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格力空调家电下乡的补贴怎么领
手续很繁琐,带购机发票到当地财政所,财政所审核通过后将13%的补贴汇入你的账户,领不到现金的。
而且要看你购买的商家有没有将你的购物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的系统里啊。
不过你一定领的到的
『贰』 家电下乡补贴银行卡掉了怎么办还可以领补贴吗该怎样办理。
去补办一个就是了
『叁』 家电下乡补贴领取时间是多长
首先说你时间问题,原则上是2010年4月前的家电下乡产品以前都是消费者自己拿着标识卡来领取补贴的;2010年4月开始家电下乡产品全部要求销售商先垫付,然后统一到县家电下乡兑付网点领取补贴。在时间上你还是可以领取补贴的。
再有就是标识卡的问题,因为财政局的兑付网点都要家电下乡标识卡、发票、身份证、户口(农村)才能给你办的,否则系统就上不去的。你既然已经把标识卡掉了,那你只能找下销售商,看他那有没有备案了,要找到你那台彩电的标识卡号和产品编号 ,然后销售商给你出个证明,到兑付网点去领取补贴;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在销售商家电下乡系统上也要把你的标识卡和产品编号给输一下的,否则兑付网点系统还是上不去的。
『肆』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流程:
顾客购机→商场开具发票→顾客凭购机发票复印件、户口簿户专主页和购机人属所在页复印件、购机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民政局领取补贴。
现在一般商场先行代补。
本来可以回答更完善的,有些估计有敏感词汇,发不出来,只能删了一大部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伍』 家电下乡补贴最多要多久才能到账
一般一个多月,你可以问商家。当时有没有让你填家电下乡补贴的单子啊?有些商家暗箱操作。会自己领取,但这么黑心的商家很少。
『陆』 家电下乡已经买的还能不能领补贴 ,去哪领
你买家电的时候留着发票跟补贴卡去换的,使用点到期2012.11到期,后续的政策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这个时间限制是有的,只不过时间比较长,比如08年发放的绿色的补贴卡到09年4月30日到期,在这个时间之后售出的08年的补贴卡就已经无效了。只要你购买下乡产品时需要的信息(身份证号、标识卡号、编码等)在限期之前录入下乡补贴系统就没有时间限制了。不过一般限期的时间是很长的,09年发放的红色补贴卡估计要到2010年以后才会到期,只要让购买的商场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就没有这个限制了。
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海、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试点的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2年11月底
『柒』 家电下乡申领补贴有时间限制吗
这个时间限制是有的,只不过时间比较长,比如08年发放的绿色的补贴卡到09年4月30日到期内,在这个时容间之后售出的08年的补贴卡就已经无效了。只要你购买下乡产品时需要的信息(身份证号、标识卡号、编码等)在限期之前录入下乡补贴系统就没有时间限制了。不过一般限期的时间是很长的,09年发放的红色补贴卡估计要到2010年以后才会到期,只要让购买的商场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就没有这个限制了。
『捌』 家电下乡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湖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国内外市场,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部、商务部2008年将我省列为家电下乡第二批推广省份。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08〕4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商有关部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指导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积极扩大内需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 为基本原则,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简便、各方监督实施” 的工作机制,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原则。一是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家电下乡工作中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二是坚持下乡家电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下乡家电产品和销售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舍条件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备案和公告。三是坚持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四是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选择其他中标企业或销售其他中标品牌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五是坚持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我省农民可以在全省任何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办理补贴领取(或退还)的审核认定手续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或收回)补贴资金。
二、主要内容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农村家电推进工程。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 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9类产品作为家电下乡产品。在此之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自行安排补贴资金,进一步扩大下乡商品种类和补贴范围。
(一)家电下乡产品。由商务部、财政部通过招标确定。下乡家电产品实施最高限价,家电下乡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其中,彩电单价2000元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5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洗衣机单价2000元以下;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5类产品最高限价另行公布。具体品牌、规格及价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实施时间。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30日截止。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我省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全省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中标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实施期间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件)。
三、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销售企业。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销售企业是: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良(中意)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集团、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上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尊贵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海利士电器有限公司、帅康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销售网点
1、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我省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二是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三是能够开具税务发票;四是必须配备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有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
2、销售网点的确认。中标销售企业按要求确定县市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 被确定销售网点持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网点备案申请表及企业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登记备案。
3、核准公示。各县市区商务局确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市州商务局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告,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与退货审核
(一)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农民到指定家电下乡销售点购买招标确定的产品后,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经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乡镇财税信息网)”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二)退货审核。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卡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补贴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 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五、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主要职责
(一)签订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履行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的承诺。销售企业及所属备案网点不履行承诺以及有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请商务部、财政部取消销售企业资格。
(二)制订家电下乡工作方案。销售企业要认真研究制订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工作方案,包括领导班子组成、市场测算和预期目标、农村网络建设计划、保障和应急措施等,按规定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三)进行网点备案。销售企业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网点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集中备案。集中备案结束后,销售企业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定期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不享受补贴。
(四)积极开展宣传。销售企业要配合财政、商务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五)组织调配货源。中标流通企业要制订补贴类家电产品的供应计划,推广期内每月底向省商务厅报送1次。要加强经营网络销售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和组织货源,搞好商品配送,保证全省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并制订应急预案。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如自行提高价格的,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
(六)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网点业务培训,安排专人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七)及时登录销售信息。销售企业要督促销售网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并在产品售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八)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做好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服务。对符合“三包” 规定要求退货的,按如下情况处理:
1.补贴未申报的或补贴已申报但县级财政部门核查不通过的,购买人可直接到销售网点办理退货手续,即销售网点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2、补贴已申报备案并经县级财政部门核查通过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预退货” 申请,待金融机构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条所述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
3、已获得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退货”申请后,购买人持原销售发票到乡镇财政所审核,按规定退回补贴资金;乡镇财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统对“退货”申请进行确认,并在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4、如更换同一型号的产品,补贴不发生变化的,由销售企业直接办理;如更换不同型号产品。则按照上述1-3的退货方式先行办理产品退货,再按新购买产品方式申请补贴。
(九)规范市场营销。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十)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等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工作情况。
(十一)健全销售网络。销售企业要加强县乡基层网点建设,逐步扩大乡镇覆盖面,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
六、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订实施方案。省、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商务部门制订本地区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农民不能及时领到补贴等问题,事先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等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三)分解拨付补贴资金。省财政厅负责测算金省及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做好补贴资金计划,安排省级配套资金,将中央和省级补贴预算资金分解,并从省级中央专项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并根据各地补贴资金兑现的动态情况进行资金调度和划拨。县财政部门对农民申请补贴审核确认后,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乡镇财税信息网)”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四)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2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五)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在农民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要完成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六)加强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七)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七、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方案。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订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二)受理网点备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加快网点备案进度,及时完成网点备案工作,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严禁向企业收取备案费用,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三)开展业务培训。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市县商务部门、市县乡财政部门、销售网点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管理部门以及销售网点能够熟悉政策、掌握信息管理系统。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要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五)规范市场秩序。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推广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各地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6号),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推广期间任何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就家电下乡搞限时限量促销;促销活动要与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时要制订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当地公安、商务部门备案。
(六)搞好协调服务。各级商务部门要组织好产销衔接,认真调研,根据本地农村消费特点,向中标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七)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实时监控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上级商务部门报告。要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由县市区商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级商务部门备案。
(八)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级商务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实的要及时迸行处理。
八、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将成立湖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搞好协调服务。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级财政、商务、宣传、监察、经委、信息产业、公安、工商、税务、质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宣传部门要组织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监察部门要对补贴资金发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骗取专项资金补贴案件进行查处;经济和信息产业管理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指导、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的流通;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质监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产品;人民银行要协助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玖』 网上购买的家电,到底能不能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按什么标准补贴,谢谢
不能。
『拾』 盐城亭湖区新兴镇家电下乡补贴领取地点
新兴镇在网上没有这个地点,你户口是什么地方的?我给你提供一个亭湖区的地址:(专如果不对再和我联系)属
1 市场科 姜浩 0515-88172162 盐城市开放大道28号 224002
2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孙全军 051588177831 盐城市迎宾北路60号 224000
3 伍佑财政所 胥加祥 88811170 伍佑镇 224041
4 青墩财政所 仓公荣 88540313 青墩镇政府 224052
5 便仓财政所 卞艳 051588830148 便仓财政所 224044
6 南洋财政所 仓林清 0515-88878099 南洋镇财政所 224051
7 黄尖财政所 朱殿亚 051582602106 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 224049
8 盐东财政所 沈宗伟 0515-82682057 亭湖区盐东镇盐海路66号 224050
9 永丰财政所 徐林霞 051588530133 亭湖区永丰镇 224000
10 城郊财政所 张云兵 88177251 盐城市迎宾北路60号 2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