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助工和中队中队长指导员各有什么职责
消防大队大队长职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
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落实情况,编制消防装备计划;
分级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
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产品、防火材料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的电气产品、燃所用具等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管理公安消防队伍,编制多种形式的地方消防力量发展计划,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除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负责火灾原因调查,核定火灾损失,发布火灾信息;
组织、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和器材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