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检测内容有哪些
1. 消防检测内容
消防检测内容 消防检查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深圳市安乐消防工程器材销售部是一家消防器材的零售批发,消防产品以及CCTV数字监控项目和监控器材批发的防护性公司。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各类技术人员,其中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一支培训有素、技术精良、操作规范、人员稳定的文明施工队伍。公司可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承接各种大小型复杂的消防安全工程和监控工程,并提供专业的维修保养服务。 公司主要经营项目:
消防设施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伍耐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雾灭火系统、烟感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各类气体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开通。代理消防申请验收业务。
CCTV数字监控项目
集销售、设计、安装、维修为一体,拥有摄像机与硬盘录相机两大系列,品种众多并不断更新,且设置专业的施工队伍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布线,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服务。
水电设备工程安装施工及维修保养。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对各种国产和进口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洗测试。
经售各种消防器材、防火材料、防火涂料、防火门、灭火器维修填充灭火药剂等。
1、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2、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是否把好关等。
3、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 装修是否符合《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5、 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符合“八不”、腔渗春“四要”、“一清”要求。
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7、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或酒精炉,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8、 对烟火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9、 仓库、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炮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10、 使用的电器是否合格,电器设备动力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动作,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11、 使用易燃品、油类等,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留油气、抹油布、纱布的处理情况。
12、 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程度。
13、做好检查记录、汇报总结。信息来源:深圳消防器材
消防检测的内容有哪些
一、电气防火检测的基本条件
1、应在电气设施和线路经1n以上的有载运行,在进入热稳定状态下进行检测和测量。
2、应在受检方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下进行。
二、电气防火检测的主要手段
使用现代高科技仪器设备,如采用红外测温仪测温、红外热电视扫描、红外热像仪拍热谱图以及采用超声探测仪测量异常高温、火花放电等现象及使用常规电工仪器、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验电器、接地电阻测试仪、真有效值电流表等,对运行中的电气设施的各项运行参数进行测量,并运用直观方法,对照喊野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运行中的高低压电气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情况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四、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
五、室内消火栓系统
1、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
2、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
3、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
4、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最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
5、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
六、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1、检查管网的安装、连接、设置喷头数量及末端管径等;
2、检查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安装及其功能;
3、检测报警阀组的安装、阀门的状态、各组件及其功能;
4、检测喷淋头安装、外观、保护间距和保护面积及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等;
5、对报警阀组进行功能试验;
6、对自动喷淋水(雾)系统进行功能试验;
七、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1、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
2、检测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
3、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
4、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
八、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对其外观、安装、传动机构、动作程序及其手动和联动功能进行检测;
九、气体灭火系统
1、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的贮瓶间的设备、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咀及防护区的设置和安装状况;
2、对气体灭火系统模似联动试验、查看先发声、后发光的报警程序,查看切断火场电源、自动启动、延时启动量、防火阀和排风机、喷射过程、气体释放指示灯等的动作是否正常。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消防器材: 1、器材品种、规格、数量适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2、器材无严重锈蚀、零配件完好无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消防给水水压充足,可确保在保护有效范围内使用。
4、器材已落实到班组或专人保养。 5、有器材检查记录 通道: 1、主干道、支干道、梯间、车间、工序出入口无障碍。
2、消防栓、器材放置点有否被堵塞。 3、物品放置在定置范围内、车辆不乱停乱放。
4、标志、标线设置清晰合理。 电器设备: 1、易燃、易爆生产场所是电气设备安装符合防爆要求。
2、车间、部门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现象。 3、办公室、化验室、仓库在下班前关闭电源。
仓储: 1、仓库物品有标识、数量、警示标志、并按指定功能放置相应物品。 2、仓储物资按墙距、垛距、间距存放,不超存、不混存。
3、仓库有日常通风、透气,降温措施落实好。 4、仓库、厂区、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并有检查记录。
日常管理: 1、动火按要求办理审批,并落实好有关人员责任。 2、生产岗位按时填写安全记录表。
3、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按时、按要求巡检设备,无违章操作。 4、按时、按要求完成消防整改项目并回复。
5、无违规建筑、无违章作业、无违规吸烟。 6、对员工进行消防演培训、教育和消防演练。
7、无发生各种事故。 8、操作工人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1)消防安全测试和维修认证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
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
如:必须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
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
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
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防止灾难。 参考资料:网络-消防。
消防检测内容及收费标准
(一)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 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检 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被检测自动消防系统工程造价的 2%; 对初检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第一次 复检,不收取费用;再次检测的,可再收取一次检测费(直至检测合格),其最高收费标准为不合格单项自动消防设施 造价的 1.5%。
(二)对已投入使用的原有的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实施年 度检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被检测自动消防系统工程造价 的 0.8%,复检不收费。 (三)对保障性住房、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养老 院及残疾人福利院的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 年度检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下浮 50%。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根据检测工作难易程度、工程造价 等实际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标准。不得超过最高收费标准。
四、电气设施(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消防安全年度检测服务收费范围及最高收费标准(一)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游戏厅及类似娱乐场 所和可燃物品仓库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为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5 元。 (二)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及类似场所为检测建筑 面积每平方米 1.2 元。
(三)保障性住房、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养老院 及残疾人福利院为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0.5 元。 (四)其它人员密集场所为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0 元。
对初检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气设施进行复检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消防检查一般需要检查什么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消防安全测试和维修认证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消防检查的意义:
为了防止火灾;减少人员财产损失;预防灾难发生;保证人身安全。
依照国家的消防法律和法规、对消防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在消防部门指导下,结合该地区的具体情况,开展预防、扑火救灾,维护地区的公共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是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居民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⑵ 消防验收检测有哪些项目
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公共场所以及一些特殊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很多场所都需要配置消防应急系统,小的要配置好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相关设备。一些大的工程,比如高楼大厦、购物广场、学校等,消防系统就会复杂很多,需要消防动力系统,即消防水泵、风机、消防电梯,还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是电气工程师根据整个场所的应用需求特点来设计的。全部安装完毕之后,一般都会有消防部门的人员,进行消防检查。目前工程消防验册渗唤收需要检查的项目主要有:
1、首先要根据建筑物、场所要求的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要求,来检查配电室的电源引入情况是否合格。
2、在配电室检查两路电源是否分别接在两个低压母线上;由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带领现场检查识别到位。
3、检查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例如检查消防水泵的用电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将自动控制方式下,正在运行的水泵电源手动切断,看备用电源是否立即自动切换,指示灯是否立即反应,保证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或手动切断消防控制室正在正常运行的自动报州凯警系统的电源,看备用电源是否能保证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4、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耐火保护情况。检查线路敷设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有无临时接线的情况。消防电源线路穿管,封堵等耐火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5、检查导线与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上是否接人非消防用电负荷。这种隐患是普遍存在的。一些后接入的用电负荷,为了方便,接入了消防电源的线路,一旦出现问题,将使消防备用电源出现问题,甚至失效,这将严重危害消防备用电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7、检查自备电源发电机组时,要检查发电机组的铭牌、仪表、指示灯即看管按钮等是否完好正常;
11、单位应将定期检查测试消防电源的结果记录在册,在消防监督检查喊芦时提供相关资料。
目前工程消防验收检查大概主要就这些,消防监督部门也在不断完善检查内容,确保整个消防系统的稳定可靠,确保消防安全。
⑶ 消防检测内容及收费标准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供水系统;3、室内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7、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1、变压器室;2、高(低)压配电装置;3、低压配电箱(盘);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5、电气照明装置;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陵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枣汪颤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对安全设备凳败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三、新《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第二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八、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第61号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护保养的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报告等记录资料。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⑷ 消防设备的检测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本文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5章检测方法编写。
消防设备的检测包含以下内容:
1、建筑类别和建筑耐火等级;
2、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
3、平面布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的设置位置等项目;
4、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
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建筑内部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
6、防火分隔:建筑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
7、防爆: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
8、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9、消防电梯;
10、消火栓系统:消防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项目;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项目;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13、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
14、消防电气: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
15、建筑灭火器:灭火器的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
16、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泡沫比例混合以及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
17、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
18、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
⑸ 消防类的证件都有哪些
消防监督检查证、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岗位资格证、灭火岗位资格证、火灾调查证。
⑹ 消防检测都检测哪些内容
消防检测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饥凯防供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法消防检测新规定、消防检测实物工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体如下: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到50%的比烂橡唤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5、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6、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7、检测消防设备商场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如斗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8、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9、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法律依据】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