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计算
在我们购买旁旅埋房子的时候,除了房款的规划外,还需预备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房管局说的必须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之类的,讲到这里,朋友们就很疑惑了,房屋维修基金怎么计算?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才可以使用呢?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计算
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计算出去差不多就是房款2-3%的比例,这部分房屋维修基金是向售房单位交纳,主要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工程。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且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当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也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维修基金通常使用在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再具体来讲,公共部位也就是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业主大会也通过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等。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计算的一些相关知识介绍,房屋维修基金是在业主房运蚂屋交房前,就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这部分基金也只能作为房屋保修、维护之用,不能挪作他用。镇扮
2. 维修基金怎么算维修基金计算公式详解
3. 维修基金怎么算
维修基金有固定的计算公式,是将所购买房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乘以维修基金的比例,然后再乘以所购买房屋的面积,大多数的城市都是按照一定察败比例收取,收取的比例在2到3%,也有一部分的地区指洞是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收取。因为住房维修基金是由固定的部门收取并且专款专用,在由售房单位代为收取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房屋专项维修基败逗颤金后的30日内,需要把专项基金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账户当中。吉屋房产网络,更多买房必须知识
4. 维修基金怎么算
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房屋维修袜陆配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其中,房屋比例为多层时,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房屋为高层时,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悉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告指专项维修资金。
5.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房屋维修基金在计算的时候,一般是按照每平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乘以比例乘以面积的方裂桥镇法进行计算,主要是和当地的经济水平和房屋维修基金的标准来制定,还有一些城市是按照房屋交易总额的2%或者是3%来收取,不同的房屋类型,在收取的时候有一些区别,比如说:吉屋房产网络,更多买房必须知识
6.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房屋维修基金按照按照总房价2%到3%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7.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很多购房者在购置房屋的时候都是稀里糊涂的,对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自己可以享有的权益完全不了解,在特殊情况下,也许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的其他相关知识。
编辑总结:关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的其他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大宴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8. 高层住宅的维修基金交多少
法律分析:1、商品住宅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公有住房每平方米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3、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