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不可以补办的。但是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付款票据,到当初缴纳维修基金的部门,申请查阅你的维修基金票据存根,然后要求复印存根,加盖财务的公章,加盖公章的存根复印件与维修基金票据效力相同。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2. 维修基金票据丢失在哪补办
用户补办维修基金发票需要前往维修基金窗口,携带补办人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等,待工作人员核查完毕之后,确认已经交了,窗口工作人员就会出具一份登报申明作废的手续。其次,还需要到当地的报社进行申报丢失收据作废,用户拿到刊登丢失票据申明作废的报纸前往维修资金窗口,并提交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随后,维修基金窗口工作人伍山员审核资料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就可以由窗口工作人员前往财务科进行业务处理。补办时间大概需要20个工作日,届时本人罩橘首需要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物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3. 维修基金票据丢失在哪补办
若仅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失,可在办理房产证前,先前往缴纳维修基金的税务窗口,开具已缴纳维修基金的证明,税务窗口盖章,可拿此证明前往房管局正常办理房产证手续。
法律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4. 维修基金发票掉了怎么办
不可以补办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付款票据,到当初缴纳维修基金的部门,申请查阅你的维修基金票据存根,然后要求复印存根,加盖财务的公章,一样作为维修基金票据使用。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5. 维修基金的票据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本人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6. 物业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物业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可以到维修基金窗口进行补漏缺猛办,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进行补办相关手续。
业主如何使用维修基金?
1、提出申请:因为维修基金是专项款,业主个人是无法申请的,若发现公共部位需要修缮或者更换,应先向物业或者业主大会申请,若情况属实,且满足使用条件,才可进行下一步。
2、组织投票:按照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经过全小区业主投票,并且要求同意业主票数超过总业主数的百分之二以上,注意投票组织应由物管或者业主投票发起,并落实到书面。
3、制定方案:取得规定人数同意和书面材料之后,物管或者业主大会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内容、安全措施、所需资金、账户等等,然后再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4、部门审核: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需要核实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若情况属实,就会向银行发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款项划入指定账户,就可以使用了。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1、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扮腔于业主,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返桥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其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