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皮鞋三包规定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1.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
A、包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 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B、包换:
一、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 左右脚不配双。
2. 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二、 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 鞋面有严重退色者。
2. 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
3. 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C.包退:
1.属包换原因(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另:属下列情形不实行三包
1、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2、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A、 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 导致鞋子破损者
B、 已标明特价、拍卖“处理品”等外品
C、 无发票“信用卡”及真实有关证明
D、 超出“三包”期限和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E、 在质保期外。
Ⅱ 鞋类“三包”的规定
我觉得买鞋子这个算是口头合同,如果双方当时都没约定这个折旧费,应该算是约定不明,约定不明的情况应该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消保法》、《产品质量监督法》、《鞋类三包规定》都是倾向于消费者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及时诉讼到法院。
结论:没有约定折旧费是不用支付的。
Ⅲ 国家皮鞋三包法规定
《国家鞋类三包法》 第三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1、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2、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国家鞋类三包法》第七条 对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要改变原工艺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国家鞋类三包法》第四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3)皮鞋保修扩展阅读
以下条件不实行“三包”,经营者可收费修理。
1、销售时标明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的。
2、有关销售等凭证与其商品不符或者涂改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免除“三包”责任的。
Ⅳ 皮鞋在保修期内为什么不保修
有的商家是表明三包之内发生问题,只会同意帮你维修,换商品不是所有店家都男女感做到的!
Ⅳ 皮鞋保修期是多久
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全天然皮革(真皮)的保修期为三个月,人造革面和布面的保修期是二个月。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规定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5)皮鞋保修扩展阅读: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第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除外)。
第三条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1、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2、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条规定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五条规定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
更换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
第十条更换后的鞋类,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并注明更换日期。
Ⅵ 鞋类商品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全天然皮革(真皮)的保修期为三个月,人造革面和布面的保修期是二个月。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规定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6)皮鞋保修扩展阅读: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第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除外)。
第三条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1、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2、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条规定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五条规定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
更换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
第十条更换后的鞋类,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并注明更换日期。
Ⅶ 鞋类三包规定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等。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7)皮鞋保修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经营者应当建立鞋类商品的质量管理制度,设置鞋类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鞋类商品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经营者选择确定供货方前,应当审核供货方经营资格,对供货方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明、代理期限等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必要时对供货方进行实地审核。
经营者进货时,应当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书,商品质量检验报告。内容包括鞋类商品的名称、厂名、厂址、规格、型号、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口转内销及进口的鞋类商品,外包装必须有中文标识,并标明原产地(国家/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Ⅷ 皮鞋的保修期
只有三个月
Ⅸ 新的鞋类三包规定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3个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1个月。
第二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9)皮鞋保修扩展阅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