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让商户同意启用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不能擅自决定。可开展会议或集合与商户们商议决定,最好说明缘由以及启用的好处,更能让对方同意启用
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1、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2、电梯故障或停运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3、消防系统故障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高空构件严重脱落松动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5、玻璃幕墙炸裂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6、排水管道爆裂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7、其它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② 如何启动房屋维修基金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