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唯一房子卖了户籍放哪儿
可以挂靠在买房人的户口里,或者挂靠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共户里,这个要交钱。
1.首先就是在出售房屋进行产权变更时将户口转到自己其他的住房中。
2.没有其他房产的户主可以与新户主协商,在自己购得新房产之前将户口留在原有房屋的产权中。新房主对短时间按之内的请求多数会同意,但是逾期还是没有办理迁户口的,可以申请强实行。
3.户主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或是暂时不能再购新房的,可以到中介或是其他单位将自己的户口先挂到那里,等到新房办理下来之后在迁回户口。
4.出售房屋的户主在房屋所属市区有亲属的,可以将户口迁到亲属的住房产权里面去,等到新的房屋落实之后在迁回。
5.出售房屋的户主在市区内有朋友愿意帮助户口暂时落户的,可以将户口迁到他所有的房产名下。
6.你卖掉以后再重新购房,那你可以跟你房子的买家协商推迟户口迁移的时间,等你买好新房以后直接迁过去。
7.你卖掉以后不打算重新购房或者短期内没有购房计划的。
第一,你可以跟你的直系亲属商量暂时先迁到他们房产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人都不会同意,因为上海的户口牵扯的利益很大。迁过去以后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是迁不出去的,即使不是自己房产。户口在,对该房产还有居住权。涉及到动迁还会有动迁名额)
第二,暂时挂在户口管辖的派出所。但是只是短期,跟工作人员解释清楚,是唯一一套住宅出售,新房买好就迁走。
【拓展材料】杭州户口政策
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到杭州,可以将户口落到公司集体户,如果公司没有集体户可以挂靠杭州人才市场。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及时做好各区引进各类人才和人员进杭落户的推荐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政办[200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具体推荐申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具有全日制高校大专非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和具有非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超龄的人才和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先由用人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核确认后,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签署意见,交区人事局审核,再报区长签字推荐。然后,由本人持区长签字的《外地人才进杭推荐表》到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凭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二、各类引进人才的家属、子女进杭落户问题。先由用人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签署意见,交区人事局审核,再报区长签字推荐。然后由本人到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凭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三、无主管部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用人单位引进上述各类人才和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区长签字推荐。然后,由本人持区长签字的《外地人才进杭推荐表》到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凭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四、事业单位引进各类人才和人员,必须事先到区编委办公室办理事业单位增人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增人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五、各类引进的人才和人员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如暂时没找到落户地的,可先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由区人才中心提供挂靠户口等服务,然后再到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⑵ 唯一住房出售了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⑶ 唯一住房卖了后户籍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
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
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