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出售家电的商业企业,是不是要交消费税还需要交什么税
销售家电需要在国税缴纳增值税,在地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1、增值税,看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4%,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7%。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算,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3%算。
4、印花税,一般是按购销合同算,税率是万分之三
5、所得税,如果是个体户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6、此外可能还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以上这些税是根据法律条文来说的,实际的计算方法:
1、如果建立有账簿,那税务机关可能对你查帐征收,就是按上面的法律条文来算。
2、如果没有建立账簿,税务机关会对你采取核定征收,在核定征收的方式下,如果你的店小,税务机关认定你一个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免增值税。这5000元的标准可能各地不一样,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在核定征收的方式下,税务机关可能会给你定一个税额,让你固定每个月都缴纳同样的税款,税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都可以核定。
㈡ 销售家电和配件征收增值税吗
一般纳税人经营不同的电器,增值税都是17%,不论商业经销还是工业生产销售。
㈢ 家电行业都是交哪些税
消费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
㈣ 家用电器的增值税是百分之多少
家用电器的增值税是百分之十七。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示,4月1日减增值税,5月1日降社保费率。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㈤ 家电大卖场销售发票,交税 问题
苏宁这样的家电卖场要交的是增值税,但是他们对个人直接销售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他们销售的商品都是17%的增值税率,但是这个税没有在发票上得到体现。他们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的,但是17%的税是针对销售增值额来征收的,加入他们购买家电成本是1000,买的时候他们已经缴纳了170的税,加入卖给你价格是1100,那么收款就是1287,其中就含有187的税,但是他们再往税务局缴纳的时候只需要缴纳17元,因为其余的170已经在进货的时候缴纳了,这个是增值税的特点决定的。所以他们不开发票节省的钱并不是太多。
另外建材市场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缴税就是按照销售额的4%左右缴税,但他们不能扣以前缴纳过的,所以他们实际缴纳的也不少。他们成本低就低在了固定成本和广告成本以及管理成本上,还有可能就是售后服务上。其实商品的价格是含有售后服务的成本的,他们提前收了这一部分钱,用来将来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所以,我建议你在大商场买东西还是要发票,因为不要确实省不了多少钱,有了发票以后售后什么的都比较方便,全国联保也更方便。至于在建材市场这样的地方买,跟苏宁和五星这样的卖场可比性不是太强,他们价格的差别不是差在销售环节的税上,而是其他的方面。
这个跟在饭店吃饭不开发票不一样的,饭店是营业税,他们是按照收入的5%缴税,也就是说你消费100元,他们就要交5元的税,这个不开发票可以节省一些费用。
㈥ 销售家电行业的税负一般是多少
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商业1%,工业3%。
2.每月税负率不要低于下限,否则会找你喝茶。
另税回局有一套抽答查企业的公式,商业税负率在1%——3%左右上下波动正常;若低于1%或个别月
份特别高要查;每月税负率一样没变化的要查;
3.并不是说你每月都达到税负率就够了,而是看你所交的税额足够未。
4.如专管有税收任务时,会要你自查补缴税额。若不从,可能就会查账稽查了。
㈦ 销售家电产品的税收有哪些
1、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企业:3%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税率;
一般纳税人企业:(17%)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收入*17%;
2、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增值税额*7%;
3、应交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额*3%;
4、印花税按购销合同的0.3‰(万分之三)。
5、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交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可享受优惠按
20%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 20000元至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㈧ 请问:销售家具的商店应该交什么税呀销售家用电器呢又交什么税呢
家具和家用电器都交增值税,税率均为17%。另外你们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也很重要。如专果不是一般纳税人,属增值税=销售收入/(1+增收率4%或6%)=不含税收入,然后乘征收率,就是应纳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时按售价*(1+17%)就是应向购买者收取的款项,其中的17%是销项税金,把这部分税金—购进时的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金=应纳的增值税。
另外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乘以(7%或5%或1%,地点不同有所区别)=城建税,乘以3%=教育费(上述两种情况都要这样核算)。这样流转税这就完了。还有企业所得税,情况很复杂,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
㈨ 买房送家电,家电的税费该如何缴纳
房送家电,家电的税费该如何缴纳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过程中,经常采取售房赠送家电的方式搞促销。对于这些赠送的家电,有人认为应该缴纳增值税,有人认为应该缴纳营业税。那么,企业究竟该不该为这些赠送出去的家电缴税?如果该缴,是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要回答上面的问题,还得从卖方赠送家电的实质以及增值税、营业税相关法规说起。房地产企业售房附送家电的行为,实质是在销售产品(即房屋)的同时赠送家电的促销活动。如果说赠送的家电需要纳税,经初步分析及对照现行相关税收法规,最具争议的应该是以下两种可能:第一,被认定为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第二,被认定为混合销售,需按家电的公允价值与售房款一并缴纳营业税。 先说第一种可能。在增值税方面,关于“视同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很显然,对于售房赠送家电的行为是否构成视同销售,只有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可作判断依据,其核心条件是“无偿赠送”。那么,售房赠送家电到底是不是将“货物无偿赠送”呢?笔者的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在售房赠送家电过程中,很明显房地产公司从购房人手中取得了家电对应的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因此这些家电不属于“无偿赠送”。第一,房地产公司赠送家电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受赠人必须购买房屋。第二,企业的本质是经济组织,追求利润是根本宗旨,房地产公司也不例外。在进行附送家电的决策时,房地产公司必然测算过相关成本与带来的效果,因此附送家电的价值就构成了房屋销售的成本,相应的也会从房屋的售价中回收。第三,作为一个企业,所有赠送活动都有目的,房地产公司售房同时赠送家电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促进顾客购买公司的产品——房屋,赠送家电的行为可以与某一笔明确的销售收入挂钩,所以房屋的售价中不可能不包含所附送家电的价值,这也是售房赠送家电与一般赠送的本质区别。 因此,房地产公司售房赠送的家电并非是无偿地把家电赠送给购房人,而是收取了货币的,只不过收取的货币已被包含在房屋的售价中,没有被直接反映出来。也就是说,房地产公司售房赠送家电的行为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无需缴纳增值税。 再说第二种可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这项规定可以看出,构成混合销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混合的行为中有提供应税劳务;二是其中的货物被销售了;三是提供劳务和销售货物发生在同一笔销售行为中,就是发生的时间一样、客户一样。 房地产公司售房赠送家电的混合行为包括了销售房屋也即不动产和赠送家电。暂且不论赠送家电是否是销售行为,单就这一混合行为中没有提供应税劳务一项,就可以断定售房赠送家电行为就不符合上述第一个条件。就算回归到制定混合销售有关税收政策的出发点——基于一项销售行为涉及两个不同税种,本案中赠送的家电也不应该等同于销售。因为它是在销售房屋同时采取的促销手段,并非企业的常态行为。如果是常态行为,企业每销售一套房屋就得赠送一套相应的家电。另外,赠送家电也不是销售房屋所必须提供的,不是企业产品的组成部分,所以也不能简单理解为销售。据此可以断定,售房赠送家电行为不符合上述第二个条件。也就是说,售房赠送家电不属于混合销售,其中的赠送家电无需缴纳营业税。退一步说,即便属于混合销售,如前文所述家电的价值已包含在房屋的销售款中,也不应该再按其公允价值计算缴纳营业税。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对于售房赠送的家电,房地产公司既无需为之缴纳增值税,也无需缴纳营业税。其实,对于类似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8号)已从一个侧面作出规定。电信企业开展电信业务而赠送一定实物行为与房地产公司售房赠送家电的行为本质都是一样,因此后者完全可以参照前者处理
㈩ 家电零售企业应缴纳哪种税金
从事零售业务,要复缴纳的税;
1、一般制纳税人按销售收入17%、小规模纳税人4%计交增值税
2、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的 7% 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 3% 缴纳;
4、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
5、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 企业所得税
1.超市业公司注册资金20万和50万,在税收方面基本没区别?
2.月销售3万,6万,10万,20万分别应缴多少税?
小规模纳人按每月营业收入总额计
如: 3万*4%=1200元 增值税
1200*(7*%+3%)=120元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共1320元
一般纳税人按销项减进项计增值税 ,再计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3.个人出资企业,和多人出资企业在税收方面都差不多.只不过是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不同.
4.税收是按销售收的还是按注册资金收的?
税金的缴纳是按每月营业收入总额的多少来计算的,与公司注册资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