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版低保修期权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项目保修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贰』 工程保修期有哪些规定
工程保修期一般有以下规定: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通常是5年;3、供热和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叁』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五年。
『肆』 工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工程保修期一般有以下规定: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通常是5年;3、供热和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伍』 建筑工程保修期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关于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规定为:一般根据其不同性质、不同种类的建筑工程有着不同的规定,所约定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且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年限。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陆』 建筑工程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一、依据和性质不同
1、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二、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
1、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2、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
1、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即可。
2、而工程建设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为做法定保修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否则,约定无效,仍然应当按照法定保修期限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质保期、网络-建设工程保修期
『柒』 如何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期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规定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种类的建筑工程有着不同的规定,所约定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且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年限。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