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售后回租,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融资性的售后回租与设备抵押贷款,是一对极其相似的融资工具。
在我国《合同法》未对融资租赁进行专章规范之前,不少判例对其异同存在截然相反的认识(比如说,将售后回租判为抵押借款)。今天,不少银行信贷工作者、担保从业者仍
不能充分理解二者的差异,客观上阻碍了该项目业务运营的推进(被误认为租赁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手放高利贷)。
售后回租与设备抵押贷款的区别:
一、法律关系不同
租赁(包括售后回租)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三个当事人。即采购和租赁两个合同,
涉及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回租业务中承租人与供应商是同一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出租人参与的最全,参与的环节最多。而信贷关系更简单,只有一个合同(借贷合同)、两个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
二、现金流不同
租赁开始时,出租人首先向供应商付出贷款,采购租赁物(回租业务中只是向承租人购买出租物),获得物权。而在租赁关系中,出租只有物流(交付租赁物),没有现金流出。
而信贷业务开始时,债权人向债务人友真实的现金流出。租赁与信贷的债权方只有在回收债权过程中,现金流在质上才是相同的,即都是现金的正流人。
三、让渡的标的物的不同
融资租赁和信贷都是有相同的时间期限,有价出让标的物的使用权。但租赁出让是物(多为有形的机器设备),信贷出让的是现金。
四、租赁物与抵押物的所有者不同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债权人(出租人),回租的标的物虽然在出售前和租赁期内都在承租人手中,但他已将该物的所有权通过出售行为转让给出租人,承租人只因租赁关系而享有该设备的使用权。而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机使用权)仍属原所有者(即抵押人,通常为贷款人),设置抵押只是使债权人享有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期内的所有权不归债权人,而归债务人。
五、会计核算不同
抵押物在抵押人(往往是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抵押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融资性租赁物在承租人(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并由承租人计提折旧,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管理资产;而经营性租赁物则在出租人(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有出租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
六、偿还的资金来源、税赋的不同
租赁费直接作为经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而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折旧和税后利润。
因此归还一元的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出事实上是大于一元,多出的部分就是税后一元钱相应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正因为租赁还租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租赁才具有延迟纳(所得)税的功能。
七、物的处置程序不同
承租人违约(不付租金),出租人可中止租赁关系,直接去会租赁物。而贷款人违约(不归还贷款),债权人要获得抵押物偿债,只要债务人有异议,还须经过诉讼程序,才能处置抵押物。
八、租赁物和抵押物灭失后的处理不同
租赁物灭失,出保险责任外,出租人可追究承租人善良管理责任。而抵押物灭失,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重新设置抵押或担保,否则可中止借贷关系,收回债权。
『贰』 售后回租出租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售后回租有两种性质——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一、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内认定为融容资租赁:
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二、企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
企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即售价与公允价值相等,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低于或者高于)
(1)售价低于公允价值且未来租赁付款额不低于市价,有关损益(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内。
(2)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叁』 融资租赁中的售后回租方案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最基本的两种租赁模式,一个是直接租赁,一个就是售后回租。
前者限制了资金用途,虽然可以同样达到融资购买的目的,依然有所限制。
而后者则基于租赁物价值,可以为客户提供流动资金,适用客户需求更广,国内的租赁业务中,绝大部分都是售后回租。
分别举个例子你就好理解了:
直接租赁与银行的贷款对比,银行是直接将钱给到客户,客户自行采购设备,而融资租赁则是将钱直接打给设备供应商(卖家),两种形式中,客户都达到了在较少前期支出的情况下实用设备的目的,接下来只需分期支付设备采购费用,同时支付额外的利息,但其中的区别是,直接租赁从始至终,客户没有摸到钱……
作为金融产品来讲,无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是一个硬伤,因此,售后回租应运而生,最简单的理解,售后回租是一个资产变现(抵押贷款)的过程(国内租赁业主要是利用这块儿,其实售后回租也可以进行资产的优化,设备的更新,报表的调整,因为售后回租也是分融资性售后回租和经营性售后回租的)。
结构上来说,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先将设备(比如汽车)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支付每期租金将车辆租回,直至租赁期结束,期末车辆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国内通常是所有权转移的,这个就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售后回租了)。虽然表述上有先后,但如果是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话,是一个完整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断档,不能单独拆分为销售+租赁两份合同。
车辆售后回租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其实非常类似于车辆抵押贷款,但额度的确定更多的要参考车辆的公允价值。
『肆』 融资性售后回租和经营性售后回租的区别
你首先应该区分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参见《合同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经营性租赁一般少见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
根据以上参考文献首先易于确认的是所有权是否转移,其次是租金现值与设备公允价值的对比.
在确认融资租赁业务的前提下根据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路径来确认是否是售后回租业务.
总结:
1.经营租赁不涉及到租赁物件所有权的交割;一般仅签署设备租赁合同.
2.售后回租一定是销售商先将租赁物件所有权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再转移给出租人(融资公司);因此一般涉及的合同包括:设备购买合同,售后回租合同,设备转让合同.
最后,综上最容易辨别的方法就是查看相关合同结构,确认所有权的交割.从而来判断租赁属性.
『伍』 售后回租和抵押贷款都有哪些区别
法律关系不同、现金流不同、让渡的标的物的不同、租赁物与抵押物的所有者不同、会计核算不同、偿还的资金来源、税赋的不同、物的处置程序不同、租赁物和抵押物灭失后的处理不同。
『陆』 售后回租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2、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6)售后回租如何实现出表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编号2802,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
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
『柒』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示
我觉得要从直接法和间接法上区分,直接法来看你的现金流是看不出的,无法体现,只有后期开始付钱给出租方时才会体现,但是从间接法角度来看第一期是要体现在投资活动-购买固定资产的。
『捌』 求助关于“售后回购,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
售后回购形式上属于销售,实质上属于融资行为。相当于销售方向购买方(客户)借款,回购的时间就是借款的期限。回购价和购买价款之间的差额一般认为是借款的利息。销售的产品只是起到抵押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其他应付款)处理。
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将回购价大于售价的差额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商品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库存商品
贷: 发出商品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售后租回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2.企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
企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有关损益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在租赁期内摊销,冲减累计折旧或租金
借:递延收益
累计折旧(其他业务成本)
『玖』 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 融资租咐大赁 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相关数据显示,相较直接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占新增融资总额的60%以上,那究竟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而在具体操作层面,如何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 1、有效盘活资产,解决资金问题。 通过出售交易,企业解决了资金困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性,又盘活了自身的固定资产;而后的回租,使得企业的生产得以继续,满足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通过售后回租交易,企业可以实现与“ 抵押贷款 ”和“分期付款购买商品”同样的效果。 2、融资资金用途灵活,不受限制。 通过售后回租取得的融资资金,由企业按实际需要使用,既可用作流动资金、也可用作项目建设等。而 银行贷款 或企业之间拆借资金都必须是特定的用途,否则可能会被要求提前还款。 以上两点是企业选择售后回租这种融资租赁方式的主要原因,当然,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的优势还不仅于此。 二、如何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 1、合作模式: 承租人&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 & 买卖合同 2、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上海 市一中院、二中院发布的《2009-2013年融资租赁 合同纠纷 审判白皮书》中明确了,在司法审判中,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构成售后回租,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租赁物转让价格是否与租赁物真实价值是否合理匹配,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手续,买卖合同与租赁物之间是否有对应关系。有鉴于此,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具体租赁标的物。 出租人应当做好尽调,对于租赁标的物有充分的了解。此外,出租人应尽可能在售后回租项下的《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等相关合同中,表明具体的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等,以明确标的物的具体指向。 (2)审核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确定权利归属、确保租赁标的物上不存在权利瑕疵。出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审核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a 审核标的物原始购买的相关合同; b 审核标的物原始购买的发票或相关收据; c 要求出卖人出具 承诺书 。 (3)确保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 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所有权转让的证明书,以及出租人在租赁设备上添加印有出租人名称的铭牌等方式。 (4)租赁标碰哪的物购买价格应与客观价值相近。 融资租赁公司除要求承租人提供购买设备的原始合同、票据以外,可以要求承租人出具租赁标的物的价值保证,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进一步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评估并与承租人共同确认评估结果。 任何事务都是需要我们辩证的去看待,毕竟它们都是有两面性的,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在存在优势的同时,其实也是会有一些缺陷的。而企业就应该规避其中可能出现想风险,笑简码降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如果企业希望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融到资金,或者因此类交易产生纠纷,可以就相关问题请专业 律师 介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拾』 融资租赁与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区别是
性质不同:融资租赁是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税目补贴:融资租赁服务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不动产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销售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融资租赁注意事项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因此,出租人在承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时,应要求承租人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收入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来判断承租人的资信情况。
对那些为人不正,违法乱纪的人和单位,最好不要同其签订合同,尤其出租物价值高,技术复杂,仪器精密的,不仅要了解承租人之资信,更要了解其操作出租物的技术熟练程度,然后才决定是否出租该物,并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