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维修基金交到哪个部门
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
(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契税交到哪个部门
这个没有特定,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先交,契税后交。实践中契税一般为开发商代收代缴,是批量缴纳,维修基金是自己去房管局缴纳。
物业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由开发商代收。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当然,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和办法。
买了房子,契税和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交到那里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买房的时候物业维修基金是交给哪个部门
房产局指定银行 不要交给开发商或个人中介机构
契税 与维修基金 都交给什么部门
契税交到税务部门。维修基金交到房管局。但是交的时候都在房管局办理。希望能帮到你
祝你生活愉快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契税交到哪个部门
契税是按照购房建筑面积来区分的:
一、首套房:
购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1%;
购房建筑面积90-144平米之间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1.5%;
购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米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3%;
二、二套房:
契税为总房款的3%-5%。
三、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总房款的2%。
四、天然气和暖气的材料初装费依据你们当地的具体政策。
五、契税在当地地税局,维修基金交当地物业公司或房管局。
Ⅱ 公共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通常来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并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也就是说这笔资金业主是接触不到的。一般小区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转到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管理权利。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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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维修基金交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但是业主一般是直接交给制定的商业银行的。首期的房屋维修基金,而且业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维修基金,它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是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为交付。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主要是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Ⅳ 维修基金在哪交
问题一: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呢?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 *** 监督”。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弧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问题二: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在哪儿交 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时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然后开具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发票。契税要看的,有的开发商也代收的,有的不代收,不代收的话在交房后的十个工作日里到地税局自行缴纳。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问题三:契税 维修基金 怎么交到哪里 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时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然后开具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发票。契税要看的,有的开发商也代收的,有的不代收,不代收的话在交房后的十个工作日里到地税局自行缴纳。
问题四: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交到那里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问题五: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呢?是直接交到银行吗 维修基金到底交给谁
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用票据。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
问题六:楼房的维修基金去哪里交都需要带什么 新房:购房合同(证明买的房子面积大小,以确定选择多大的税率),购房发票(证明花费多少钱);二手房还要有评估文件,证明你的房子值多少钱,收税以此为基数*百分比=契税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能带的证件都带上;
契税应该是到财政局交;维修基金到房产管理部门交
问题七:房屋维修基金去哪里交带什么材料 新房 带上购房合同 身份证 维修资金交费通知单 身份证 到房产局指定银行交 二手房 拿房产证 原房主维修资金第二联 身份证 到房产局办理过户
问题八:房屋维修基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缴纳的 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12月16日颁发,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
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问题九:维修基金在哪里交是房产局还是地税局 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问题十:哪位知道房屋维修基金去哪交 维修基金按照总房价2%左右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Ⅳ 房屋维修基金在哪交
购买房屋时,房屋维修基金是需要按时交纳,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房屋买卖顺利进行。但不少朋友对房屋维修基金不太了解,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在哪交、什么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呢?下面我们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维修基金在哪交
一般来说,购买期房的维修基金是先由开发商代收的,然后转交给房产管理。业主需要在办理房产证的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在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的票据。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需要将维修基金和首付一并交齐,所以业主需要做好准备。
什么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的共用设施进行大修、更新或改造时才能使用,业主可以按照投票权来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房屋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如果是特殊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时借用相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住宅需要大修或维修、更新的,可先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能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账户上留有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小编总结:以上是关于房屋维修基金在哪交的相关内容,不知对大家是否有帮助呢!房屋维修基金是房屋买卖时必须要缴纳的,这也是为了自己的房屋在维修方面更有保障。
Ⅵ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
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
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第二联和第四联。
4、交纳人持收据第四联(交易部门或权属部门)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房屋维修基金计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问题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1、电梯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
经电梯质监部门或检测机构检测明确要求紧急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或经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整改通知书,确需紧急维修或整改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
2、给水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
造成大面积停水或满溢等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
3、屋顶、屋面、外墙发生渗漏、地下室突发积水:
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
4、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
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
5、出现其它可能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
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
Ⅶ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交到那里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7)去哪里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幢住宅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设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基金账目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Ⅷ 大修基金在哪儿交
法律分析:是在售楼单位、物业公司或者指定的银行交,因为各地管理政策不同,所以具体情况要以当地住建部门规定为准。若购房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领取大修基金缴交票据时,询问窗口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