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出现防水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漏水条文如下: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上面就知道了,如果楼上不处理,也给他讲讲,不行就法院见。这事本身物业公司是协助作用,与它没有多少关系,倒是如果是在5年防水质保期内,如果楼上没有人为造成原防水层破坏的话,楼上也可以找开发商,但对你来说,就要求楼上处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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