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权法关于房屋漏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法》于2020年12月31日终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房屋漏水的规定如下:
1、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2、如果是业主造成的,则依法应当由楼上的业主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一、房屋漏水的维权方式如下:
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2、如果在质保期内楼顶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可以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还是没有用的话,可以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3、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贺核拿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
4、如果楼顶超出质保期后漏水,由于楼顶是公摊公有的,属于全体业主的责任。如果漏水不严重,小修一下即可,可以全体业主商量一下维修费用分摊;
5、如果是租的房子,楼顶漏水的维修完全是房东的责任,因此,要及时联系房东并催促对方尽快完成维修。
二、房屋漏水是否可以申请维修基金,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漏水位置属于公共区域,可以申请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本身就是用于小区公共地方的维修的;
2、如果是个人家庭的房屋漏水,需要根氏伏据漏水情况的严重程度来判断,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漏水,是要进行大修,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申请,一般可以使用不超过维修基金的30%。如果是比较小的维修,通常不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房屋漏水的规定为如果是房屋禅搭质量问题造成的,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业主造成的,则依法应当由楼上的业主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修补。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
2. 公共管道漏水谁负责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若是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公共下水管漏水问题,由开发商负责,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其整改和维修,并赔偿期间造成的损失;若在质保期外下水管漏水,可以通知物业进行处理,物业可以使用业主们缴纳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相应的赔偿,并进行维修;若是通过楼上水管和楼空圆者板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的情况,应该由楼上邻居承担相关的维修及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斗薯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腔洞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3. 公共排水管道漏水谁负责
法律分析:公共雨水管漏水是物业负责的,因为公共雨水管是楼体的公共部分,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给予维修 。物业应该对房屋所在小区的公共设备进行维护、修理,因由公共雨水管漏水给居民导致的财产损失,也应物业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物权法有关于房屋漏水纠纷的规定吗,假设业主房子墙内水管漏水,物业要承担共同责任吗
1、如果是在开发商质保期内的,由开发商完全负责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维修;超出开发商质保期的,属于公共部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用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负责具体维修。
2、如果漏水属于个人家庭部分的,由个人负责自行维修;如果是公共水管,由物业公司负责。
3、如果是由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影响了水管的质量或破坏了水管,由业主自己负责。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因此,漏水业主作为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维护管理人,对于其房屋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理应进行赔偿。若确定属于装修公司工程质量或管线问题,则可向装修公司或管线厂家另行追偿。
(4)无公共维修基金防水谁承担什么法律规定的扩展阅读: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为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如因物业公司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他人房梁悔屋财物受损,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雹旅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橡肆正,赔偿损失。
一般而言,漏水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由过错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就要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居民小区的各种通水管道的管理、维修和养护方面,一般适用“谁管辖、谁养护”的原则。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如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他人房屋财物受损,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八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5. 漏水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自来水漏水费用承担责任应做如下划分: 1、如果漏水部位属于公共区域设施,应由物业负责维修,费用和损失应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出,如果未设公共维修基金,则应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 2、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当,发现了漏水没有及时采取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措施,则该部分漏水损失应由物业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6. 房屋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房屋漏水若能够确定过错方的,直接由过错方赔偿。有房屋维修基金的,经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申请动用维修基金维修。没有维修基金的,则需要由相关业主按比例分摊维修费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都会推脱自己房屋漏水,拒绝承担本该分摊的那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7. 公共部位漏水谁负责维修
一、公共管道漏水谁来维修
1、在非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就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如果房屋不在质保期内,那么可以通知物业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2、若是因为人为原因损坏导致公共管道出现漏水,那么应该由损坏人负责维修,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最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对于家中下水管道漏水,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首先要区分漏水的管道是否是公共管道,如果是公共管道,那么,维修的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进行承担,而要是自家使用的管道,那么在维修时,业主应该承担维修费用。
一方面,楼顶属于全楼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另一方面,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全楼业主对楼顶享有共有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结合本案,全楼业主对楼顶的维修也是义务的一种体现,基于全楼业主对楼顶所享有的份额均等,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应由大家平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