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农村机械维修点,是指以维修农牧渔业机械为主业的国营、集体(合作)、个体多种形式的农村机械维修经营单位。第二条申请从事农村机械维修的服务点,须经当地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考核发给技术合格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第三条农村机械维修点实行国营、集体(合作)、个体多种形式并存,各自发挥优势。农村机械维修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维修工作中的各种规定,接受农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第四条农村机械维修点,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节能为重点,提高农机具技术状态为目的,方便、及时、经济、优质地作好维修服务工作。第五条农村机械维修点,必须由县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其技术水平和工具、仪器、设备等条件,确定经营农村机械维修等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经营服务项目。在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维修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涉。第六条请帮手、带学徒的应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请帮手、带学徒应当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期限和报酬等。第七条必须按照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要求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因修理技术原因而损坏的机件,由维修点负责赔偿。用户和维修点因修理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农机管理部门调解。第八条农村机械维修点的量具、仪器和维修设备要经常自检,并按照当地规定时间,定期送计量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九条农村机械维修点,要建立维修技术档案(卡片),对维修的机具要进行记载,定期向农机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第十条县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培训各级维修点的维修工人,并按国家颁发的技术等级标准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第十一条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工时、配件、材料等费用。农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农村机械维修点应按国家和省级政府规定交纳税金和管理费。农机部门对农村机械维修点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可适当收取技术服务费。任何单位不得征收或摊派其它费用,不得平调其修理工具、仪器、设备、房产及资金等。第十三条大力推广适合当地农村机械维修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根据条件和可能,积极开展旧件修复,降低维修费用。所需维修材料等物资应纳入计划。第十四条农村机械维修点可采取多种服务方式,积极为用户服务。第十五条农村机械维修点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六条对农村机械维修点质量差、收费高、违反规定的,农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农村机械维修点,要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服务公约,公布于众切实执行。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农牧渔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贰』 什么是保全工
维修、保养、维护、调整、技工综合性工职。
职责权限
1.承担厂长安排所属责任机台的保全、保养、维修、维护等设备管理各方面角色;是厂纪、厂规的带头执行者;绝对服从上级指挥,真正做到不打折扣;
2.主持完成责任机台设备平揩车计划、重点检修计划、机物料月消耗计划和控制,修旧利废、成本控制责任;科学分配和共享工厂有限的资源;
3.负有设备故障维修随叫随到的义务;不经过厂长批准,故障不修复不收兵;
4.承担责任机台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主动协调或配合责任机台电器主管的工作;
5.一丝不苟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工艺技术、整改措施、质量要求,根据设备的特点和性能,指导员工正确操作方法;积极解决和改善运转过程中反映的设备缺陷;
6.坚持预防维修指导一切工作作风;设备保养做到故障停机的前面,将设备隐患提前申请停机解决;减少设备故障率;为运转一线提供高产优质设备运行状态;承担责任机台设备故障停台主要责任
7.承担上级交待的临时其它生产任务;和突击生产安排;所有工作当天工作当天完成;
8.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朝机电一体化人才方向发展、配合电器工作、主动协助电器人员的工作,共同解决设备存在的各方面工作;分工不分家,前后纺相互支持、相互支援;
9.具有对责任机台揩车质量督促权;改善措施建议权,配件申请权,负有相互协作的义务
『叁』 保全工(机修)属特殊工种吗
这个不是特殊工种,保全抄工,只不过是机器修理的一部分,核心部分是不会的。这个工种是保全机器的零配件是否完整,坏了的话是要更换的。保全工的工种是很全面的,是要有一定的技术性,但不算特殊工种。 特色工种它有一定的技术特性,是关键部分的角色。
记得采纳啊
『肆』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国家有强制性规定吗
有《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1991年3月21日,劳动部劳安字[1991]8号发布)