骸,隐居山野,陶渊明、竹林七贤,就出现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佛教的日益盛兴,促进了大规模地建设庙宇、石窟,其中的陈设、用具也都受到外来影响,出现了墩、椅、凳等高型家具。
遗憾的是我们无法见到当时家具的实物,参考资料只能借助于同时期的壁画、石刻、文字记载或其他工艺品的仿制品。从唐代的绘画中可以看到椅、凳、双人胡床、墩等家具,但这些家具仅限于上层社会或者僧侣所使用。这与承袭前代席地而坐的习惯有关,或许是当时的人们把床、榻都理解为高的地面。在装饰方面,浮雕配件或绘画图案,都与佛教有很大关系。
隋朝只维持了37年,在家具方面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也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真正的繁荣时期是在唐代。唐代初期就出现了蓬勃进取的精神风貌,长时间的战乱和流离失所在江山统一后,人们的生活热情得以爆发。“贞观之治”带来了社会的稳定和文化上的空前繁荣。唐代的家具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显现出它的浑厚、丰满、宽大、稳重之特点,体重和气势都比较博大,但在工艺技术和品种上都缺少变化。豪门贵族们所使用的家具比较丰富,尤其在装饰上更加华丽,唐画中多有写实体现。这一时期的家具出现复杂的雕花,并以大漆彩绘,画以花卉图案。
从唐代敦煌壁画上除了可以看到鼓墩、莲花座、藤编墩等,还可以见到形制较为简单的板足案、曲足案、翘头案等。文人士大夫们多追求素雅洁净,所以这一时期的立屏、围屏多素面无饰。床榻类无多变化,因袭上代形制,以箱式床、架屏床、平台床、独立榻为主。
晚唐至五代,士大夫和名门望族们以追求豪华奢侈的生活为时尚,许多重大宴请社交活动都由绘画高手加以记录,这给我们研究、考察当时人们的生活环境提供了极为可靠的形象资料。五代画家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画面向我们清晰地展示了五代时期家具的使用状况,其中有直背靠背椅、条案、屏风、床、榻、墩等等。完整简洁的形式也向我们预示了明式家具前期形态,为中国历史家具的最完美阶段打下了基础。
从10世纪中晚期开始,宋王朝展开了它经济发展、城市繁荣的画卷。
宋时高座家具已相当普遍,高案、高桌、高几也相应出现,垂足而坐已成为固定的姿势,中国历史上的起居生活变革由坐姿而定。城镇世俗生活的繁荣使高档宅院、园林大量兴建,打造家具以布置房间成为必然,这给家具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宋代以及稍后的辽、金历时300余年,家具发展经历了一个高潮时期,高档家具系统已建立并完善起来,家具品种愈加丰富,式样愈加美观。比如桌类就可分为方桌、条桌、琴桌、饭桌、酒桌以及折叠桌,按用途愈分愈细。宋代的椅子已经相当完善,后腿直接升上,搭脑出头收拢,整块的靠背板支撑人体向后依靠的力量。圈椅形制完善,有圆靠背,以适应人体曲线。胡床改进后形成交椅。几类发展出高几、矮几、固定几、直腿几、卷曲腿几等各种形式。宋代家具在总体风格上呈现出挺拔、秀丽的特点,装饰上承袭五代风格,趋于朴素、雅致,不作大面积的雕镂装饰,只取局部点缀以求其画龙点睛的效果。
相对而言,元代立国时间也比较短,统治者采用的政策是汉制,所以,不仅在政治、经济体制上沿袭宋、辽、金各代,家具方面亦禀承宋制,工艺技术和造型设计上都没有大的改变。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出现了抽屉桌,抽屉作为储物之匣方便开取,是一大发明,它更大程度地加大了家具的使用效果。而这一新事物的出现也许更多地归功于民族交流和文化交融。
从魏晋六朝至宋辽金元这千余年间,中国王朝不断更替,其中发生过两次较大规模的民族融合,社会取向一直沿着封建儒家的统治路线运行。当西方正在黑暗的中世纪苦苦摸索,力图走向新的启蒙之时,中国的封建王朝又在不断更替,元代也即将结素,随之而来的将是一个更世俗,更多样化的新时代。
16世纪末至17世纪,西方世界的巴洛克艺术占据主导地位。东方的中国正经历着明朝市井文化繁荣时期,社会都很不稳定,政治***,农民起义。而离战乱较远的南方地区,却出现了苏作家具和广作家具的造型艺术高峰时期。直到明朝灭亡以后,这一高峰还一直延续下去,至清代雍正、乾隆朝才开始出现典型清式家具的特征。
所谓明式家具,一般是指在继承宋元家具传统样式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由明入清,以优质硬木为主要材料的日用居室家具。根据有关文字资料,它起始时被称之为“细木家具”,或者“小木家伙”。
起初,这种“细木家具”在江南地区主要采用当地盛产的榉木,至明中期以后,更多地选用花梨、紫檀、等品种的木材。当时人们把这些花纹美丽的木材统称为 “文木”。特别是经过晚明时文人的直接参与和积极倡导,这类时髦的家具立即得以风行并迅速以鲜明的风格形象蔓延开来。细木家具具有经久耐用的实用性和隽永高远的审美趣味,它以一种出类拔萃的艺术风貌,成为中华民族文明史中一颗艺术明珠。这种家具产生于明代,时代特色鲜明,故称其为“明式”。
明式家具的产生和发展,主要的地域范围在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这从传世家具实物以及文献记载中都可以看到,这一地区的明式家具持续着鲜明独特的风格。到清代前期,明式硬木家具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生产,但从产品不难看出只有苏州地区的风格特点和工艺技术最具底蕴。这种风格鲜明的江南家具,得到广泛喜爱,人们把苏式家具看成是明式家具的正宗,也称它为“苏式家具”,或称“苏做”。
明末清初,社会动荡不安,可家具的发展并未因战乱而停滞。崇祯年间的家具不见什么创新,但从形制、工艺、装饰、用材等各方面都日趋成熟。大量进口硬木木料如紫檀、花梨、红木都得到上层社会和文人雅士的喜爱,其中色泽淡雅、花纹美丽的花梨木成为制作高档家具的首选材料。国产的木材如南方的与黄花梨接近的铁力木、榉木,北方的高丽木,核桃木等大量柴木也得到广泛使用,另外,还有用于装饰的黄杨木和瘿木以及专做箱柜的樟木等都被广泛使用.在装饰上有浮雕镂雕以及各种曲线线形,既丰富又有节制,使得这一时期的家具刚柔相济,洗练中显出精致;白铜合页、把手、紧固件或其它配件恰到好处地为家具增添了有效的装饰作用,在色彩上也相得益彰。
在家具的种类上,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丰富,而家具又根据使用者在不同场合的需要进一布细分,不仅有桌、柜、箱类,也有床榻类、椅凳类、几案类、屏风类等等,其中最为集中地出现当在清朝初期。精品当数紫檀,也有少量花梨和红木。根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做法上明显不同,可划分为紫檀作、花梨作、红木作以及柴木作等等,相互有所区别。清初的柴木家具是明代家具中的精品,许多柴木家具风格淳厚、造型敦厚,体现出来自民间的审美情趣。在柴木家具当中,以晋作为最优,河北、山东也不乏佳作,精品不绝。
清初之时,尽管在家具上的创新不多,但在开国之初,统治者以既开明又保守的姿态面对一切,体现在家具上就出现了尺寸扩大,形式守旧的特征;但随着政治的稳定,社会的繁荣,统治者体现到家具上的追求,一是体积加大,二是装饰一味趋细趋腻。
纵观整个家具史,明末至清初这一段时间,苏式家具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流传至今的许多明式家具实物,多数是清代早期苏州一带所生产的。随着社会的演变,又出现许多新品种,它们都是在“明式”家具基础上的变体,总体风格依然是“高雅”和“典雅”。
清代中叶以后,清式家具的风格逐渐明朗起来,苏式家具也出现了新的特征,与风行全国的京式家具相互影响,又各自保留着自身的特点和历史地位,在清代各种不同风格的家具中独树一帜。
此时的西方世界早已进入***,频频发生政治革命、工业革命和科学革命。而中国依然沉浸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里,闭关自守,自我满足。 1840~1842年的鸦片战争、1856~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1894~1895年的甲午战争使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被迫打开国门。接二连三的灾难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传统的价值观。
从家具的工艺技术和造型艺术上讲,乾隆后期达到了顶峰时期,这个时期片面追求华丽的装饰和精细的雕琢。以多求胜,物极必反,过多的奢华达到极至之后,衰落已露出迹象,乾隆时期的家具已经告诉人们对未来的茫然,除了复杂细密的装饰,已无更多的标新立异,而是不知所措。嘉庆时期曾出现了长时间的停滞,从当时皇家造办处的文件档案中可以看出,随着工作量的减少,家具生产日益衰落。这一时期的民间家具多以仿宫廷风格为主,只是更简陋更粗糙,毫无创新可言。
道光年间以后,内忧外患接踵而至,中国遭受着外国列强的任意宰割。家具业也随之结束了它曾光辉灿烂的岁月,连光绪皇帝大婚的家具也都交由民间木器作坊随意制造,其粗俗、简陋令人难以置信。民间家具以京作、苏作、广作为主。尽管京城集中了大批能工巧匠,但所制出的家具却呆板乏力;苏作家具一扫往日的高雅朴实,而变成僵硬、程式化,江南一些有名园林中所保存的硬木家具便是这一时期的产品;广作家具更多地受到外来家具的影响,狮爪脚、贝壳饰、卷草纹等在广作家具中多有出现,但仍免不了产生堆砌、罗嗦的感觉,而且做工粗糙。

⑷ 家具的由来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在古代家具主要是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其中席子是最古老的,最原始的家具,成语席地而坐就是指席这件家具。随着历史的更替,不同朝代有不同朝代的特点,凝聚出其在特定环境里形成的不同艺术风格。夏商周阶段,特点原始古拙,质朴浑厚。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在古代家具主要是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其中席子是最古老的,最原始的家具,成语席地而坐就是指席这件家具。随着历史的更替,不同朝代有不同朝代的特点,凝聚出其在特定环境里形成的不同艺术风格。夏商周阶段,特点原始古拙,质朴浑厚。这巧历消个时期的家具主要有青铜家具、石质家具和漆木镶嵌家具,由于当时人们思想封建,相信鬼神存在,所以家具表面纹饰多为凶猛的饕鬄纹,以求震慑鬼神,来保护自身平安,到了商代已出现了比较成熟的髹漆技术,并被孝知运用到床、案类家具的装饰上。并且商周时期开始有使用屏风的记载,用来分割空间,美烂袜化环境以及保护个人隐私。

⑸ 哪位清楚夏商周家具特点是什么

一、国家元首:族长与教长
商周时期血缘组织与国家政治组织的契合,使当时各级族组织的首脑具有了特殊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角色,他们不仅成为世俗权力的拥有者(族长),而且是宗教权力的拥有者(教长).所谓逗教长地,是指在宗教组织内对信仰有最高的解释权、对宗教事务有最高的裁决权的人.商周时期对宗教事务的裁决权突出体现在主祭权上.具体而言,商周王国的国王作为上帝在人世间的代表,拥有最高的、绝对的宗教权力;诸侯国君作为侯国内宗教组织的领袖,既是侯国祖先神的代表,又是国王的臣属,是相对意义上的教长.各级君主的身分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既是世俗社会的统治者,也是宗教事务的裁决者.当时的人们把这种合二而一的社会身份称之为逗宗主地或逗君主地.
为了表示自己特殊而至高无上的地位,商王自称逗余一人地 ,以示与苍苍众生有别.逗余一人地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去理解.
第一,商王被认为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在当时的逗世界地上,商王被认为是上帝或神界在人世间的逗唯一地最高代表,他是上帝的嫡系子孙,是上帝的使者.在后世传颂的《汤誓》中,商汤伐夏桀,他宣布诰命说:逗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地逗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地夏桀残暴不道固然不合情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并非任何其他的人都能自称受上帝使命讨伐夏桀,只有商汤具备这种资格:他口含天宪,使命人间.这不仅是商王的自诩,而且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商代中后期,由于某种原因,殷人将都城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在迁都过程中,殷人遭受了种种艰难困苦,商王盘庚因此受到严厉的责难.无奈之下,他向人们摊牌说:逗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朕及笃敬,恭承民命.地逗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何虐朕民!……先后丕降与汝罪疾,曰:曷不暨朕幼孙有比!地逗予迓续乃命于天.地(《尚书·盘庚》)这一段诰辞表明,盘庚不但被认为是上帝的使者,而且是祖先神的代言人,是天界的化身.无论神对商王本人的惩罚,还是对部族群众的惩罚,其圣旨唯有通过商王本人方能得以传达.从实际情形看,数以万计的甲骨卜辞反映出的商王向上帝、先祖、其他各种神灵占问吉凶、祈求福佑的情形,正是商王这一身分的生动体现.
第二,商王是王国的最高教长.商王不仅是上帝的使者,而且是王国内最高的教长.有资料表明,商王不仅是占卜活动的主体,而且是庙祭活动的主体.先看占卜活动.殷墟卜辞中的王室卜辞可以见到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通常情况下,由负责占卜的官员代商王例行占卜.例如:逗乙巳卜,■贞,王勿其子■?地(《缀合252》)逗戊午卜,■贞,王从沚囗伐土方,受又?地(《后编》上·17·5)逗壬辰卜,贞,王田于■,往来亡灾?地(《前编》2·38·4)这里,占卜活动虽由贞人主持,但从卜辞内容可以看出,占卜的主体是王,而不是贞人.另一种情形是,王直接主持占卜,即所谓逗王贞地、逗王卜贞地辞例.例如:逗戊午卜,王贞,勿御子■,余勿其子?地(《金璋》415)逗戊辰,王卜贞,田率,往来亡灾?地(《前编》2·43·3)逗戊申,王卜贞,田■,往来亡灾?地(《前编》2·16·1)王亲自占卜,这直接表明商王是占卜的主体.传世文献从另外角度反映了这一情形.《尚书·盘庚篇》记盘庚解释迁都原因时说道:逗卜稽曰,其如台?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地逗肆予冲人,非废厥谋,吊由灵各.非敢违卜,用宏兹贲.地这明确地告诉我们,遇事占卜遵从龟旨,这是商代的制度.商王作为卜主和贞主,是真正的占卜主体,这是当时人所共认的事实.所以,《尚书·君奭》记周公旦追述商代情形时说:逗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地卜官贞人虽众,但真正的主人是作为逗余一人地的商王.同样,当殷人的统治出现危机时,人们认为是王的占卜权或贞主资格发生了危机.《尚书·西伯戡黎》:逗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 格人元龟,罔敢知吉.’地所谓逗格人元龟地,是说上天把占卜资格授予别人,天命转移了.失去天下教长的神圣地位,当然是逗不吉地了.再看庙祭活动.文献所见,殷人在宗庙中的祭祖活动十分频繁,祖庙内的祭祀活动的主持人是庙主的嫡系子孙.就祭祀成汤和其他直系先王的活动而言,主持者正是时王——汤的嫡系子孙.《诗·商颂·那》:逗奏鼓简简,衎我烈祖.汤孙奏假,绥我思成.……温恭朝夕,执事有恪.顾予烝尝,汤孙之将. 地《诗·商颂·烈祖》也吟颂道:逗来假来享,降福无疆.顾予烝尝,汤孙之将.地所以, 商王盘庚理直气壮地说:逗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地(《尚书·盘庚》)参照卜辞反映的商王祭祖于宗的有关资料,情况更是昭然.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商王具有十足的教长特征,是他主宰着王国的宗教生活.他的权力和地位被认为是神授的,他所从事的每一项活动都被看作是在神的庇护下完成的.人民服从于王,是因为人们要服从神灵的意志.另一方面,商王又是现实的君主,是世俗的统治者.商王在打着神圣旗号的同时,无时无刻不赤裸裸地暴露出强权统治和对悖逆者的残暴镇压.此种情形,人们论述甚多,不必赘言.总之,无论是王权利用了教权,还是教权培育了王权,二者在商代始终共生并存,相得益彰.
周代的情形与商代基本相同,周王仍是作为天下最高的君主和教长出现的.由于周代的文字资料比商代丰富,因而能更全面地反映出周王身分的实质.
在周人的天国境界里,上帝是最高的主宰,其下有诸多自然神和祖先神.对上帝的敬畏,便意味着对神界的恐惧;上帝的使者,便是天国的使者.这个使者肩负着向人间传达上帝旨意的使命.周人把这种宗教使命称为逗承帝事地或逗绍上帝地.《尚书·多士》记周公旦对殷遗民宣布说:逗尔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地《尚书·召诰》记召公对殷人和周人说道:逗有王虽小,元子哉!……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地对现实君王来说,逗绍上帝地是极为沉重的宗教责任,是任何他人不得替代的神圣使命.《尚书·金縢》记周初武王生命垂危, 周公旦令史官祈祷天界的太王、王季、文王说:逗惟尔元孙某(武王),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武王)有丕子之责于天.地所谓逗丕子之责于天地,又被周人称为逗配天地.《诗经·下武》说:逗三后在天,王配于京.地
所谓逗承帝事地、逗绍上帝地、逗配天地,说穿了就是代表上帝统治人间.这种代表身分充分显示在周人盛赞的文王受命说中.由于逗受命地,周王取代商王成了上帝的使者.《诗·大明》:逗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地逗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地《尚书·文侯之命》:逗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在下.惟是上帝,集厥命于文王.地由于逗受命地,周王成了世俗社会的君主.《尚书·梓材》:逗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地王对土地的主权和对人民的统治权来自上帝或上天.普天下莫非王土、王臣,是因为人们认为普天下莫非帝土、帝臣.王被看作是帝的逗全权代表地.《诗》中的某些篇章生动地描述了周王作为逗百神地的主祭人和卜主的情形.《文王有声》道:逗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地两个逗维地字,把权力和意志维妙维肖地揭示出来:占卜权属于逗王地,最高意志反映于逗龟地.《卷阿》:逗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而主矣地,逗岂弟君子,四方为则地,逗岂弟君子,四方为纲地.毛传认为,诗的逗君子地是指成王.所谓逗百神尔主地,是说天子或王是百神的主祭人.《云汉》记述了周晚期的一次大旱灾,民不聊生,普天哀痛:逗靡神不举,靡爱斯牲;圭璧既卒,宁莫我听.地逗不殄禋祀,自郊徂宫; 上下奠瘗,靡神不宗.后稷不克,上帝不临.地毛传认为,诗中的主人是宣王.从诗文看,周王遍祀群神,行毕郊祀行祖祭,祭祀对象有上帝、后稷、旱魃等.周王作为这一系列宗教活动的主祭人,在诗文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周人赞颂祖先的庙堂诗中,周王唱道:逗我将我享,维牛维羊.地(《诗·我将》)而在一般的诗歌中,人们歌颂:逗中田有庐(芦),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地(《诗·信南山》)逗曾孙地是宗主,是周王.他把人们献来的芦、瓜献祭先王,祈求先王庇佑.上述诗篇明白地揭示出,作为逗曾孙地的逗我地是祭祀活动的主人.从《尚书》中的资料看,周王是占卜活动的主体.《尚书?大诰》中周公旦追述说:逗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地只有王可以代表国家用卜,这与《诗·文王有声》的诗文可以相互印证.周公旦接着说:逗予……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地周公旦用逗大宝龟地,是因他逗摄政地行王事,是占卜的主人.《尚书·洛诰》完整地展现了周成王的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动:逗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王宾杀禋咸格.王入太室裸,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地文献记录这次祭祀活动有精确的时间、地点、祭祀对象,参加人员虽众,主祭人只有成王一人.甚至到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伐楚,管仲声讨楚人的第一条滔天大罪是逗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地(《左传》僖公四年).可见,逗王祭地是当时人所共知的规定.
周代行分封之制,授民授疆土,建立了不同等级的政权(有限国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无论是逗国地还是逗家地,所取得的民和土都具有神授的性质;而且,正因为诸侯、大夫具有天然的、神授的资格,他们才得以受民受土,建立起不同等级的国家组织.
首先,诸侯是侯国的君主和教长.大量资料表明,在每一个诸侯国中,诸侯国君作为神授的统治者,拥有绝对的、唯一的主祭权.在君权与教权这两种权力上,教权比君权更深刻,更反映当时权力的本质.任何他人都不得分割或侵犯国君的主祭权利.下面我们以春秋时期的鲁国为例予以说明.《春秋》经传所记鲁国的一切重要祭礼活动,其祭祀主体都是时君.例如:
(1)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春秋》僖公八年)
(2)鄋瞒侵齐,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左传》文公十一年)
(3)九月辛丑,用郊.(《春秋》成公十七年)
(4)夏,诸侯如楚.鲁、卫、曹、邾不会.曹、邾辞以难,公辞以时祭.(《左传》昭公四年)
(5)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春秋》昭公十五年)
君有事于庙.(《公羊》同年传)
君在祭乐之中.(《谷梁》同年传)
(6)公曰:逗君(晋侯)惠顾先君之好,施及亡人, 将使归粪除宗祧以事君……地(《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1)(3)(5)《春秋》所记虽未言及祭祀活动的主体是何人, 但这在当时人们看来是不言自明的,故《传》谓之逗君地;(2)所记逗公卜地, 占卜的主体是鲁文公;(4)所记逗公辞以时祭地,时祭的主体是鲁昭公;(6)所记昭公自言逗粪除宗祧地,更是不释自明 .
其次,大夫是封邑内的君主和教长.作为周王国最基层方域的君主,大夫也具有教长的某些特征.在春秋时代,逗政地与逗祀地并存,人们习惯于把一个大夫政权的存在称为逗祀地.在宋国,国君讨伐向魋,向巢惧而奔鲁. 宋君派人劝向巢留下,说:逗寡人与子有言矣,不可以绝向氏之祀.地(《左传》哀公四年)延续向氏祖庙的烟火不断,就是保留向氏政权.大夫华耦到鲁国访问,他对鲁文公说:逗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地(《左传》文公十五年)这里把继承大夫政治权力称为逗承祀地.在卫国,卫人讨伐宁氏之党,石恶奔逃晋国.逗卫人立其子圃,以守石氏之祀地(《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在郑国,《左传》昭公十六年记子产说:逗孔张,君之昆孙子孔之后也,执政之嗣也,为嗣大夫.承命以使,周于诸侯,国人所尊,诸侯所知,立于朝而祀于家.地这里把问题说得更明确,同时指出了孔张是逗嗣大夫地并逗祀于家地这双重角色.所以,杨伯峻注云:逗立于朝谓朝有官爵,祀于家谓家有祖庙.地文献中此类事例虽不太多,但事实同样很清楚,大夫不仅是逗家地的君主,而且是逗家地的唯一主祭人.
综上,在周代的逗封建地制度下,天子是绝对意义的君主和教长,他的意志具有政治上的最高权威,他对上帝的意旨有唯一的解释权,对宗教活动有最高的仲裁权.诸侯和大夫是相对意义的君主和教长,他们的意志在各自的封域内有政治威权,对封域内的宗教活动拥有主祭权和仲裁权.因而,周代的天子、诸侯、大夫与秦汉以后国家的各级行政官员不同,与秦汉以后宗教的各级僧官也不同.他们是政、教合一的领袖.顾颉刚先生曾敏锐地注意到,逗中国古代所谓唐虞之世者,是否有类于印度,今不可知;或君主既属婆罗门等级,以祭司身分执掌政权,亦不可知.今所可知者为商周,其时君主或称‘帝’,或称‘天王’,表示其地位超乎人而近乎天地 .古代印度的婆罗门种姓虽然高贵,教权虽然隆盛,但同中国商周时代的天子、诸侯、大夫相比,不免黯然失色:后者不仅有圣达的神性,而且有世俗的威权.当然,商周时期的各级族长虽是宗教领袖,是教长,但不是祭司.作为具体的执事人员,祭司是教长的臣仆.
二、国家结构:亲族与国家
受秦汉以后大一统社会现实的影响,人们往往把上古时代的国家想象并构拟成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司马迁作《史记》,夏商周三个王国的兴衰便被描绘成大一统王朝的更迭.当然,后人的构拟事出有因,上古文献中早有此种倾向.《诗·玄鸟》中殷人称逗正域彼四方地、逗奄有九有地、逗邦畿千里地;《诗·北山》中周人称逗溥天之下地,逗莫非王土地、逗王臣地.其实,商周时代的逗溥天之下地逗莫非王臣地,与秦汉以后的大一统国家是不同的.
根据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商王国时期的国家是一种方国与方国的联合体,有的学者把这种联合体称为逗方国联盟地,也有学者把这种联合体称为逗部族国家地或逗早期国家地 .所谓逗部族地,是指由原始时代的部落组织衍变而来的、以血缘(族姓)联系为基础的社会集团,它是中国国家的早期形式.商王国时代的部族很多,卜辞中大多称之为逗方地.商部族就是指子姓的殷人社会集团.
从殷卜辞反映的情况看,商邦与其他方国之间的关系具有两重特征:一方面是相互并存关系,另一方面商邦又凌驾于其他方国之上.先看并存关系.殷卜辞中有逗比地字,林沄先生指出,这里的逗比地均作动词用,是逗亲密联合之义地 .殷卜辞中常见逗王比某方伯地或逗王比某伐某地的记录,如:逗贞,王比兴方伐……地(《缀合》151)逗乎比丹伯?勿乎比丹伯?地(《乙编》3387)逗乙酉卜……令多子族比犬侯扑周甾?地(《前编》5·2·2)林沄先生认为,逗卜辞确实反映出商代有许多方国和商王发生联盟关系,可考知者已有鬼、而、井、昜、丹、犬、暴、攸、望……等方. 绝大多数这类卜辞都明确地涉及征伐,所以说,商代是存在方国间的军事联盟的地 .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再去审读典籍中的有关资料,就不难发现当时方国联盟的情形.《诗·长发》述商汤伐夏桀的过程,逗顾、韦既伐,昆吾、夏桀地.顾、韦、昆吾是夏王国的盟国.同样,《尚书·牧誓》述周武王伐纣,其中也有逗我友邦冢君地.《诗·皇矣》叙述逗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伐崇墉地.逗崇地是商的盟国,而逗友邦地是周的盟国.另一方面,商邦与盟国间是不平等的.卜辞资料表明,商邦不仅逗比地其他方国,而且有时也逗令地其他方国.如:逗癸卯卜,宾贞……令沚■■方?地(《前编》6·60·6)逗庚辰,贞,令望■■■方?地(《京津》4386)逗癸亥,贞,王令囗侯伐……地(《金璋》368)这里的逗令地,显然是一种指挥与服从的关系.同时,商王作为方国联盟的盟主,具有向盟国征取贡物、巡狩盟国境地、仲裁方国间争端和惩罚方国的权力 . 王国维早就推测说:逗自殷以前……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地 顾颉刚也说:逗夏商所谓王,实则春秋所谓霸.地 今天看来,这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周邦推翻殷邦的统治之后,建立了一个新的方国联盟——周王国.就大局而言,周王国与商王国的国家结构和性质并无根本差异,其不同主要在于逗共主地的换替:周由小邦上升为逗共主地国,商由逗共主地国沦落为普通的邦国.周邦取得逗共主地地位之后,当即与既存的方国确立了联盟关系,后人将此一过程称为逗褒封地.所谓逗褒封地不过是周王以天下共主的名义,与既存的异姓方国建立一种名分,组成新的方国联盟.其所异者,周代文献中大多将这些方国称之为逗诸侯地.与此同时,周人还逗封建地了一批同姓诸侯国.周人为什么分封同姓诸侯国?传统的说法是逗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地.这种解释虽可说通,但也有问题.因为周人的分封制度实际上一直延续到春秋时代而不衰,不但王室行分封,诸侯也行分封,甚至逗大夫有贰宗地.单纯用逗藩屏地之说作解,显然缺乏说服力.诚然,分封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从商周历史的宏观过程看,分封也与部族人口的不断衍生相关,是部族殖民的政治化.它源于氏族时代的氏族组织制度.
大体说来,从西周初年到春秋末年,周人分封呈现为两个阶段:西周时代是逗天子建国地;春秋时代是逗诸侯立家地.从部族人口分衍的角度看,逗诸侯立家地是逗天子建国地的下延和再版.然而,在当时逗王土地、逗王臣地观念下,王国、侯国、大夫之家具有大致相似而又不完全相同的宗族政权特征.
天子王国,是以王族为核心构建的最高政治实体或国家.名义上,王统治天下;实际上,王主要统治逗王邦地.这种逗王邦地与逗王天下地的政治格局被人们称为逗内服地(王畿)和逗外服地(畿外)制度.周代的逗内服地、逗外服地秩序展现为一个逐渐衰变的过程.西周前期,王朝对外服诸侯具有较强的控制力量.在周初的诰命中,周王对诸侯百般教诲,指示他们服从王的指挥,逗勿替敬,典听朕告地(《尚书·康诰》).周康王在即位典礼时就训示道:逗庶邦侯甸男卫,惟予一人钊报告.地(《尚书·顾命》)当时,许多诸侯国君都参加了康王的即位大典,表示坚决服从周王的调遣,称:逗一二臣卫,敢执壤奠!地(同上)到春秋初年,此种盛世已不复存在,逗周郑交质地乃一显例.其原因,自其表言之,是诸侯坐大;自其里言之,是宗族组织的成长壮大.宗族政治的基础是宗族组织.在氏族制度下,一个氏族的人口发展到一定数量,就会从中衍生出新的氏族,原来的母氏族则成为胞族 .宗族组织作为氏族组织的次生形态,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氏族组织的这一特征.周初,王邦强大,新封的侯国力量微弱.后来,诸侯国力量不断壮大,而王邦却由于不断的分封发展较慢.当诸侯国与王邦力量相互制衡的时候,彼此间的冲突在所不免.逗诸侯争霸地与王国代兴有相似的一面.从宗族政治的内部结构看,政权的主体是宗族贵族,在王邦是王族.在王族内部,又进一步凝聚到逗宗主地身上.在周王室内部,对国家政权的厮夺直接体现为对逗宗主地身分的争夺.春秋时期王室的内乱多导因于此.宗族政治的主要对象是庶众,是贵族对庶族的统治,宗主对庶民的统治.《诗·国风》中的一些诗篇展现了庶民对贵族的怨忿情绪和依存关系.对异族来说,周王族与他们虽无血缘联系,但却有宗教伦理关系.在商周宗教信念体系中,王被认为是上帝的嫡系子孙,而普天下的人们都被认为是上帝的子民(等级身分较低).因此,自上帝的角度而言,王族与异族、王与异族人民之间有一种神授的逗准地血缘纽带.它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上:王族是上帝的逗选民地,代表上帝统治天下.周王国所谓逗内服地,实质上就是王邦——以王族为核心的政权和国家.
诸侯之国,是以公族为核心构建的二级国家政权和政治组织.从诸侯初封时的情形看,要举行册封仪式,授民授疆土,封国的主要官员也要由周王册命.《左传》僖公十二年记齐相管仲到王室觐见,王以上卿之礼接待.管仲推辞道:逗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陪臣敢辞.地《礼记·王制》更说:逗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地于此可见王廷对诸侯国政治在一定程度上的干预.诸侯国要对王朝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派兵助战、纳贡、朝觐等.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方面,对一个既存的诸侯国来说,它的内政并不受王朝制约,在君位的继承、封立大夫、对具体的经济和政治事务的处理等方面,侯国都有自主权.在侯国内,公族是政权的主体,是根本;在公族内,由谁任宗主执政,是末节.尽管公族内也发生争夺君位的厮杀,但万变不离其宗,权柄必定落在公族之内.一旦这一原则被破坏,便意味着一个公族的沦落和国家的覆亡(或易姓).逗三家分晋地和逗田氏代齐地都是例证.诸侯国之所以有如此大的独立性,是因为有宗族组织作为基础.同周邦与侯国的关系相似,在诸侯国内主要是侯国与大夫之家的关系,直接显现为国君与大夫之间的政治关系.我们今天往往过多地注意到国君与大夫之间政治关系的一面,而当时的人们更看重宗族关系.铜器铭文中有规律地出现的赞颂祖先、祈求逗子子孙孙永宝用地之类的词语,都反映出宗族组织和宗族利益的重要.诸侯国既独立,又与周王保持形式上的臣属关系当时政治结构方面的突出特色,是宗族政治的必然结果.从本质上看,周代的同姓(或婚盟)侯国与商代的异姓方国相比并无大异,或者说大同小异 .
大夫之家,是以家族组织为核心构建的基层政权和隐性的国家.逗诸侯立家地大致盛于西周后期.在较为可信的西周中前期文献中不见逗大夫地之称 . 前已述及,逗诸侯立家地既是政治行为,也与公族组织人口膨胀有关,此种情形与周初逗天子建国地相似.逗诸侯立家地有捍卫公族的政治意义,大夫之家是作为公族的逗枝叶地而存在的.最初虽也逗授民授疆土地,但从表面上看并不具备现代概念的国家形式.一些学者注意到周代的国家有王国和诸侯国,这虽比《周礼》的逗王国地模式前进了一步,但仍未注意到大夫之家具有相对意义的国家性质.其实,诸侯国由周初围着周王团团转,到春秋初年自行其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大夫之家的情形同样如此.到春秋后期,许多大夫政权非但不听诸侯国君指挥,而且同诸侯国君分庭抗礼,几乎形成完全独立的国家政权.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逗三桓弱鲁地与逗周政交质地没有质的区别,逗三家分晋地正是逗诸侯称霸地在一国之内的续演.李启谦先生对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之家作了较为具体的研究.他指出,在整个春秋时期,鲁国一直存在着很多以家族为单位的社会组织,粗略统计不少于15家.他们与国君保持君臣关系,但有很大独立性.(1)各家族逗宗主地由自己确定,逗宗主地是当然的大夫,因而,鲁君事实上并不干涉每个家族由谁来出任卿大夫.(2)大夫之家拥有城邑作为根据地.卿大夫在国都内建筑馆舍是为了谋政方便,真正的老窝是封邑.季孙氏有费邑,叔孙氏有郈邑,孟孙氏有郕邑.封邑内的臣属由家族自己安排,国君不问.即使邑宰发动针对大夫的叛乱,国君也不管.(3)家族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大夫之家的武装由家族成员及封邑内庶众组成,有很大独立性,听大夫指挥,鲁君不能直接发号施令.这很像西欧中世纪所谓逗臣下的臣下不是我的臣下地那种政治局面.正因逗家地的武装是独立的,才有可能出现逗家地与逗国地对抗、大夫驱逐国君的情形 .
由上述王国——侯国——大夫之家相互关系可知,周代国家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具有方国联盟的性质;另一方面具有贵族等级君主制色彩.造成这种历史局面的深层原因是宗族政治,是血缘国家.血缘(或宗教伦理)犹如一条锁链,将整个王国天下的秩序纽结起来.忽略当时的族组织,就难以深刻理解当时国家的特殊性质.
的特殊性质.

⑹ 夏商周家具的使用功能主要是什么

夏商周时期,是我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孕育期,家具的各种类型都已出现,少而简陋,且往往一物多用,例如床既是卧具也当坐具。但是反映该时代的家具历史罕有文字记载和绘画描摹。

夏商周时期是我国古代家具的形制都以席地跪坐为主,符合当时的生活习惯。而后世家具的雏形也可在这时看到:席是床榻之始,青铜俎和几是桌案的鼻祖,礼器禁是箱柜的前身,斧扆则是屏风的先驱。

夏商周形成了天地崇拜的宗教意识,其家具也成为人与神沟通或显示皇权显赫的工具,带有浓厚神秘的宗教色彩。家具的使用功能主要为祭器,在造型上运用对称、规整的格式和安定、庄重的直线,来体现威严、神秘和庄重之感。

⑺ 每一样家具用品都有那个年代

夏商周家具:公元约前16世纪~公元前249年。
旧石器时代的居无定所,到新石器时代的日出而作,我们的先民终于能够基本定居下来。但当时的居住条件极其简陋,由于房屋的低矮和狭小,于是诞生了传统的席地坐卧的起居方式且延续了数千年。
当木构建筑出现人类脱离原始的穴居生活后,家具随之得到新发展。夏、商、周三代,中国演绎了奴隶制社会和灿烂辉煌的青铜文化。
商、周两代的青铜器中,可以看到象几、俎、禁这样的青铜礼器成为后世家具几、案、桌、箱、橱的母体形象。此时期青铜家具的特点是质朴浑厚、神秘威严,以饕餮纹、蝉纹、云纹等为主的装饰纹样和图案同样有力而凝重。
三代的坐具还只是席、筵,是在原始席艺的基础上发展来的,用篾编织,技术熟练,纹样有所创新,有的并以锦帛镶边,或用不同颜色的篾混合编织。
秦汉家具: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

⑻ 近代中国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

(1368年~1644年)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1644年~1911年)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在统治阶级(如宫廷、官府)的家具,他们大多追求繁锁的装饰,采用陶瓷、玉石、象牙、贝壳等做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采用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木家具。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追求适用、经济为主;加工方法大多是手工作业。

19世纪后半叶,它是一种保持前期传统的形式,仅在局部杂以中西混合雕饰的家具。后来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相继出现了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家具厂,有从事经营中国传统家具的,有专门仿制欧洲古典形式或美式家具的。中国家具的近代家具就是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变革。无论是品种、形式、结构和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

20世纪30~40年代,随着西方各种设计思潮的交流与传播,中国近代家具在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呈现出复杂的变化。到40年代,一些由民族工商业者筹办的家具工厂先后在各大城市开业。根据不同的加工手段与工艺,往往分为中式家具与西式家具两种行业。从此,中国的传统家具与现代家具就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着。现代家具由于采用了比较简化的榫结构易于推广应用,尤其是当胶合板(如采用纤维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板式家具)问世后,框式嵌板的结构得到了较好程度的改善,遂成为我国广大地区乐于采用的工艺做法。但其发展是不平衡而缓慢的,内地的许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家具形式仍保留着中国传统家具的面目。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工艺也面临着工业化的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专业工厂的兴起和扩大以及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现代家具的发展。80年代,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家具企业大量引进欧洲家具的生产设备,主要是板式家具生产线或单机配套设备;在硬件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武装”。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并未使这些设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时开始重新出现作坊式私营企业,并在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长。中国家具接受着西方现代家具思想的洗礼,家具行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一个现代产业的雏形初步形成,办公家具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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