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1、房屋本体: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2、公建配套: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一、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同意等。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有:
1、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2、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3、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②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答敬答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
2.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稿铅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清慧管部门的监督。
③ 住房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是每户只交纳一次,但是在实际的支取过程中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多次支取的,但是维修基金是针对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和保养的,具体业主自身的房屋质量问题是不能动用维修基金的。
(3)哪些设施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确定使用维修基金或参与维修基金管理各方的主体是否合法。
2、确定使用维修基金的各项使用标准决策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或业主全体的利益。
3、在保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3以上业主同意。
④ 哪些情况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如何申请
在买房时,业主会交纳一笔专项维修基金,用于社区内部的公共部位的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根据相关的规定,社区住宅专项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而从公有住房款中提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呢?
对于以上情况可以使用维修资金,那维修基金该如何申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分为一般程序和应急程序。适用一般程序的例如单元门维修、内墙粉刷、监控维修、电梯更换等,由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通过招标或比选方式选定施工企业,维资中心发起业主表决,由相关业主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读取身份证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并经公示后,即可施工。
应急程序主要针对威胁到业主人身安全、房屋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例如屋面防水严重损坏、污水管道破裂外溢、建筑外墙面或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道路塌陷、共用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出现故障等,由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通过招标或比选方式选定施工企业,维资中心出具应急公示后,即可施工。
⑤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
2、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
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1、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拟检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状况明确提出使用提议;没有物业管理企业的住房由有关小区业主明
确提出合理使用提议;
2、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之上的业主探讨通过;
3、物业管理企业或是有关小区业主机构实施意见;
4、物业管理企业或是有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建设主管机构申请税前列支;
5、建设主管机构通过审批批准后,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银行传出调拨住房维修资金通告;
6、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房维修资金调拨到检修单位。
⑥ 应急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应急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是专项小区内公共部位的维修。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其中包括电梯、天线、路灯、消防设施、绿地、还有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公共部位还包括小区内的基础设施,承重墙体、梁、柱、板楼、屋顶部位以及户外墙面的基本结构部分。还有走廊里面的通道、楼梯、门厅、大厅等各个部位,避难层,设备层。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
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综上问题所述,题目中应急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在以上回答中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建议多加了解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⑦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是:
1、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必须秉承专款专用的规定;
2、公共维修基金用的地方必须是物业保修以及公共部位的大修中修;
3、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其中包括电梯、天线、路灯、消防设施、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公共部位具体还包括小区内的基础设施。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⑧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2、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3、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4、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5、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6、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7、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8、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⑨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1、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为:经业主共同决定,可 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 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 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3、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 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