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资一个小型酒精厂需要多少钱
1. 对白酒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维持现行的对粮食类白酒按出厂价依25%税率、对薯类白酒按出厂价依15%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取消现行的以外购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
2. 适当调整啤酒的单位税额,按照产品的出厂价划分为两档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3. 消费税的调整,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生产进行政策导向的直接体现,对涉及到的白酒和啤酒行业及行业内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或限制、或调整的作用。了解消费税的涵义与作用,以及消费税调整对酒类行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助于把握酒类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动向,以及更深层次认知酒类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4.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在产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此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5. 消费税征税方法分两种: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除了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四种产品实行从量计征外,其余应税消费品均为从价征收。具体到酒类行业的计征税率如下:黄酒240元/吨,啤酒220元/吨,粮食白酒为出厂价的25%,薯类白酒为出厂价的15%,其他酒为出厂价的10%。
6. 最新的调整细则对啤酒在从量计征的基础上又划分为两个档次,添加了从价征税的限制:每吨出厂价≥3000元的,则税率为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税率保持不变为220元/吨。
7. 原消费税法对利用外购的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最新告运誉调整后的规则取消了这一条,也就是说,以生产白酒散酒为主的企业,由于购进酒再生产不能抵扣消费税,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力将被大大削弱。
8. 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社会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这次调整消费税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对白酒加征一道税,取消外购白酒可抵扣的优惠政策,以及对中高档啤酒从价计征,正是这一功能的本质体现。
9. 一、国家调控白酒消费税的意图与效果
10. 行业现状与政策目的
11. 市场供求定律表明,价格具有弹性时,供给与需求将趋于一致,也就是达到“市场出清”(Market Clear)状态。但国内白酒市场的现状却是:一方面竞争激烈,需求下降并趋于饱和;另一方面行业内大量小规模、低产能、结构分散的中小企业,不断制造着产出。
12. 短缺经济结束,企业竞争由原来抢占新的市场空间变为对现有市场份额的争夺,大企业因具备规模化产销和多元化经营的特点,比中小企业更具竞争比较优势,此时应该出现企业快速两极分化,生产能力向少数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但我国白酒业的实际情况是:市场淘汰机制失效,许多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并不退出;在地方保护主义下,大量中小酒厂不计成本、不计亏损照样维持运转,长期用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其他企业被迫随之降价,导致行业生产秩序混乱,整体经济效益下降。
13. 根据产业经济学的观点,就白酒行业而言,虽然其技术和产品本身并不是新技术新产品,现有生产能力总体上也过剩,但只要优势企业更有效率,就不应该限制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大规模,而应该切实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加速淘汰没有竞争力的企业,这正是国家调整白酒行业消费税的目的之一。
14. 出台新税率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追回流失的税收。由于市场迟迟不能完成白酒业的优胜劣汰,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对此失去了耐性,政策调控被逼到前台。财政部透露,国家对白酒企业消费税的法定税率是25%或15%,但在各地实际执行中,仅维持在7%左右;33%的所得税被地方财政修改为15%;更主要的是,对小酒厂的情况很难掌握,低廉的成本使小酒厂成了地方财政的救命稻草。
15. 调整前的白酒消费税办法是从价计征的,并且只在生产环节征收,这样导致白酒企业采用转移定价的方法来规避纳税。白酒企业常通过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关联公司以及加大包装物等手段调低白酒在出厂环节的价格,从而达到减少缴纳消费税的目的。新复合计税方法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
16. 企业如何通过转让定价达到避税的目的呢?举例来说,一家白酒生产企业,在各个省市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它们都实行独立核算。假设该企业向自己的销售公司提供的产品价格每瓶为20元,而市场上其它酒厂向没有关联关系的经销商提供的类似产品价格,平均每瓶为24元左右。由于酒类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以25%税率计算,该白酒企业缴纳的消费税每瓶为5元,其他酒厂缴纳的为6元。该企业通过向销售公司低价销售,少缴了消费税,至于销售公司因进货成本低而在市场销售上多获的利润,可通过其它方式返还给白酒生产企业。
17. 2.新政策对白酒市场的冲击
18. 以2000年白酒行业产量粗略估算,新政策执行后白酒企业仅在生产环节按量增缴的消费税额约为50亿元人民币,再加上取消抵扣优惠的影响,财政部估计将收回80亿元的税收。
19. 以国有企业和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过去3年的经营数据为采样对象,对消费税的实施将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作一分析。选择这些企业作为样本是因为它们集中了大部分的行业资源和优势,代表了行业的生产能力及未来发展趋势。
20. 年度 企业数(家) 销量(万吨) 每吨酒售价(元) 利润(亿元) 销售利润率(%)
21. 1998 1428 557.62 8539.69 33.08 6.94
22. 1999 1334 489.30 10330.00 41.18 8.15
23. 2000 1286 466.30 11006.86 43.27 8.43
24. 数据来源:《中国酒》杂志2001年第3期
25. 按每斤白酒0.5元即每吨1000元的消费税率计,并根据正常、严格的征税假设推算,过去3年分别增加55.76亿元、48.93亿元和46.63亿元的消费税赋,这样一来,这些规模较大的白酒企业实现的总体利润将成为负数,也就是说过去的净利润还不足以缴纳新征的消费税,相应的销售利润率也变成负值。再从收入/成本角度分析,从量征收每斤0.5元的消费税影响三年度成本上升的比例分别为11.71%、9.68%和9.85%。在2000年度1286家大型白酒企业中,亏损面已达23.95%,全国3万多家白酒厂中微利和亏损的企业有多少可想而知;同样地,根据上面分析,消费税的调整已给大型白酒厂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整个白酒行业来说更是一次重创,很大一部分白酒企业将由微利走向亏损,亏损走向巨额亏损,整体白酒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26. 新政策将对生产低档酒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逐步被淘汰。对生产中高档酒为主的名牌企业而言则是一柄双刃剑:短期而言,企业业绩有所下降;长期而言,低档白酒企业被淘汰后,在白酒需求总量相对稳定之下,中高档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迅速扩大,促进白酒生产向其集中。
27. 二、消费税调整对白酒企业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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