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销售商品后售后服务费计入什么科目
售后服务发生的费用,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执内行原企业会计容制度,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新准则规定,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
主要账务处理》中明确指出: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
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费用项目是生产车间的机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无固定资产修理费项目。
B. 售后服务发生的成本计入什么科目
售后服务发生的成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另外,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回债,应按确定的金额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
C. 售后服务发生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售后服务费计入销售费用!
D. 售后部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看售后服务部门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收费的,那就正常做收入和成本。对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发生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E. 售后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对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发生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F. 销售商品发生的售后服务费属于什么科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的自产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专对企业销售设备并负责属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企业会计制度》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使用说明中,对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应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来核算在销售商品时收取的售后服务费。企业销售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服务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发票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对售后服务期间发生的服务成本如何做账,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笔者认为,可以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设置“售后服务成本”明细科目,发生与售后服务相关支出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
G. 关于售后的费用用什么二级科目
常用的销售费用二级来明细科目有:源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销售服务费、工资(销售部门人员)、福利费(销售部门人员)、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维修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等。
你说的这些费用可以都计入“销售服务费”的二级科目,也可细分为调试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明细,具体怎么核算,要看你们的需要。企业也可以在会计准则的原则下,自行设置明细科目。
H. 售后服务安装收取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的自产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对企内业销售设备并容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
《企业会计制度》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使用说明中,对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应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来核算在销售商品时收取的售后服务费。
企业销售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服务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发票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I. 处理售后的出差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厂家处理售後的出差费,是企业的诚信费用支出,而获得市场更高的信誉,其实这也是企业的一种管理模式。因此,售後服务人员的出差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_售後费用中进行核算。
J. 售后服务费属于哪一个会计科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的自产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对企业销售设备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企业会计制度》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使用说明中,对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应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来核算在销售商品时收取的售后服务费。
企业销售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服务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发票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对售后服务期间发生的服务成本如何做账,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笔者认为,可以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设置“售后服务成本”明细科目,发生与售后服务相关支出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
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商品并收取售后服务费时:
借:银行存款245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递延收益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7000
2.发生服务支出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8500
贷:原材料 4500
应付工资3000
应付福利费420
现金580
3.2006年12月末结转递延收入时:
借:递延收益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