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售后公房的房产证是什么颜色
上海售后公房的房产证是朱红色的。
上海售后公房即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 ,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经售后公房。而被购买的公有住房则是已购公房。已购公房买卖需要注意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
售后公房最大的特点是面积小、总价低。售后公房主要分为两种。一、央产房。是指中央单位或央企的性质的房产。二、一般性质的公房。是指非央产房的公房,包括一般国有企业、非中央级别的事业单位、机关的房产。其中前一种在单位出售给职工后,并不是一定可以上市交易,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到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查询。同时,即使可以上市交易,也需要与房屋原产权单位签订物业和供暖协议,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办理。后一种性质的售后公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时成本价售后公房可以进行直接交易,标准价或者优惠价售后公房需要补交成本价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2. 上海买房缴税以及售后公房退税的问题
回答复1:如果有贷款的,必须上产证制的人都要到场签字办理。
如果没有贷款是一次性付款的,则只要上产证的一个人来办理就可以了,其他人手写张委托书(签名并盖章)就可以了。
回答2:你指的售后公房,意思是不是之前你有卖掉过一套售后公房啊?可以抵扣新房子办产证时需缴纳的契税的! 带好售后公房当时买下来的白皮书,发票,以及之后卖掉时的发票,合同。
3. 上海售后公房与产权房区别
目前售后公房和产权房的区别就在于产权房可以上市交易,而售后公房没有产证是不能进行交易的,目前售后公房最大的特点就是面积较小,总价较低,总价基本在45万元以内,一般都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以后出租给原承租人。 这类出售的供房就叫做售后公房,售后公房根据不同的房改政策,部分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是这些已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称为售后公房。售后公房也分为央产房和一般性质的。而产权房则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房产。
4. 上海售后公房出售新政策
1、售后公房土地性质问题和上市出售后的房屋性质问题
售后公房在买断产权时是缓征土地出让金的,而且规定面积内是免征契税的(超出部分征契税),所以售后公房的土地性质依然是划拨而非出让,因此也就不存在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目前在上海,售后公房上市买卖交易时也没有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所以购入上市出售的售后公房后办理的新不动产证上对土地性质的记录是延续原来售后公房的性质不做改变的,但是售后公房经过一次上市买卖交易后房屋的性质就不再是售后公房了,因此这里面就有矛盾存在了,这其实和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问题一样是个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可能比续期问题更难处理,所以只能搁置着维持现状了。
2、售后公房产权人的问题
上海房改是1994年开始的,而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是1995年才生效的,94年第一次房改时的政策规定只能在房地产权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由家庭成员协商将某一位成员的名字写在房地产权证上。后来由于售后公房的纠纷越来越多。
3.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房制度,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根据本市已进行的出售已租住公有住房试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国源凯务院有关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国务院机档裂缓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凡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的,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签订新的协议,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房屋的公共行模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出售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出售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房改纪律的规定处理。
5. 什么是售后产权房同住人
售后公房的产权问题一起困扰着大家,也别是针对售后产权房同住人,由于双方产权利益的关系,经常会出现对簿公堂的情况,但售后公房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房屋诱惑还是有那么大,为避免出现同住人的问题,今天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售后产权房同住人,有售后产权房同住人的房子能买吗?
什么是售后产权房同住人
一、从九四年开始房改,也就是把房屋从公有产权(或集体有产权)改为私人有产权。这种房改政策下转产的房屋简称为“售后公房”。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转产前在公房内有常住户口;
2、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且他处无住房或他处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二、在“94方案”中对购房人所有权中的收益和处分权能进行了限制,职工家庭购房时,可共同协商确定产权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共有人必须是前款规定的购房对象,由于现在该房屋可能还是没有拿到产权证的,这样的房子分割一般法院不予处理,等到取得产权之后才能分割。
三、《意见》)指出:“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作为同住人一般对售后公房享有的居住权,同住人甚至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成为房屋的共同产权人。
有售后产权房同住人的房子能买吗
不管房产关系如何复杂,掌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划分将来产权分配的利益关系,并且有签订法律效力的协议作为保障就可以了,有售后产权童主任的房子买卖是有法律保障的,其中关于房屋共有人之间法律关系有如下规定:
1、房屋共有的份额问题。关于售后公房的共有形式,如果共有人之间对于所购公房有占有比例约定的从约定;如果共有人之间对于所购公房没有占有比例约定的话,共有的形式就是共同共有。
2、房屋的出租、出售程序。房屋的出租、出售仍然需要共有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在房产证上署名的共有人负有告知、征集意见的特别义务,不同意出租、出售的共有人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购买其他共有人相应份额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售后产权房同住人以及有售后产权房童主任的房子能不能买的分析了,售后产权房有童主任虽然在产权划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但有明确的意见指出对该处公房无购房资格而与有购房资格人协议出资购房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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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售后公房 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售后公房
即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 ,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版售的权公房就叫已经售后公房。
房屋使用年限是指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没有年限规定;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房屋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国家是否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可能:1.如果该地块有特殊用途,如军事用地或市政建设用地等,国家可收回土地,但会给予产权人一定的补偿;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人再支付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目前,对这一补偿标准及土地出让金标准的相关规定尚未出台。
您购买的二手房为售后公房,因性质比较特殊,因而在房产证上没有注明期限。目前,国家对此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没有具体规定,但该房屋产权是属于您的,产证上有无注明年限对您的权益没有影响。新建商品房在产证的土地状况一栏上对使用年限一般都会注明,且在交易中心均能查到。这类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
7. 什么是售后公房购买售后公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房产类型的不同有很多种的房屋可以选择购买,售后公房也是买房者的候选之一,然而这和普通的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所以在房屋交易的问题上又存在很多小问题,那么什么是售后公房?购买售后公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房产类型的不同有很多种的房屋可以选择购买,售后公房也是 买房 者的候选之一,然而这和普通的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所以在房屋交易的问题上又存在很多小问题,那么什么是售后公房?购买售后公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什么是售后公房
1、 房改后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权房)出售给职工(买下产权),后来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于是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称为售后公房(分 成本价 房和标准价房)。
2 、承租公有住房的居民户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按出售成本价乘以 地段 、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率,并以其他优惠条件等将已租住或分配的公有住房购买,该公有住房就转为售后公房,并按相关规定缴纳 物业服务 费。
购买售后公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同住人的 居住权 利未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同住人虽然不是产权人,但在房屋内享有居住权。以前在办理售后公房过户手续时, 房地产 交易要求合同上要有同住人同意出售的声明,但现在仅对此进行形式审查,并不会要求同住人到交易当场签名。
2、如果未经同住人同意,产权人将 房屋出售 给他人,那同住人可能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认为买卖合同虽有效但不能侵犯其居住权利,因而拒绝迁出房屋(某些法院有判例驳回了买受人要求同住人迁出房屋的请求)。
3、 按照方案 购房 的未登记的产权人权益按方案购买的售后公房, 产权证 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可能还会存在其它的产权人,如同住人、职级人、工龄人等均有权要求确认为产权共有人。
4、不过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和公信力,因此只要与 房产证 上的权利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则其他的产权人不能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其他的产权人可要求出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5、买受人取得房屋的产权后能不能对抗同住人的居住权?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认为基于 不动产登记 的公示和公信力以及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同住人只能向出卖人主张居住权,或者要求分割出卖人取得的房款(作为对其丧失居住权的补偿),而无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拒绝迁出房屋。
以上即是什么是售后公房?购买售后公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资讯,祝你生活愉快。
8. 我单生在上海有一套商品房和一套使用权房是否可以把使用权房转售后公房
你说的是以前那种房改,是单位分配的房子改为产权房,那种房改十几年前就改好了,还有一种是产权在国家的那种使用权房,这种房没有改成产权房的政策,都是那种很老的石库门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