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宇瞻内存售后服务政策是怎样的
宇瞻(Apacer)公司承诺,中国区贩售之Apacer品牌内存自购买日起,产品若因内自然因素损坏,可享有容「三年包换、终生保固」服务。
►三年内,因非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且无外观损坏,我们将免费更换良品。超过三年我们将免费为其维修(客户需支付备件费用)。
►保修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条款:
◇ 因天灾或人为操作不当等造成之问题和损失。
◇ 产品经过非本公司授权之人员维修或拆装,自行变更规格及扩充非本公司认可之配件所造成之使用问题及故障。
◇ 标签撕毁。
◇ 经维修点判断为非宇瞻(Apacer)正品。
◇ 遇损坏特别严重,如PCB断裂,PCB因不明液体浸入质变,内存颗粒脱落,金手指
重烧伤达两颗以上,EEPROM芯片脱落等
●保修程序:
►消费者可以在宇瞻科技网站上,透过常见问题的查询,初步判断与排除状况。
►请联络您的销售商,为您提供返修服务。
2. 小米手机产品的售后政策是什么
嗨!
小米手机售后服务承诺:严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费责任规定》实行售后三包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在三包有效期内,您可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1.自您购买收货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经由小米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定,依据您的选择,免费办理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自您购买收货日起8日-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经由小米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定,依据您的选择,可免费进行换货或者修理。
3.自您购买收货日起12个月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经由小米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定,依据您的选择,可免费进行修理。
4.电池、充电器、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经由小米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定,可为您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为您退货。电池、充电器保修时间为一年,外接有线耳机(第三方品牌耳机除外)保修时间为6个月。
5.您办理退货、换货、保修服务时,小米公司提供邮资报销服务,最高限额15元/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名称性能故障手机主体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电池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外接有线耳机不能正常送受话数据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重要提示:
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范围:
1.未经授权的维修、误用、碰撞、疏忽、滥用、进液、事故、改动、不正确的使用非本机配件,或安装软件系统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或撕毁、涂改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
2.已超过三包有效期;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4.不符合《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
5.因人为原因导致小米手机及其配件产生《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
更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网友理解你遇到的麻烦,帮助你更准确的解决问题。谢谢你支持小米手机!
3.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为用户提供及时,周到,满意的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部内部销售服务管理工作;
3.内容
3.1服务工作方针:信息准确、反应敏捷、处理有效、用户满意;
3.2服务目标:
3.2.1服务及时率≥90%;用户满意程度≥85%;用户抱怨率(确属服务责任的)<3%.
3.2.2车身故障,服务半径在100km以内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服务半径超出100km,或需要与配套厂家联系的,应在12小时内给予用户答复;
3.2.3底盘发动机故障,用户直接向我公司营销部反映,服务组应在12小时内以文字形式联系处理,联系结果应存档并及时向用户反馈;
3.3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3.3.1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本企业的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树立处处为用户着想、视用户为上帝、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宗旨,服务态度要热情、耐心、周到;
3.3.2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详细了解车辆使用情况、故障情况,认真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并按规定修复处理,同时将处理情况如实填写在服务报告上。服务结束后,应请用户签字(盖章)认可。不允许在服务前要求用户签字(盖章),不允许涂改、伪造用户的签字(盖章)或建议,否则,一经发现,就地解聘。
3.3.3服务人员在实施技术服务中,不能只满足于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还应主动向用户传授客车使用保养知识,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客车。
3.3.4服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用户收取各种费用(有偿服务需经领导同意,回公司后如数上缴,冲抵服务费用),杜绝吃、卡、拿、要等有损企业形象行为,否则同经发现,就地解聘。
3.3.5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对不了解的问题和与技术、服务无关的事不准乱下结论,同时应注意保护与本公司配套厂商的形象。
3.4服务人员服务工作程序:
3.4.1接受任务和指令
a.领取外在工作指令或任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a. 熟悉任务内容(详细查阅资料、客车型号、编号、用户具体地址、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等)。
b. 准备好服务报告、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等资料。
b. 做好出发前的准备工作(二人以上外出,应指定一人临时负责)。
a. 借款
b. 主动与用户联系,必要时与相应服务站及配套厂家联系,询问具体故障,携带可能遇到或必须使用的零部件,确定用户所在的位置、交通状况,以提高效率。
3.4.2 到达后处理问题
a. 见到用户后,首先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并请用户介绍车辆故障具体情况。
b. “听”:详细听取用户反映车辆的运行时间、里程、使用情况、出现故障的前后情况,对故障必须做好记录。
c. “看”:核对该车是否属于“三包”范围,检查存在问题部位是否被拆过,记录运行时间、运行里程,以进一步证实用户提供的情况。
d. “查”:针对故障部位进行检查,确定故障的真正原因。
e. 作出处理
a. 实事求是对问题进行处理,分析故障原因、责任,尽量与用户达成共识。
b. 详细填写服务报告(服务报告填写准确、字体工整)最后由用户签名(盖章),如有换件或赔偿,必须写清原因、零件名称和数量 。
c. 较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应首先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和用户要求,便于单位领导决策参考。
d. 换下的旧件须妥善包装及时带回。
f. 处理结束离开前简要向单位汇报处理结果,并请示有否其他任务和安排。
3.4.3 返回单位后工作:
a. 返回单位后及时上班(如要休息需经领导同意)。
b. 向单位领导汇报处理的具体情况。
c. 将服务报告交领导审批后存档。
d. 填写各种报销表格、凭证,交领导审核后报销。
3.5 来电来函处理程序:
3.5.1 服务人员按来电来函的时间顺序填写来电、来函处理记录;
3.5.2 明确答复和及时处理用户的来电、来函,并记录;
3.5.3 来电、来函情况不明的应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后再及时处理;
3.5.4 复电、复函应及时存档。
3.6 三包件使用程序
3.6.1 服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开出备用件领料单,领导批准后领取备用件。
3.6.2 为用户更换备用件后,服务人员填写服务报告,经用户签字及领导同意后,连同旧件作为备用件销帐依旧。
3.6.3 邮寄发运的三包件的邮费、运费由经手人和领导签字后销帐(旧件尽可能收回)。
3.7 备用件管理程序:
3.7.1 仓库内备用件做到规格清、数量清、质量清,并摆放整齐、帐物一致。
3.7.2 仓库在接收备用件时,填写备用件接收单(一式二份)入库登帐。
3.7.3 领来的备用件,根据票据入库,报销后换回的新材料登帐入库。
3.7.4 备用件库根据备用件领料单发放备用件,并根据服务报告和末用件(旧件)销帐。
3.7.5 每月及时处理更换后的旧件。
3.7.6 发往服务站的备用件单独建帐管理。
3.8 认真做好二次索赔工作。
4. 汽车售后服务三包政策,是指哪三包
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汽车三包内容:
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退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汽车十不包: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不能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汽车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消费者所购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
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是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
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