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苏宁电器退货有哪些规定
苏宁易购我国知名的连锁集团,旗下分店遍布全球各地,销售商品主要包括家用电器、图书、日常用品、消费电子产品以及其他虚拟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在线上或者实体店购买,如果突然发现不喜欢了,可以申请退货,但必须按照规定才行。那么,苏宁电器退货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退货范围
苏宁易购电器在退货时,消费者要能提供购买的小票,或者在商品保修卡上有苏宁自营或者由苏宁易购进行售后和维修的标识,注意此规定不适用海外购买的电器猛销。
三、退货时间
以上规定的退货时间均是以消费者收到电器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如果物流信息中有明确的收货时间,则按照改时间来定,若物流信息中没有可以确认的时间,则会结合电器的配送地区来定。
编辑总结:虽然苏宁易购的部分商品是支持无理由退货的,但为了避免麻烦,建议在购买纤让前先考虑清楚,以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以上关于苏宁电器退货规定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贰』 苏宁买的电器我觉得太贵了可以退货吗
找出证据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是否是一样的啊 如果你确定是一样的 可以去苏宁交涉 不行就回12315投诉啊 不过答网上的东东你没有发生实际买卖咋就知道货就对版呢 这个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要以事实为据 看看其他的实体店比如国美 永乐 这些卖场的价位是不是出入很大啊
『叁』 苏宁易购一般送货时间要多久
1.如果是生活销电器类的、手机数码电脑配件类、家居百货类的商品目前都是从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西安等地方发货,看你离哪个地方近,苏宁系统会自动判别的,这个你不用操心,3天内货是一定能到你所在城市的,一般货是先发到所在省份的省会城市仓库,然后再发到你所在城市的苏宁仓库,再送到你家或者你选的自提门店。所以这类商品的时间一般是3-5天,但要看自己的家庭住址是不是在市中心还是郊县。
(3)苏宁大家电退换货运费是多少扩展阅读:
苏宁易购简介
苏宁易购,是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新一代B2C网上购物平台,现已覆盖传统家电、3C电器、日用百货等品类。2011年,苏宁易购强化虚拟网络与实体店面的同步发展,不断提升网络市场份额。
未来三年,苏宁易购将依托强大的物流、售后服务及信息化支持,继续保持快速的发展步伐;到2020年,苏宁易购计划实现3000亿元的销售规模,成为中国领先的B2C平台之一。目前位居中国B2C市场份额前三强。总部位于南京。2015年8月17日苏宁易购正式入驻天猫。
2017年11月,苏宁官方正式宣布,成立苏宁易购汽车公司。
2018年1月14日,苏宁云商发布公告,拟计划将“苏宁易购”这一苏宁智慧零售的渠道品牌名称升级为公司名称,对公司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证券简称等拟进行变更。
2018年7月,苏宁易购在"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中排行第427位。
参考资料:网络-苏宁易购
『肆』 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到底是不是无条件的怎么还是鉴定来鉴定去的!
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在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并不是无条件,而是需要有性能故障,但是在淘宝中许多卖家都是设置了无条件的。你如果是在苏宁线下店购买并且苏宁并无做出任何承诺,则苏宁有权利进行质量鉴定,若无质量问题则苏宁有权拒绝退换货物。
三包商品目录如下: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同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第十五条: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第十九条: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生产者自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设置修理网点的,由生产者直接提供修理费用。
第二十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第八部委局发布的国标发(1986)177号《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提醒:
1、家电产品在出厂运输的过程中,有时会因碰撞而损坏外壳,对此,消费者在收货时一定要及时检验。另外有的家电产品随箱还装有一些必要的配件,消费者在收货时也要注意仔细检查,看是否齐全。
三包规定第五条第四款也明确规定“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家电厂商把验货以消费者的签字为准,消费者在收到货时,即使没有打开检验,但只要签了字,就视同已经验货,此后如果出现配件缺少或是产品外壳瑕疵,都不再负责。所以在家电产品送货上门时,消费者务必开箱验货,以免权益受到侵害。
2、对于三包,一般消费者只是知道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商要负责免费维修,但很多人却不知道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让厂商换货。而知道在此条件下更换货需要提供维修记录和证明的人就更少了。维修记录和证明就是在维修后,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所作的维修情况记录。
为了规避责任,很多企业的维修人员经常故意不填写维修记录,而消费者因为不懂或是觉得麻烦,也不主动要求维修人员填写,从而给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有机可乘。所以消费者在维修家电后,切记要维修人员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以免给自己今后的维权带来麻烦,甚至白白丧失更换货的权利。
3、三包规定对包装费的收取没有明确要求,厂家私自收费费用,据不合理。因为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厂商收取包装费的做法也不算违规,消费者一旦遇到高额包装费陷阱,想维权都难。因此,在购买家电产品后,一定要将包装箱完好地保留一个星期,以免退货时枉出高昂的包装费。
参考链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